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程联运信息平台升级功能项目
通程联运信息平台升级功能项目
********7">通程联运信息系统升级功能项目
询价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就“通程联运信息系统升级功能项目”进行网上公开询价,欢迎合格供应商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报价文件。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询价说明<!--[if !supportLists]-->1. <!--[endif]-->项目名称:通程联运信息系统升级功能项目
<!--[if !supportLists]-->2. <!--[endif]-->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一号航站楼
<!--[if !supportLists]-->3. <!--[endif]-->项目限价:最高143.9万元(含税价)
<!--[if !supportLists]-->4. <!--[endif]-->评定成交的标准:满足询价需求且综合得分最高,详见询价评审。
<!--[if !supportLists]-->5. <!--[endif]-->询价期限:自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3日20时止,在wz.gdairport.com询价公告中显示(时间以询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报价过程中如有不明的地方可与询价单位联系,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20-********。
<!--[if !supportLists]-->7. <!--[endif]-->如报价文件所报价格超出本项目的限价或出现恶意报价情况,业主将有权拒绝其报价。
<!--[if !supportLists]-->8. <!--[endif]-->询价文件中的重要条款(带“★”号条款)不允许偏离,如项目报价文件中对重要条款有偏离,将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if !supportLists]-->9. <!--[endif]-->报价文件的递交
(1) 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a.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报价文件密封袋(箱)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便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b.报价文件密封袋(箱)应是密封状态,如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清而造成报价文件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人概不负责。
(2)报价文件的提交形式和地址
a.询价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电传、传真、邮寄方式提交的报价文件;
b.如因为不可抗力无法如期送达,供应商需要在报价截止前 24 小时及时联系采购人工作人员,得到同意后方可如此响应。
c.报价文件应于规定的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楼26号门C3141室。
<!--[if !supportLists]-->二、 <!--[endif]-->★合格供应商<!--[if !supportLists]-->1. <!--[endif]-->报价人为国内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2016年至今与招标人(包括其下属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不良投诉以及违约行为的情况(须就上述内容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需截图一般纳税人资质页作为依据)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人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if !supportLists]-->5. <!--[endi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if !supportLists]-->6. <!--[endif]-->所有报价人需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采购信息”或“招商指引”页面上的供应商注册页面,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if !supportLists]-->三、 <!--[endif]-->询价评审 ********"><!--[if !supportLists]-->1. <!--[endif]-->评审小组组成: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报价文件的初审:评审小组将审查项目报价文件是否完整、供应商是否符合合格条件、报价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项目报价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报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文件应该是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加“★”号)、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文件。如果项目报价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其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但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澄清补充: <!--[if !supportLists]-->3. <!--[endif]-->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如果总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
(2)如果用大写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大写数值为准。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文件的详细评审: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按商务技术和价格两部分,分别进行打分的方式。两项综合得分满分为100分,其构成权重为商务与技术得分共60分,价格得分40分。
(1)综合得分的计算
每个报价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由以下两个部分组成(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a商务与技术得分:取全体评委技术评分(各细项评分总和)的算术平均值;
b价格得分:为价格评审的客观计算得分。
报价人综合总得分=商务和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2)符合性审查
序号 | 审查项目 | 要求 |
<!--[if !supportLists]-->1 <!--[endif]--> | 合格的报价人 | 必须满足询价文件“*(★)”号参数或条款要求。 |
<!--[if !supportLists]-->2 <!--[endif]--> | 报价文件的有效性 | |
2.1 | 文件签字 | 报价文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
2.2 | 文件加盖公章 | 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 |
<!--[if !supportLists]-->3 <!--[endif]--> |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果不是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报价文件,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 |
3.1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签字或盖章 |
3.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加盖公章 |
<!--[if !supportLists]-->4 <!--[endif]--> | 结论 |
备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
(3)商务与技术评分细则(60分)
序号 | 评审项目 | 单项分数 | 评审标准 | 得分 | |
1 | 相关业绩 | 报价人从2016年至今签订的有效合同 | 8 | 100万以上民航系统建设合同每个2分; 本项总得分最高8分,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合同业绩分值不能重复计算。 | |
2 | 资质、诚信状况 | 省级以上资质、第三方认证及诚信证明材料 | 6 | 必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民航行业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每提供一个得2份,最高得分4分。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得1分; 投标人通过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得1分; (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 | |
3 | 项目投入状况 | 投入的项目管理人员 | 6 |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曾负责民航系统建设项目3-4个得4分; 曾负责民航系统建设项目5个以上得6分; 需提供持证人员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及项目经历证明文件。 | |
4 | 总体实施方案 | 6 | 针对“用户需求书”中项目需在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的要求,有详尽的实施方案、工期计划和人员分工明细,得4-6分; 有实施方案和工期计划,可行性低,得0-3分; | ||
5 | 系统架构设计方案 | 6 | 根据用户需求书,有详细的系统技改方案,有列出技改后系统架构图,系统流程方案,升级改造方案,得4-6分。 系统技改方案一般,可行性低,得0-3分。 | ||
6 | 通程旅客数据对接方案 | 6 | 方案包含航空公司通程旅客数据对接,提供完整对接方案和接口标准(包括IATA的BSM格式),得4-6分; 方案仅提及航空公司通程旅客数据对接,未提供对接方案和接口标准,得0-3分; | ||
7 | 通程行李数据对接方案 | 6 | 方案包含信息同屏系统的通程行李数据对接,实现旅客、行李数据的双向收发,提供详细对接方案,实现长期存储和查询行李外观图、X光图的功能,得4-6分; 方案仅提及信息同屏系统的通程行李数据对接,未提供详细对接方案,得0-3分; | ||
8 | 系统应急处置方案 | 10 | 系统应急处置方案措施详细、完整,因网络问题等导致自动录入通程旅客数据失败,有预留航司手工录入通程航班旅客信息的应急方式,得6-10分; 系统应急方案一般,得0-5分; | ||
9 | 售后服务 | 6 | 报价人在白云机场设有常驻维修服务机构或委托代理维修服务机构,拥有7*24小时驻场维修人员(需出具证明文件或承诺函),得6分; | ||
合 计 | 60分 |
(4)价格评分细则
价格分以经评审小组修正后各有效投标的含税总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等于基准价的价格评分为40分,其余按每高于(基准价)的0.5%,价格评分减1分(最低减至0分);每低于(基准价)的0.5%,价格评分减0.5分(最低减至0分)的方法(不足0.5%部分用内插法计算,价格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评标价 | 投标成本价 | 基准价 | 价格得分 |
注:以上评审均仅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进行审查。
<!--[if !supportLists]-->5. <!--[endif]-->中标候选人的确定:评审小组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综合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前两名综合得分相同时推荐两者中评标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送招标人。招标人审查评标委员会递交的评标报告,最终审定中标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送招标人。
<!--[if !supportLists]-->6. <!--[endif]-->与采购人的接触:(1)除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规定外,从报价文件截至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未经采购人书面要求,供应商不得就与其项目报价文件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人联系。
(2)供应商试图对评审小组的评比或采购人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报价文件被拒绝。
<!--[if !supportLists]-->四、 <!--[endif]-->报价文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if !supportLists]-->1. <!--[endif]-->报价函、报价汇总表和报价明细表并注明税率。
<!--[if !supportLists]-->2. <!--[endif]-->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3. <!--[endif]-->报价人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if !supportLists]-->4. <!--[endif]-->报价人(包括其关联公司)2016年至今与招标人(包括其下属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不良投诉以及违约行为的情况(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5. <!--[endif]-->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一般纳税人资质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6. <!--[endif]-->报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if !supportLists]-->7. <!--[endif]-->报价文件需包含用户需求响应表。
<!--[if !supportLists]-->8. <!--[endif]-->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交报价人登陆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系统打印的供应商资格登记表(加盖公章)。
<!--[if !supportLists]-->9. <!--[endif]-->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设备清单、售后服务等)。
<!--[if !supportLists]-->10.<!--[endif]-->通程联运信息平台软件原厂商的授权服务承诺函。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一号航站楼通程联运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经研究询价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条件并认真细致的计算后,我公司针对本项目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愿意以人民币元承担本项目建设,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
2. 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文件。
3. 如果我单位报价文件被采纳,成为成交单位,我们将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遵照施工组织设计的安排进驻现场。如我司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业主方、第三方及不可抗原因除外),我司愿意支付每天3‰的违约金;如在超出合同约定期限仍无法完成本项目,我司愿意解除本项目合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我公司愿意参加一号航站楼通程联运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询价,在响应采购要求基础上,按以下价格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提供服务。现报价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含税总价 (元) | 其中:增值税税额 (元) | 增值税税率 (%) | 备注 |
1 | 设备采购 | 13 | |||
2 | 软件升级 | 6 | |||
3 | 总计 |
注: 报价应包含完成《用户需求》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含税价),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安装、深化设计、货物及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以及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费用。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说明 |
1 | 设备采购 | |||||||
1.1 | 接口服务器 | 台 | 1 | |||||
1.2 | Windows Server 2016标准版 | 套 | 1 | |||||
1.3 | Oracle 11gR2 64位企业版 | 1.3 | 套 | 1 | 部署于接口服务器 | |||
1.4 | 台式工作站 | 套 | 6 | 海关前端工作站 | ||||
1.5 | Web应用防护网关 | 台 | 2 | |||||
1.6 | 接入交换机 | 台 | 10 | |||||
1.7 | 万兆光模块 | 个 | 30 | |||||
2 | 软件升级 | |||||||
2.1 | 页面功能软件开发 | 套 | 1 | |||||
2.2 | 自动录入接口开发 | 套 | 1 | |||||
2.3 | 应用接口开发联调 | 套 | 1 | |||||
3 | 安装调试费 | |||||||
3.1 | 服务器软硬件安装调试 | 系统 | 1 | 包括服务器安装、安全设备安装、网络接口调试和软件系统部署安装 | ||||
A | 设备材料总价 | |||||||
B | 技术服务(在原有系统划分存储空间,调整数据配置,联调测试等) | |||||||
C | 安装调试费 | |||||||
D | 总价=A+B+C |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报价人名称) (包括其关联公司)2016年至今与招标人(包括其下属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不良投诉以及违约行为的情况。
承诺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报价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人名称)的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后附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期:年 月 日
致: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一号航站楼管理分公司
(平台提供商名称) 是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成立,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注册地址) 。在此承诺,愿意配合 (报价人名称) 就项目,与报价人共同履行项目要求和报价文件承诺的相关义务。
承诺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8.用户需求响应表格式
序号 | 条款号 | 技术规格要求 | 技术规格响应 | 偏离 | 页码 |
1. 符合性审查 | |||||
1 | |||||
2 | |||||
…… | |||||
2. 星号条款 | |||||
1 | |||||
2 | |||||
3.商务技术评分项 | |||||
1 | |||||
2 | |||||
…… | |||||
…… | |||||
…… | |||||
…… |
(★)本项目针对航司和海关的要求在通程联运信息平台上升级,部署的具备满足新通程联运各业务流程的软硬件。投标总价需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功能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或费用,业主不会因此类工作额外支付任何费用。(需提供盖章版承诺函)
(★)提供通程联运信息平台软件原厂商的授权服务承诺函。
(1)服务响应要求,提供24小时服务人员及联系方式,如出现突发事件及紧急任务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理。
(2)报价人负责全部的安装、部署、调试、技术培训等相关工作,在本机场有同类项目部署经验者优先,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应证明。
(3)报价人驻地在广州或在广州设有分支机构者优先,需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应证明。
(4)报价人自行办理一号航站楼的施工手续及控制区通行证,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通行证的所有费用。
(5)供应商依据业主提供的询价文件、方案、项目清单进行报价,部署现场可联系业主自行探勘,最终报价为合同价,项目过程不进行任何费用的调增。
(6)部署及安全管理需遵循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
(7)部署需遵守航站楼施工管理规定,签订安全责任书,缴纳部署保证金,自行办理部署许可证。
(8)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时间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9)项目期限:项目需在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满足系统启用要求。如因承建单位延误项目交付,将按照每延误一天,扣减项目总金额3‰的罚金。延误天数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盖章承诺函)
<!--[if !supportLists]-->(1)<!--[endif]-->平台接收到航司通程联运旅客、行李数据后,需实时向信息同屏系统发送全量旅客、行李数据;
<!--[if !supportLists]-->(2)<!--[endif]-->海关确认预检查验旅客后,平台需同步向信息同屏系统发送海关预检查验旅客数据;
(2)平台接收到信息同屏实际查验旅客、行李图片后,需实时同步到查验单并作展示;
(3)与信息同屏的交互需遵循信息同屏对外交互的标准,以及白云机场规范;
为支持白云拓展国际航空通程联运业务,平台基于现有白云机场正在运行的通程联运信息平台软件功能,在不影响原通程软件功能、不修改原系统技术框架,充分考虑现有设备和系统的兼容性的前提下,进行系统优化升级,匹配海关通程业务流程的功能开发。
平台需实现与航司通程联运旅客数据平台自动化对接,预留人工申报通程航班通道,使机场、航司、海关能在同一个平台管理通程航班,开展录入、展现、抽检、放行、统计等业务功能;实现自动对接信息同屏系统;实现与其旅客、行李数据的双向收发,接收其行李外观图、X光图作长期存储并展示。包括以下功能点:
编号 | 功能项 | 功能说明 |
<!--[if !supportLists]-->1. <!--[endif]--> | 航班状态提示 | 提示航班当前处理状态(未抽检/已抽检/已变更/已挂起/已放行) |
<!--[if !supportLists]-->2. <!--[endif]--> | 显示旅客信息重要字段 | 包括始发地、中转地、目的地、座位号、舱位(城市名称以三字码+中文名称的格式显示) |
<!--[if !supportLists]-->3. <!--[endif]--> | 申报旅客信息更新 | 航空公司始发站用户在海关用户未操作前可以对旅客信息进行手工更新,记录修改状态与修改历史 |
<!--[if !supportLists]-->4. <!--[endif]--> | 手工填写限制 | 增加一些必填项约束,必填项如果不填,不能提交 |
<!--[if !supportLists]-->5. <!--[endif]--> | 申报表导入 | 提供申报表excel格式导入功能 |
<!--[if !supportLists]-->6. <!--[endif]--> | 申报表查询 | 提交后的申报表,允许查询 |
<!--[if !supportLists]-->7. <!--[endif]--> | 建立通用标准导入模板 | 平台只使用一套导入规范模板,保证数据唯一性 |
<!--[if !supportLists]-->8. <!--[endif]--> | 申报表填写 | 转入航班以申报表的形式,向海关用户提交中转旅客信息 |
<!--[if !supportLists]-->9. <!--[endif]--> | 进港航班抽检 | 海关用户可对进港国际航班进行抽检的操作 |
<!--[if !supportLists]-->10. <!--[endif]--> | 出港航班抽检 | 海关用户可对出港国际航班进行抽检的操作 |
<!--[if !supportLists]-->11. <!--[endif]--> | 海关出入境管理 | 海关用户可以在选择出境航班管理与入境航班管理对航班进行分类查看与操作 |
<!--[if !supportLists]-->12. <!--[endif]--> | 抽检单查询 | 海关用户可对抽检单进行查询 |
<!--[if !supportLists]-->13. <!--[endif]--> | 旅客抽检状态 | 提示航班旅客列表内旅客的抽检状态(未抽检/已抽检) |
<!--[if !supportLists]-->14. <!--[endif]--> | 确认接受抽检单 | 航空公司广州站用户需要对海关用户生成的抽检单进行接受确认,同理支持抽检更新(抽检单状态为未接受/已接受/已反馈) |
<!--[if !supportLists]-->15. <!--[endif]--> | 申报表上加入行李统计信息 | 对申报表加入行李总件数,中专行李总件数,总人数,中转总人数的统计显示 |
<!--[if !supportLists]-->16. <!--[endif]--> | 查询条件及结果调整 | 对申请单、抽检单提供筛选查询功能 |
<!--[if !supportLists]-->17. <!--[endif]--> | 航班详细信息查询 | 在查询航班详细信息的时候,用户点击航班号即可进入查看该航班详细信息 |
<!--[if !supportLists]-->18. <!--[endif]--> | 废止申报表 | 支持废止申请表功能,当发现申请表有错误的时候,允许航空公司用户在海关操作之前,废止申请表(操作不可逆) |
<!--[if !supportLists]-->19. <!--[endif]--> | 申报表导出 | 提交后的申报表,允许以excel表格形式导出 |
<!--[if !supportLists]-->20. <!--[endif]--> | excel导入条件限制 | 校验导入的excel表格,拒绝不规范格式,确保输入数据准确性 |
<!--[if !supportLists]-->21. <!--[endif]--> | 航班抽检单导出 | 支持将同一航班的抽检单以excel表格形式导出 |
<!--[if !supportLists]-->22. <!--[endif]--> | 申报表旅客信息补登 | 假如有缺漏中转旅客信息,允许航空公司用户手工补登信息,但提交后不再允许补登 |
<!--[if !supportLists]-->23. <!--[endif]--> | 申报表提交截止时间 | 海关用户可自定应申报表截止时间。如:入境航班到达前半小时内截止提交 |
<!--[if !supportLists]-->24. <!--[endif]--> | 抽检更新 | 系统支持在完成一轮抽检流程后,航班放行前,海关用户继续对航班其他未抽检旅客进行抽检,同时更新抽检单 |
<!--[if !supportLists]-->25. <!--[endif]--> | 数据保存 | 中转旅客信息在生产系统上保留3年,1年前数据保留到历史数据库,方便统计 |
<!--[if !supportLists]-->26. <!--[endif]--> | 登陆页面加入海关关徽 | 登陆页面除了加入股份标志也增加海关关徽 |
<!--[if !supportLists]-->27. <!--[endif]--> | 导入申报表数据项增加 | 原有模板上增加“购票方式”、“出票时间”两项数据 |
<!--[if !supportLists]-->28. <!--[endif]--> | 航班查询条件为时间段 | 修改航班查询条件为时间段包括起始时间与结束时间 |
<!--[if !supportLists]-->29. <!--[endif]--> | 航班所有旅客信息导入 | 预留对航班所有旅客信息导入,海关用户只对中转旅客进行操作 |
<!--[if !supportLists]-->30. <!--[endif]--> | 海关人员管理项功能为2模块 | 海关人员的现实页面:需要出境、入境功能模块全部显示,而不是分开用户显示 |
<!--[if !supportLists]-->31. <!--[endif]--> | 航班抽检异常自动挂起 | 当反馈航班内旅客列表中有抽检异常的旅客登记,航班自动挂起 |
<!--[if !supportLists]-->32. <!--[endif]--> | 航班挂起备注 | 航班挂起后,海关用户可以对该航班填写挂起备注 |
<!--[if !supportLists]-->33. <!--[endif]--> | 航班放行操作 | 更新航班抽检完毕后,海关用户对航班作放行操作,作为整个系统流程结束 |
<!--[if !supportLists]-->34. <!--[endif]--> | 航班抽检结果反馈 | 航空公司用户将待查验的旅客和行李带到海关查验区,由该区域海关用户登记该抽检单内旅客抽检结果 |
<!--[if !supportLists]-->35. <!--[endif]--> | 航班旅客历史数据统计页面 | 海关用户勾选的筛选条件,筛选航班与旅客历史数据,统计数据,导出excel文件 |
<!--[if !supportLists]-->36. <!--[endif]--> | 友好提示 | 添加友好提示,在用户登录后,对最近需要提醒处理的航班状态字段进行标亮提醒 |
<!--[if !supportLists]-->37. <!--[endif]--> | 申报时进行确认操作 | 申报提交时进行确认,确认后的表单数据才会在海关用户界面上显示 |
<!--[if !supportLists]-->38. <!--[endif]--> | 申报时间限制 | 申报时间限制限制为到广州一段航班起飞后30分钟前可以提交,过期则不可进行提交 |
<!--[if !supportLists]-->39. <!--[endif]--> | 放行状态修改 | 航班放行状态跟进放行类别修改为“已抽检放行”与“已直接放行” |
<!--[if !supportLists]-->40. <!--[endif]--> | 抽检放行记录 | 对航班进行抽检放行操作人与操作时间进行记录 |
编号 | 功能项 | 功能说明 |
<!--[if !supportLists]-->1. <!--[endif]--> | 查看抽检单 | 抽检记录和放行记录这两个字段改成不显示海关人员信息只显示时间即可 |
<!--[if !supportLists]-->2. <!--[endif]--> | 登录页面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海关通程联运信息平台”名字需要修改去掉“海关”二字 |
<!--[if !supportLists]-->3. <!--[endif]--> | 申报功能时限 | 对于航司在进境航班申报,最晚需要计划到达前半小时把通程信息传入系统(系统上可以设置),若果申报晚于时限则不能上传;对于出境航班如果申报时间晚于计划起飞时间3小时(系统上可以设置)则对该航班标红提示(第38点优化) |
<!--[if !supportLists]-->4. <!--[endif]--> | 抽检功能时限 | 对于航司在进境航班,海关内部会在预计到达前若干分钟完成抽检,如果若干分钟内没做操作则系统取消航班对应“抽检”按钮显示,不能再对航班进行抽检操作,并对该航班标黄提示 |
<!--[if !supportLists]-->5. <!--[endif]--> | 抽检功能优化 | 对于海关抽检航班的业务系统上是可以多次抽检的,但在更新抽检的时候不要把原来抽检的旅客状态进行更新,除非海关觉得误操作要取消刚才的抽检操作,取消抽检需要弹窗提示确认; |
<!--[if !supportLists]-->6. <!--[endif]--> | 申报表管理和抽检单确认 | 对于不同航司的人员需要不同账号,界面上不同航司的人员只能看到各自航司的申报表单和抽检信息 |
<!--[if !supportLists]-->7. <!--[endif]--> | 导入模板和系统字段新增 | 针对当前系统中已经存在的旅客信息字段在导入模板和系统中均添加PNR、出票地、护照有效期3个字段 |
<!--[if !supportLists]-->8. <!--[endif]--> | 航司信息自动录入 | 当前系统使用的是人工填写和表格导入的方式进行,但是从规定和管理上人为误操作上不可控,转成航司通程联运旅客、行李数据自动导入通程联运信息平台的方式,减少人为操作失误。 |
<!--[if !supportLists]-->9. <!--[endif]--> | 字段命名规范化 | 按照海关使用习惯,统一字段信息命名 |
<!--[if !supportLists]-->10. <!--[endif]--> | 航班检查放行流程优化 | 通程航班到达时,如海关未做布控要求,机场应默认放行航班 |
<!--[if !supportLists]-->11. <!--[endif]--> | 对接行李信息,优化查验逻辑 | 平台需接入到达行李信息,实现行李信息和旅客行李相匹配的功能 |
<!--[if !supportLists]-->12. <!--[endif]--> | 增加航班布控模块 | 基本信息包括旅客护照信息、航班信息(始发地、目的地、座位号、购票方式、同行人等)、托运行李信息(行李牌、件数、重量等)、衔接时间(应能区分急转旅客)等 |
<!--[if !supportLists]-->13. <!--[endif]--> | 航班查验功能 | 航班查验模块应能实现航班查验后的系统操作,如查验确认、航班核销等 |
<!--[if !supportLists]-->14. <!--[endif]--> | 增加监管统计模块 | 监管统计模块应能根据日期统计总航班数、查验航班数、查验率、核销航班数及核销率等 |
<!--[if !supportLists]-->15. <!--[endif]--> | 向信息同屏发送旅客、行李数据 | 通程联运以约定方式发送全量旅客、行李数据,及预查验旅客、行李数据给信息同屏 |
<!--[if !supportLists]-->16. <!--[endif]--> | 接收信息同屏实际查验的旅客、行李数据 | 以约定方式接收信息同屏实际查验的旅客、行李数据,录入到查验单里 |
<!--[if !supportLists]-->17. <!--[endif]--> | 接收信息同屏的行李外观图、X光图 | 接收信息同屏的行李外观图、X光图 |
<!--[if !supportLists]-->18. <!--[endif]--> | 时区转换 | 申报单提交和确认的时间需转换为格林威治标准时间 |
<!--[if !supportLists]-->19. <!--[endif]--> | 出入境申报表提交时限校验优化 | 出境航班申报表提交时限判定逻辑优化 |
<!--[if !supportLists]-->20. <!--[endif]--> | 增加申报单手工录入项 | 申报单手工录入项增加航班计划起飞时间等项 |
<!--[if !supportLists]-->21. <!--[endif]--> | 查验单页面优化 | 查验单补充转入航班时间、起飞时间等项 |
<!--[if !supportLists]-->22. <!--[endif]--> | 自动识别急转旅客 | 系统自动识别急转旅客并为该旅客打上标识 |
<!--[if !supportLists]-->23. <!--[endif]--> | 航司管理申报表和查验单权限调整 | 新增航司管理申报表和查验单的权限控制 |
<!--[if !supportLists]-->24. <!--[endif]--> | mct规则设置 | 世界各地与格林威治标准时间的时间差设置 |
<!--[if !supportLists]-->25. <!--[endif]--> | 改善控件对浏览器的兼容性 | 修复chrome不支持某些控件的缺陷 |
<!--[if !supportLists]-->26. <!--[endif]--> | 建立ctip与各航司通程旅客数据统一对接程序 | 建立一个统一对外接口,只要各航司发送的报文统一,则新增对接航司时不需要修改代码 |
<!--[if !supportLists]-->27. <!--[endif]--> | 同步到旅客并新增行李外观图、X光图展示界面 | 将信息同屏发送的行李图片与旅客关联,并新增行李图片展示界面 |
<!--[if !supportLists]-->28. <!--[endif]--> | 根据实际查验结果自动生成查验旅客记录 | 对实际查验的旅客,如非海关预检查验旅客,则系统需要生成新的查验旅客记录 |
基于现有白云机场正在运行的通程联运信息平台软件功能,进行如新增监管要求字段的录入和展现,系统运行兼容性等系统优化升级,匹配海关通程业务流程的功能开发。实现自动化对接航司通程旅客数据、对接信息同屏旅客行李数据,满足航司和海关使用通程联运信息平台的录入、展现、抽检、放行、统计等业务功能。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价 | 说明 |
1 | 设备采购 | |||||||
1.1 | 接口服务器 | 台 | 1 | |||||
1.2 | Windows Server 2016标准版 | 套 | 1 | |||||
1.3 | Oracle 11gR2 64位企业版 | 1.3 | 套 | 1 | 部署于接口服务器 | |||
1.4 | 台式工作站 | 套 | 6 | 海关前端工作站 | ||||
1.5 | Web应用防护网关 | 台 | 2 | |||||
1.6 | 接入交换机 | 台 | 10 | |||||
1.7 | 万兆光模块 | 个 | 30 | |||||
2 | 软件升级 | |||||||
2.1 | 页面功能软件开发 | 套 | 1 | |||||
2.2 | 自动录入接口开发 | 套 | 1 | |||||
2.3 | 应用接口开发联调 | 套 | 1 | |||||
3 | 安装调试费 | |||||||
3.1 | 服务器软硬件安装调试 | 系统 | 1 | 包括服务器安装、安全设备安装、网络接口调试和软件系统部署安装 | ||||
A | 设备材料总价 | |||||||
B | 技术服务(在原有系统划分存储空间,调整数据配置,联调测试等) | |||||||
C | 安装调试费 | |||||||
D | 总价=A+B+C |
平台实现机场、航司、海关能在同一个平台管理通程航班,开展录入、展现、抽检、放行、统计等业务功能;实现与航司通程联运旅客数据平台自动化对接,预留手工录入旅客信息的方式;实现自动化接收机场通程联运旅客数据;实现自动对接信息同屏系统,与其旅客、行李数据的双向收发,接收其行李外观图、X光图作长期存储并展示。
(1)接口服务器
<!--[if !supportLists]-->2 <!--[endif]-->数量:1台
<!--[if !supportLists]-->2 <!--[endif]-->CPU:4核及以上
<!--[if !supportLists]-->2 <!--[endif]-->内存:8G及以上
<!--[if !supportLists]-->2 <!--[endif]-->磁盘:500G及以上
<!--[if !supportLists]-->2 <!--[endif]-->操作系统:Windows Server 2016 64位
<!--[if !supportLists]-->2 <!--[endif]-->第三方软件:ORACLE数据库 11.2.0.4 64位 标准版
(2)台式工作站配置要求:
<!--[if !supportLists]-->2 <!--[endif]-->数量:6台
<!--[if !supportLists]-->2 <!--[endif]-->核心数:4
<!--[if !supportLists]-->2 <!--[endif]-->内存容量:8G及以上
<!--[if !supportLists]-->2 <!--[endif]-->分辨率:1920x1080及以上
<!--[if !supportLists]-->2 <!--[endif]-->磁盘容量:500GB及以上
<!--[if !supportLists]-->2 <!--[endif]-->USB:2*USB3.0及以上
<!--[if !supportLists]-->2 <!--[endif]-->RJ45:10/100/1000 LAN
<!--[if !supportLists]-->2 <!--[endif]-->操作系统:Windows 7 专业版 64位
(3)Web应用防护网关
<!--[if !supportLists]-->2 <!--[endif]-->数量:2台
<!--[if !supportLists]-->2 <!--[endif]-->硬盘容量:标配提供1T的硬盘大小
<!--[if !supportLists]-->2 <!--[endif]-->内存容量:标配提供32G内存
<!--[if !supportLists]-->2 <!--[endif]-->业务端口数量(标配):不小于6个
<!--[if !supportLists]-->2 <!--[endif]-->性能(开启WAF性能):吞吐量5.1G
<!--[if !supportLists]-->2 <!--[endif]-->最大并发连接数(HTTP):300万
<!--[if !supportLists]-->2 <!--[endif]-->每秒新建连接数(HTTP):不小于12000
<!--[if !supportLists]-->2 <!--[endif]-->管理口:1个管理口,1个HA口,1个RS232串口
<!--[if !supportLists]-->2 <!--[endif]-->标配网口:4GE电口+4SFP光口
<!--[if !supportLists]-->2 <!--[endif]-->标配BYPASS:不小于4个
<!--[if !supportLists]-->2 <!--[endif]-->扩展模块槽:2个
<!--[if !supportLists]-->2 <!--[endif]-->电源 :AC 100-240V、50-60Hz 双冗余热插拔电源
<!--[if !supportLists]-->2 <!--[endif]-->最大功率:350W
<!--[if !supportLists]-->2 <!--[endif]-->尺寸:2U
(4)万兆光模块
<!--[if !supportLists]-->2 <!--[endif]-->短距单模万兆光模块(1310nm,10km,LC)
<!--[if gte vml 1]> <!--[endif]-->
通程联运信息系统升级功能项目合同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时间:
********7">合同条款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为项目(期)而向甲方提供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if !supportLists]-->1 <!--[endif]-->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项目(期),包括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人员培训、方案细化设计、资料、售后服务、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1.2 供货范围:见合同附件。
(最终的供货数量、规格及安装尺寸以甲方确认为准)。
<!--[if !supportLists]-->2 <!--[endif]-->合同价格
2.1 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包含增值税等税费,其中:设备费税率为 13 %;服务费税率为 6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大写) 元(¥元),其中:不含税价格(¥元);
1)设备总价:人民币 (大写) 元(¥元),其中:不含税价格(¥元);
2)服务总价:人民币 (大写) 元(¥元),其中:不含税价格(¥元)。
2.2 本合同单项的价格为固定不变价。同时,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的合同单项数量调整,其单价均按投标人投标时的单价予以核算,合同执行价格以最终审核结果为准。
2.3 本合同总价包括了深化设计与设计联络、设备及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以及安装、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if !supportLists]-->3 <!--[endif]-->付款
3.1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履约保证金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5%即¥元给乙方作为合同预付款,乙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3.2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甲方累计向乙方支付至结算审核总价的95%,乙方向甲方开具未结算金额(结算审核总价金额减去已开具发票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向乙方开具结算审核总价5%的质保金收据。
3.3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异议,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质保金给乙方(无息)。
<!--[if !supportLists]-->4 <!--[endif]--> 履约保证金
4.1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署后5天内,应按甲方的要求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即¥元的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形式)。
4.2 在乙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任何一项义务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其任何直接损失。
4.3 履约保证金有效期直到项目验收合格为止。
4.4 在项目验收合格并取得有关验收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同时乙方将买方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退回。
4.5 收取履约保证金银行账户信息:
公司名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帐号 44001490106050380259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支行
<!--[if !supportLists]-->5 <!--[endif]-->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5.1 货物必须为本合同规定的、全新的、可正常使用的合格产品。
5.2 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3 有关技术要求按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if !supportLists]-->6 <!--[endif]-->包装和运输
6.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6.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6.3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6.4 每一个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毛重、尺码(长 ′ 宽 ′ 高 用mm表示)、净重(kg) 、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合同编号以及 “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6.5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if !supportLists]-->7 <!--[endif]-->装运单证
7.1 以下运输单证原件在交货同时交给甲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三天交给甲方:
(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3)进口部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具的关税完税证明及原产地证明的复印件。
<!--[if !supportLists]-->8 <!--[endif]-->货物的风险转移和保险
8.1 货物交付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设备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由乙方负责。
8.2 在到货验收合格移交过程以前,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移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交运的在途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
<!--[if !supportLists]-->9 <!--[endif]-->进度计划
9.1 到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9.2 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和软件开发工作。
9.3 合同执行计划见合同附件。
<!--[if !supportLists]-->10 <!--[endif]--> 验收与保修期
10.1 货物运抵后,必须通过到货验收。如甲方要求到货后开箱抽检,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及时补齐,如因此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设备和软件试运行完成后,乙方应出具试运行报告,甲方根据试运行情况签署意见。试运行通过后,甲方应组织验收工作,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
10.2 保修期为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保修期内设备软件本身出现问题或由于设备软件本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乙方应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新更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则从更换后双方确认能正常使用时起计。
10.3 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10.4 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承诺保修期后的定期维修保养合同的优惠价格及服务标准合同。
10.5 乙方应在广州白云机场范围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每天24小时提供的,同时保证人值班,在接到报修通知后15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排除。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负责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6 保修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10.7 乙方承诺在保修期满后三年内以不高于投标书中所报价格向甲方供应备品备件。
10.8 在有关部门进行的验收时,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
10.9 乙方货物质量和提供的服务不符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if !supportLists]-->11 <!--[endif]-->项目管理
11.1乙方必须委派项目经理,并定期参加现场会议,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甲方或其指派的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解决安装和试用中的问题。
11.2甲方委派工地代表,对安装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工程、办理货物安装验收手续,负责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协调、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11.3 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须无条件接受现场监理公司的监理。
<!--[if !supportLists]-->12 <!--[endif]-->设计与设计联络
12.1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设计,在合同生效日期后的5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并将满足于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提供给甲方。
12.2 甲方进行的与乙方产品选用有关的设计,如果提请乙方审核,乙方应在7天内完成审核,对该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建议。
12.3 乙方在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联络。
<!--[if !supportLists]-->13 <!--[endif]--> 现场培训
13.1 乙方要对甲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所有培训使用中文进行。
13.2 乙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在所提供的产品上具有五年以上的维修经验。培训前,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要一并提交甲方批准。甲方认为培训人员不合适可要求更换。
13.3 乙方培训前应提供中文操作、维修手册。通过培训使甲方技术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能排除一般故障。
13.4 乙方派出的现场培训指导人员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提供。
13.5 现场培训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的受训人员颁发证书,甲方向乙方签发现场培训完成证明。
<!--[if !supportLists]-->14 <!--[endif]--> 合同变更
14.1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实需变更原合同约定的货物,乙方应预先提出变更清单对照表及其变更的理据,经甲方确认后实施(双方签署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
14.2 无论乙方提供的货物是按原合同的要求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变更后的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4.3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协商后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
14.4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的安装工期延长,乙方应作为合同价内的风险因素,而不应因此向甲方索赔。
<!--[if !supportLists]-->15 <!--[endif]--> 技术文件
15.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和运作所需要的所有内容的技术文件(含电子文档)一式六套。
15.2 甲方完全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指导所进行的任何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15.3 乙方未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文件,甲方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乙方补齐有关技术文件。
<!--[if !supportLists]-->16 <!--[endif]--> 知识产权
1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6.2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if !supportLists]-->17 <!--[endif]--> 违约索赔
17.1 若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换货,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7.2 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设备或软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5天内更换或更新完毕,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同时乙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保修期。
17.3 若甲方发出索赔通知1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则该索赔被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7.4 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服务,每延误一天,承担合同价的3‰的违约金,在工程结算款中扣罚。延误天数超过30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if !supportLists]-->18 <!--[endif]-->不可抗力
18.1 由于一般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及时供应按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证明事故的存在。
18.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或合同变更后的完工期限仍不能履行完毕,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也不可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也不得扣押预付款,双方在合同解除后30天内结算完毕。
<!--[if !supportLists]-->19 <!--[endif]-->仲裁与起诉
19.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9.2 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19.3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9.4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if !supportLists]-->20 <!--[endif]-->税和关税
20.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20.2 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应属于乙方义务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20.3 合同总价包含应付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所有税费。
<!--[if !supportLists]-->21 <!--[endif]-->保密
21.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五年。
21.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if !supportLists]-->22 <!--[endif]-->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22.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2.2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工程终止,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告。乙方在收到有关证明后,立即停止货物的制造或采购。对于在收到此证明前乙方所完成的内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宣告失效。
22.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2.4 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if !supportLists]-->23 <!--[endif]-->其它
23.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3.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3.3 本合同共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三份。
合同附件
附件1:货物清单及价格明细一览表。
附件2:中标通知书。
附件3:用户需求书响应说明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签约地点: 广州市 联 行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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