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珠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广西区单项工程是由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2号)的规定,需对本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现邀请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报名珠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广西区单项工程竣工决算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珠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广西区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委托第三方审计服务。
二、项目概况:本工程批复的主要建设内容是建设船舶过闸联合调度系统、航运运行综合监测系统;完善省级电子航道图平台、省级水上监控视频整合平台;完善省级航运数据资源平台,实现与珠航局数据共享;建设航道重点区域视频监测、水位遥测遥报、船舶吃水自动检测系统等终端设备;配置虚拟化资源池服务器、视频接入服务器、磁盘阵列、防火墙、安全审计、入侵检测等设备及相关应用支撑软件。建设单位为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自治区港航管理局),设计单位为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三、采购审计服务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四、服务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有关要求,对被审计项目“珠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广西区单项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预算资金的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审计,对各项支出是否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支出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支出进度和支出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财政财务收支是否真实性、完整性,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出具“珠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广西区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五、服务要求
1. 工作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成立3人以上项目组,项目组及工作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注册会计师;
(2)拟投入人员必须是供应商的合同聘任人员,且具有与采购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注:有关证书须在年审有效期内,有关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为供应商名称,超期年审或不真实的证书均无效);
2. 项目完成时间
自提交竣工决算资料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提交珠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广西区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初稿),在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征求业主单位意见后7个日历日内提交珠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广西区单项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正式稿)。
3. 保密要求
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审查保密和廉政工作纪律,对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资料和信息要严格保密,不能对外泄露。
4. 不得将本项目转交第三方完成(分支机构除外)。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审计服务类业务。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在2019年12月16日下午15时至15时30分内,将响应文件密封后提交至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北部湾港口局综合信息楼2楼207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内容至少应包括:报价函、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公司基本情况近一年类似业绩情况、拟投入人员及其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八、网、联系方式
1. 联系人:梁 工
2. 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2019年12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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