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新邵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新邵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采购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06日
中共新邵县委宣传部的新邵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52万元整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新邵财采计[2019]000164
2.采购代理编号:XSXN[2019]105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项目内容 | 服务 | ||
新邵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采购 | 采购内容清单 (1)增强版融媒体中心软件平台:1.新闻采编系统 2.云媒资系统 3.选题报题 4.新媒体直播 5.审核系统 6.融合发布 7.统计分析 8.通用热点线索 9.综合服务类资讯 10.政务信息发布 11.标准版舆情监测 12.基础运营系统 13.视频云平台 14.线索发现与汇聚15.协同指挥16.增强版大屏展示系统17.政务信息与政策查询、政务投诉 18.基础民生服务 19.内容传播力分析20.增强版舆情监测 21.广告管理。 (2)“新新邵”客户端搭建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求 融媒体平台搭建完成后,供应商将平台所有文档: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操作手册及相关技术资料整体移交客户,组织对相关客户进行培训,确保客户掌握平台的核心技术,及客户端口相关操作。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全部交付,项目成果的最终验收以采购人验收通过为准。 成交供应商在融媒体平台验收后,必须提供运维服务,运维服务从平台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运维服务的期限为壹年,应用系统版本有升级的情况必须对平台进行免费升级,并对平台进行完善与维护,提供7*24小时服务电话,重大问题24小时内到现场。 |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我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根据邵阳市委宣传部要求,各县市融媒体平台必须于2019年12月建成验收,技术平台必须在2019年11月底搭建完成试运行,实施建设迫在眉睫;其次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需对接湖南省级新闻云平台以获取省级新闻信息云服务,则必须对接能提供完整服务的新湖南云(中央厨房),特拟推荐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向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五、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42号
六、第三方专家论证意见: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规定情形中“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作为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项目,符合以上情况。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湖南省政府非招标方式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财购【2014】15号)第五十三条一项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够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推荐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参加后续采购。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湖南省政府非招标方式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财购【2014】15号)第五十三条一项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够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推荐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参加后续采购。
2、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论证时间 | 2019年12月4日 | |
论证地点 | 中共新邵县委宣传部 | |
专业人员 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岳赟 | 新邵县新媒体中心 | |
黄稳 | 新邵县广播电视台 | |
肖山河 | 中共新邵县委宣传部 |
七、公示期限:自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3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中共新邵县委宣传部
地址: 新邵县酿溪镇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50*****893
2、代理机构名称:邵阳西南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邵县政府采购办后栋二楼
联系人: 黄婧、柳金凤 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名称:新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新邵县酿溪镇
联系人:刘戈锋联系电话:****-*******
2019年12月6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标签: 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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