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东路桥维修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闸东路桥维修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闸东路桥维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TGJT-2019-A-1109)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道路管理一所的委托,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对闸东路桥维修工程(监理)实施政府采购。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闸东路桥维修工程(监理)
2.项目编号:TGJT-2019-A-1109
二、项目内容
闸东路桥维修工程(监理),项目预算为18万元。
三、项目预算:采购预算约为18万元。
四、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②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2018年或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
(3)本项目须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需具有投标资格,提供任命书;
(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 中国一重研发大楼6楼608室)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不接受邮购)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发布磋商文件,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按照获取磋商文件时间现场报名及购买文件,每日9:00-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未现场办理购买手续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七、 递交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 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时前
2. 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时
3. 磋商地点: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 中国一重研发大楼6楼第一开标室)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道路管理一所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地址: 塘沽环保市容综合服务基地2期工地塘沽热电厂对面
九、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络达路16号 中国一重研发大楼6楼
联 系 人:刘付堂 ***-********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道路管理一所、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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