李庄组团安置房“世纪名苑”建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李庄组团安置房“世纪名苑”建设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宜宾市李庄组团安置房“世纪名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李庄组团安置房“世纪名苑”建设项目招标已由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发[2011] 114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已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区发改发 [2011]14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16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宜宾市李庄组团安置房“世纪名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2 工程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45520.38万元;安置房“世纪名苑”建设,总建筑面积133224.57㎡(含地下建筑面积约14500㎡)
2.3 建设地点:李庄组团D3-02-01地块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测量、勘察、设计、概算招标
2.5 计划工期:第一期工期:30天(其中包括方案5天,初步设计方案、工程详细勘察10天,第一期施工图、概算15天)(注:初步设计和工程详勘可同步进行,不含报批时间)。第二期工期起始时间以收到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勘察和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建筑工程设计企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8月2日00时00分至 2011年8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等)(联系电话:***-********)。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 150 元。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8月26日10时 00分,地点为:宜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宜宾市上北街5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宜宾市翠屏区岳武里14号区住建局七楼
联系人:刘小姐
邮 编: 644000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石马巷8号
联系人: 蒋女士
邮 编: 610017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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