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瑞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罗店镇环保管家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罗店镇环保管家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9-采购-*******) 3、预算编号:13-19-z9054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日常监管、夜巡、专项整治、专业培训、信访协办、技术支持、扬尘控制等环保管家服务 5、交付地址:宝山区罗店镇 6、交付日期:一年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2-0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12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2-9至2019-12-16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完成网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在文件获取截止日前至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验证。逾期未验证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磋商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20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年12月20日13:3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1538弄15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4)可正常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一台5)提供磋商响应文件一正贰副(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响应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的标书工本费:500元/本;报名成功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工本费按磋商文件要求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