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经费

2019年度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经费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TH[DY]*******的2019年度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经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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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0901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2019年度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1国内**************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合计:*******.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贰拾万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检测、采样、结果通知、数据录入等所有测试程序;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

4.3交付条件:保质保量完成测试,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负责完成《2019年度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经费》合同包1任务(项目编号:[3500]FJTH[DY]*******),负责福建省(除厦门地区)内工业锅炉使用单位额定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定期能效测试工作(电加热锅炉、余热锅炉不进行测试),服务费用为*******元,(大写金额:人民币伍佰贰拾万元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 验收期次:1次;6.1.2 验收期次说明: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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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各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10、违约责任

(1)乙方在实际工作中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分包或转包,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作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甲方要求时,应继续完善相关工作直至达到相关要求,其间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和产品均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如有违约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测试时间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检测、采样、结果通知、数据录入等所有测试程序。14.2 测试区域及场所福建省(除厦门地区外)内工业锅炉使用单位的:1.额定压力小于3.8MPa的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2.有机热载体锅炉;3.电加热锅炉、余热锅炉不进行测试。14.3 规范性引用文件1. 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2. TSG G0003-2010《工业锅炉能效测试与评价规则》3. GB/T 10180-2017《工业锅炉热工性能试验规程》4. GB/T 10820-2011《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5. CNS2141B1025《陆用锅炉之效率计算方法》14.4 测试方法锅炉运行工况能效简单测试采用反平衡法。14.5 测试结果评价原则在用工业锅炉定期能效测试根据TSG G0002-2010《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及其第1号修改单的要求对测试结果进行判断评价。14.6 检验报告的出具及后续处理工作1.测试结论以报告形式输出。报告封面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测试报告(项目)名 称、测试方法、锅炉型号、委托单位名 称、测试地点、测试时间、测试机构名 称、测试机构资质印记(如计量资质印记、国家实验室资质印记等)。2.测试报告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锅炉能效测试综合报告、锅炉能效测试项目、锅炉能效测试测点布置图和测量仪器仪表说明、测试数据综合表(按照GB/T 10180表2)、锅炉设 计数据综合表(按照GB/T 10180表2)、能效测试结果汇总表。3.锅炉能效测试报告一式三份,由测试机构和使用单位分别保存。4.锅炉能效测试原始数据、测试报告应存档备查。5.数据报送要求。承检机构应按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报送数据和测试情况分析报告等。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福建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47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卢滨路370号
单位负责人:黄培惠单位负责人:曾钦达
委托代理人:
张伍霖
委托代理人:
李恭彦
联系方法:********9144
联系方法:135*****457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账号:账号:140*****090********

签订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签订日期:2019年12月0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测试 能效 工业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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