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决算审计费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决算审计费第四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决算审计费
立项编号:CYCG_19_1752
招标编号:HCYX-2019-167
招标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区政府中楼326室
招标人联系方式:柯老师010-********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19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吴波辉***-********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财政金额:*******元
采购数量:4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选择本招标方式的原因:适用
采购用途:为规范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便于对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的动态跟踪和评价。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1、服务内容包括对区国资委监管企业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按国资委工作要求对年审工作进行复核并出具决算复核报告。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任何一标段或几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3、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号 | 审计企业 | 年审费 | 复核企业及费用 | 复核费用 |
一标段 | 北京金朝阳商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 97万 | 北京昆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10万 |
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郡王府饭店 | |||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北京市朝阳宾馆 | |||
北京市朝阳区建筑工程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
北京朝阳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弘朝伟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
北京华阳经济开发公司 | ||||
北京朝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费用合计 | 107万 | |||
二标段 |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83万 | 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4万 |
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 | 北京国际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 | 北京朝阳停车管理有限公司 | |||
北京首联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华阳经济开发公司 | |||
北京世奥森林公园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 ||||
合计费用 | 87万 | |||
三标段 | 北京宝嘉恒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70万 | 北京望京新兴产业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10万 |
北京国际商务中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副食品总公司 | |||
北京市朝阳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 北京朝阳公园开发经营公司 | |||
北京弘朝伟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蓝岛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
北京朝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
费用合计 | 80万 | |||
四标段 | 北京昆泰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74万 | 北京金朝阳商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 6万 |
北京郡王府饭店 | 北京潘家园国际民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
北京市朝阳宾馆 | 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 |||
北京市朝阳区建筑工程公司 | ||||
合计费用 | 80万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需是北京市政府采购定点服务机构;
4、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2日,每天9:00时至11:30时,13:30时至17:00时,节假日休息
投标单位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190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6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
本项目联系人:吴波辉
联系电话:***-********
其它内容:
1.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联合体等形式的投标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携带如下材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多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北京市政府采购定点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潜在投标人在朝阳区政府采购交易平台(203.86.53.107)进行主体注册。
并按照操作提示关注招标项目及下载招标文件,如不按照提示操作将可能影响招投标活动。
投标申请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朝阳区政府采购网、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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