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小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智慧服务平台开发研制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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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要求,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4日纽织家对该小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智慧服务平台开发研制采购需求进了专家论证,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智慧服务平台开发研制

二、采购人:小店区人民法院

三、采购项目内容:智能庭审系统、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智能系统。

四、预算金额:1199.9000万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需求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歧视性条款;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采购单位: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俊芳

联系方式:137*****566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发布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采购代理人提出。

附件

项目名称

小店区人民法院信息化智慧服务平台开发研制

采购人

小店区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内容

智能庭审系统、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局智能系统。

预算金额

1199.9000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需求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歧视性条款;

7、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温建京

山西工程职业学院

副教授

张寿榆

山西财经大学

高级工程师

董靖保

太原师范学院

副教授

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经过专家组认真审阅、详细讨论,认定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技术参数设置公正、合理、无倾向性;采购需求能够满足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与目标;技术、服务、安全等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的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符合履约验收的相关规定。

专家签字

温建京、张寿榆、董靖保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09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服务平台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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