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轨道数字化光学测量仪采购询价函公告

[询价]轨道数字化光学测量仪采购询价函公告

各供应商:

经有关部门批准,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建筑研究所对轨道数字化光学测量仪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19年12月13日16: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至我单位。

一、项目名称:轨道数字化光学测量仪

二、项目编号:TJS-GD-2019-002

三、购置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技术要求

1

轨道数字化光学测量仪

1

详见询价函的附件五“技术条件”

四、报价材料:报价文件的组成(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包括报价声明书、售后服务承诺书、报价一览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报价单位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本询价文件其它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报价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

五、技术规格响应:对照询价函附件五“技术条件”要求逐项应答。主要技术参数(指标)、功能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该资料可以是投标货物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官方网站的技术规格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产品样本、设计图纸、计算书等。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相应询价文件要求而拒绝其报价文件。

六、与采购技术服务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系统的功能及详细配置参数,单价及总价(总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在采购人指定位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2、交付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3、到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铁科院铁建所。

4、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含税报价。

七、供货商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缴纳税收证明。

3、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和受惩记录的相关证明(未因经营活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当供货商为代理商时,供货商须提供制造商就采购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有效的代理销售、售后服务证明材料,以确保供货商提供的为原厂出产、来源合法的正品并保证售后服务。

未达到以上资格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八、供货单位的确定:收到供货商的报价文件后,我所将组织专家对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材料进行评审(如有需要将安排技术澄清或现场考察),经评审后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单位为最终的供货商。

联 系 人:

白乐乐

联系电话:

136*****211

2019年12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学测量 数字化 轨道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