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18502442)的询价公告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编号:18502442)的询价公告
日期:2019年12月9日
项目编号:********
1.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下列货物及其伴随服务提交响应文件:
货物名称 | 数量 | |
1、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套 |
2、 | 自体细胞采集器 | 10个 |
3、 | 皮肤科仪器 | 1批(含:高电流电源×2、垂直电泳槽×2、小型转印槽×2、快速转印系统×2、凝胶成像系统×1、液氮罐×2) |
4、 | 实验室仪器(A包) | 1批(含:温度采集模块×1、医用冷藏冷冻箱×1、细胞计数仪×1、移液器×3) |
5、 | 实验室仪器(B包) | 1批(含:化学发光成像仪×1、凝胶成像系统×1、台式微量冷冻离心机×1、摇床×1、分子杂交炉×1) |
本项目以包件为单位,供应商可以投报包件的任意组合。
2.有兴趣的供应商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询价通知书。
3.本次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盖章复印件);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h.gsxt.gov.cn/index.html,截图“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个查询页面,打印盖章后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
(3)报价产品应按《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4号)的规定完成有效注册(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所有许可事项与投标产品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可能有的注册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4)如报价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则生产企业(制造商)和委托生产的委托方(适用于委托生产的情形)均应按《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7号)的规定取得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和生产地相符的在报价截止时间仍然有效的生产投标产品的许可证复印件)。
(5)供应商应按《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第8号)的规定完成销售报价产品的有效备案(针对第二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取得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针对第三类医疗器械,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单位名称相符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
4.供应商代表前来购买询价通知书时,应携带好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介绍信或委托书中应写明拟参加项目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的正本以及代理机构向其开具增值税发票所需的开票信息;邮购时应将上述资料扫描后以邮件形式发给代理机构的联系人。
5.询价通知书从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7日(公休日除外)每天9:00~11:30时及13:00~16:30时(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出售。本询价通知书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我方将以快件邮寄(运费到付)。
6.所有响应文件都应于2019年12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前由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提交至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第五会议室(1904-1室),当场公开启封并作报价记录。
7.本项目的成交授予结果将在“采购与招标网”公示。
采购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地址:上海市控江路1665号
联系人:王鑫刚
电话:***-********
传真:***-********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徐晨秋、蔡洁琼
电话:***-********×119、159
传真:***-********×119
开户行:招商银行曹家渡支行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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