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康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山卫镇两网融合回收服务和大件垃圾项目处置运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或城市垃圾服务);(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卫镇两网融合回收服务和大件垃圾项目处置运营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镇级两网融合回收服务和大件垃圾处置站建设,主要目的是对全镇产生的可回收物进行统一的回收打包,对大件垃圾粉碎后回收其中的木材、废金属等资源,以政府托底的一种模式对全镇的可回收物和大件垃圾进行再处理、再加工、再利用,达到节约社会资源,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的目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和招标要求)。 5、交付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 6、交付日期:12个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890000.00元(国库资金:89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19-12-10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12-16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页面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面截图。以上材料需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不接受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12-10至2019-12-16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12-2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19-12-23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283弄68号 2、磋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283弄68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响应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须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一并出席开标会。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3)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当纸质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发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报名及获取书面磋商文件:凡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于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符合上述条件并且原件证照核实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取磋商文件。现场需要提供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文件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办理;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283弄68号;联系人:王怡俪139*****402;邮箱:wangyilielva@163.com;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逾期不来获取磋商文件或所提供材料不齐全及不合格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绿化市容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康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金山卫镇老卫清路438号 | 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学府路1283弄68号 | 邮编: | 201512 | 邮编: | 201512 | 联系人: | 顾建英 | 联系人: | 王怡俪 | 电话: | ******** | 电话: | 139*****40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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