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区(检察院西侧)住宅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四区(检察院西侧)住宅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江滨四区(检察院西侧)住宅楼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8 期 6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滨四区(检察院西侧)住宅楼已由 江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江发改备〔201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山市鑫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业主自筹解决 ,招标人为江山市鑫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50万元。建筑总面积约1172平方米,结构:框架。层数:三层.工程类别:三类 。
2.2招标范围:江滨四区(检察院西侧)住宅楼土建水电工程 (详见施工图及招标文件)。
2.3建设地点:市区江滨四区(检察院西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建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工民建专业叁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的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2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取得《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8 月 3 日至2011年 8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最后一天截止到16:00时止(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和《江山市外地建设工程企业进江备案登记证》到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 8 月30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8、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高峰(代理公司) 电话(传真):****-*******

江山市鑫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
201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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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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