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新兴小学项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宾新兴小学项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新兴小学项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来宾新兴小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17]21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市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来宾新兴小学项目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2019]总第4号
建设地点:来宾市新兴路227号。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329.53平方米,主要新建一栋面积为面积2524.78平方米的教学综合楼,地下室建筑面积113.75平方米,修缮原办公室改造面积为100平方米,修缮原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修缮门卫室建筑面积为56平方米,修缮公厕建筑面积为87平方米,修缮停车棚建筑面积为48平方米,新建3个篮球场及1条直行跑道,新建舞台1个,旗台1个,以及道路硬化、给排水、供电、绿化等配套附属设施。
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总投资1326.18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00天(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40天,施工工期为360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 1 月至2021年 2 月。
2.2招标范围:依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不需要投标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bsggzyjyzx.com)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5.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2月 3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按期将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至发包人处,待通过管理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60%(此阶段设计费暂以来宾市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余下40%(此阶段设计费以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价(不含劳保费)合计总额为计费基数,但如果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价超过概算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以概算价中的建安工程费合计总额为计价基数)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在支付每笔设计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需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方能办理支付手续。
施工费支付方式: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已经建设单位审定的为已完工程量的6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已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为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按月付款,工程开工后每月25日提交一次合格工程量完成报告,并经监理及发包人核准后付首次工程款,并按完成的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价款。以后每月25日提交一次工程量完成报告,并经监理及发包人核准后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成合格工程量的60%(该工程及价款由发包人审定),经市来宾市财政局或来宾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或认可的预算价后按预算价的85%支付。(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来政发〔2017〕22号和来建发【2019】5号等执行,如政策有变按新政策执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lbsggzyjyzx.com 网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来宾市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来华投资区星城路与新桥路交叉口地 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3号
西北侧(星城路奇石文化城A区122号) 翠屏水坊 2号楼三层
联 系 人:何作祖 联 系 人:张 栩
电话: ****-******* 电话:****-*******
传真: ****-******* 传真:****-*******
电子邮箱: guozilb@163.com
2019 年 12 月 6 日
附件:来宾市新兴小学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
来宾新兴小学可研报告
可行性研究批复1
可行性研究批复2
可行性研究批复3
文件下载: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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