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甘溪桥—观音桥段)和兴民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滨河路(甘溪桥—观音桥段)和兴民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滨河路(甘溪桥—观音桥段)和兴民路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路(甘溪桥—观音桥段)和兴民路新建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1]85、86号及张发改法制【2011】94号批准建设,投资方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滨河路(甘溪桥—观音桥段)和兴民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分别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滨河路(甘溪桥—观音桥段)和兴民路新建工程,工程预算总投资约2580万元;

2.2 滨河路(甘溪桥—观音桥段)西起甘溪桥东头,终点至观音大桥南头,道路全长1067.03m,双向4车道,路幅宽22m(3.5m人行道×2+15m机动车道),工程预算总投资约1910万元;

2.3兴民路起点为大庸中路索道站路口,终点为迎宾南路新丰建材市场路口,道路全长618.322m,双向2车道,路幅宽15m(2.5m人行道×2+10m机动车道),工程预算总投资约67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必须在本省办有入湘施工登记证,资格审查和开标时入湘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

3.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无在建项目;

3.4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5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报名前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依据有关规定,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外的投标企业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自行从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资料下载”栏中下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7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4.投标保证金

4.1 参加滨河路(甘溪桥—观音桥段)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从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帐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上并到账,不接受现金;

4.2 参加兴民路新建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要求预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从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银行基本结算帐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汇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上并到账,不接受现金。

5.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投标人自行从http://jsj.zjj.gov.cn/govmach/jsj/(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告公示栏)网上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工程量清单文件及电子版施工图纸),资格审查文件每套400元、招标文件每套400元,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5.2投标人关于本项目的有关疑问在2011年8月4日17:00时前发至此邮箱(zjjchuangdi@163.com********9@qq.com">********9@qq.com),且不得体现疑问来源,答疑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在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8日9:00时整,地点为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376号市政务中心6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注意事项

7.1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及邮件报名;

7.2 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依据湘建建【2007】65号文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3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5 投标人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向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交纳中标价10%的的现金作为本次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7.6 本次招标项目分别为滨河路(甘溪桥—观音桥段)和兴民路新建工程,每个申请人只能向其中一条道路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8.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湖南省张家界市农行紫舞中路支行

帐 号:18-***************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张家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楼

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150*****5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创迪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子午路9号紫舞骊珠大厦B座505室

联 系 人:龚先生

电 话:135*****088

2011年7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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