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中医院东新区分院PPP项目
周口市中医院东新区分院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周口市中医院东新区分院PPP项目已由周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周发改社会[2018]353号文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运营。周口市中医院已经周口市人民政府授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汇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周口市中医院的委托,发布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特邀请感兴趣的社会资本方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名称2.1项目名称:周口市中医院东新区分院PPP项目。
3.项目概况与项目规模
3.1项目概况:周口市中医院东新区分院PPP项目总投资为188849.09万元。
3.2项目合作期限:建设期3年、运营期27年。
3.3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188849.09万元,由项目实施机构负责与成交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筹集资金完成建设,并实行整体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运营管理。
3.4项目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276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81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综合诊治中心49700平方米,设床位720张;门诊医技楼74200平方米;妇儿中心26300平方米,设床位360张;肿瘤中心18100平方米,设床位240张;心脑血管中心18100平方米,设床位240张;传染、肝病中心18100平方米,设床位240张;行政后勤楼14200平方米,高压氧舱500平方米,门卫200平方米,垃圾房200平方米,设计停车位2215个(地上15个,地下2200个),同时配套建设围墙、大门、给排水、消防、道路、广场、绿化等附属设施。
3.5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在周口市川汇区东环路东侧、神农路南侧。
3.6运作模式:BOT。
3.7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共分为1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为:周口市中医院东新区分院PPP项目社会合作资本方;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3.9本项目评标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依据,未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4. 申请人资格要求4.1 一标段:(1)申请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财务要求:须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资金实力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须提供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资金证明;2017年度或2018年度经审计的企业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下同),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2申请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等其他信誉问题(若申请人成立不足三年,应自成立之日起)。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申请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
5. 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2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申请人的数量。
6、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2 月 09 日至2019年 12 月 13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7、申请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9年 12 月 09 日至2019年 12 月 13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
8、申请文件的递交
8.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8.2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8.3 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周口市中医院
地 址:周口市
联 系 人: 毛新志
电 话:134*****811
代理机构:河南汇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开发区工农路南段中汇蓝天花园A座15楼
联 系 人:李冰清
电 话:****-*******
10.监督人
监督部门:周口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
监督电话:****-*******
2019年 12 月 09 日
标签: 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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