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综合仓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人防综合仓库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泸州市人防综合仓库(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泸州市人防综合仓库已经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泸市发改行审﹝2019﹞43号”批准建设,并经泸州市人民政府以“请示报告〔2019〕335号”的批准采取EPC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招标人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工程建设地点: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沙坪村。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498㎡,约合9.75亩。总建筑面积2144.51㎡(人防综合仓库999.01㎡,配套用房1027.56㎡, 值班室53.94㎡, 消防站64㎡),工程内容还包括总平土石方、绿化、硬化场地等。
2.3 计划工期:EPC总工期为180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其中:中标人须1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审查备案(含消防审查、节能审查等)及相关调整设计工作;综合仓库、值班室、消防站及相关配套道路须于2020年4月底前完工。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作。其中:人防综合仓库为单层建筑,需满足包含6个面积120-220㎡不等的仓库功能;配套用房为三层建筑,需满足包含餐厅、会议、办公、宿舍等功能;值班室需满足两人值班住宿功能;消防站需满足搁置消防器材功能;并且整个项目须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验收标准所必须的辅助建筑(构筑)物、设备、设施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红线内所有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竣工后试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初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无条件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跟踪审计;并在稳定性运行期满至缺陷责任期满期间,承包人无偿进行项目技术指导、运行监控和维修,确保项目正常运行的全部工作等。
2.5 标段划分: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A)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均为依法设立的企业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B)投标人的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行业综合资质);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能力。
3.2 人员要求:
①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同时为本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②设计负责人:同时为本项目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人员);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其在本单位的缴纳的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参保证明。
3.3 业绩要求:
①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以来(2014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9日)已完成至少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的房屋建筑项目的施工业绩(含EPC业绩)。(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业绩证明材料为:提供合同协议书(依法必须招标的须提中标通知书)和工程接收证书(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交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3.类似工程业绩的合同和中标(中选)通知书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包含建设规模、技术指标、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
②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以来(2014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9日)已完成至少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的房屋建筑项目设计业绩(含EPC业绩)。(注:①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依法必须招标的须提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的复印件(原件备查);③类似工程的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类似工程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扫描件放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组成成员最多不超过两家;
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5 其他要求: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应提供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0日00时00分至2019年12月16日23时59分,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四川·泸州)》(网址http://www.lzsggzy.com/,下同)报名,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企业密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文件通过企业在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的密匙免费获取。
4.3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泸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第二中心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中路41号兴泸龙泉大厦10F
联 系 人:殷先生、唐女士
电 话:****-*******
传 真:****-*******
2019年12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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