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岛经济区田海路打通工程跨河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红岛经济区田海路打通工程跨河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红岛经济区田海路打通工程跨河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为满足“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工程建设方案未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的相关规定。拟开展《田海路打通工程跨河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现对本项目以比价询价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田海路打通工程跨河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2.项目内容:
通过采购一家编制单位,按照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对田海路打通工程跨河桥梁进行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3.采购预算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总费用控制价不超过29万元(包含勘验现场、投标费用、评审、税金等所有费用)。
4.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青岛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参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试行)》开展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收集整理跨河桥梁所在河道地形、水文等资料,分析工程河段内河道基本特征、现状规划水利工程等情况。
(2)根据河流断面的流域面积等具体情况,进行水文、水力计算。
(3)根据设计洪水和桥梁所在河道规划纵、横断数据推求工程断面处各设计频率的水面线。
(4)根据相关规范进行冲刷分析计算,复核桥梁基础埋深是否满足防洪要求;
(5)提供施工期洪水计算,为施工期建设提供依据;
(6)根据计算结果,通过定性、定量分析进行防洪影响综合评价;
(7)完成时限:按照甲方要求完成(2019年12月30日前);
(8)项目完成后,提交《田海路打通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8份,需通过评审并取得行政许可;
5.工作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营业范围需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 具有编制本项目跨河桥梁防洪评价报告的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业绩。
6.费用支付方式
中标方按照甲方要求签订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报告内容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报告后,由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一次性付清(财政或者主管部门另有要求者按照其要求执行)。
7、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3日 下午17:00,逾期不予接受。递交地址:青岛广盛路61号高投集团302办公室,联系人罗万宇,电话********。
附件:报价表
青岛高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
供应商货物或服务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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