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人民法院安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凤县人民法院安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来凤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来凤县人民法院安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潜在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人民法院安检警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BZC-CG-2019-LF023
三、项目内容:第一包:综合安检类设备;第二包:综合警用类设备,具体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四、项目预算:第一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第二包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万壹仟柒佰捌拾元整(¥81780.00)。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登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重点关注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登录相应网站,自行打印相应查询内容的截图,并加盖鲜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证书。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
6.1本次谈判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如同时参加,则在谈判时将同时被拒绝。
三、谈判文件获取
供应商应于2019年12月10日至 2019年12月12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满足“第五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分公司(来凤县翔凤镇渝鄂路32号)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概不受理。
四、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来凤网。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2019年12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北中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分公司。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18日9时00分;
谈判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凤县分公司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人民法院
地址: 来凤县武汉大道
联系人: 杨 伟
联系电话: 187*****35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凤县翔凤镇渝鄂路32号
联系人:周晓贝
联系电话:130*****573
日期: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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