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义县司法局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武义县司法局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武义县司法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武义县司法局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名) | 预算金额(元) |
1 | 武义县司法局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 | 18 | 360000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武义县司法局申请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武义县人民调解协会提供。武义县司法局拟向武义县人民调解协会购买18名人民调解员服务。《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司法厅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指导意见》(浙财行[*******号)、《金华市司法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实施意见》(金市司[2019]74号)文件规定了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承接主体为依法登记成立,并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人民调解协会、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社会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对人民调解的组织建设和人民调解员的资质规定了具体标准和要求,且由于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复杂性和特殊性,承接服务主体应熟悉本县环境、具体情况和特点,武义县人民调解协会作为本县依法登记成立,并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社会组织,其会员长期从事本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丰富的调解实务经验,对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岗位要求、业务技能等已十分熟悉,为了确保后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稳定性、服务的延续性、处置应急突发事件的时效性,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武义县人民调解协会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武义县武阳东路2号明招大楼9楼911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王英 | 武义县委政法委 |
潘康平 | 武义县公安局白洋派出所 |
王晓猛 | 武义县人民法院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省、市文件都对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作出了规定:承接主体只有两类,一类是人民调解协会,一类是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武义县这两类都有,但是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还不是很成熟,基本上都是今年才成立的分散于各自乡镇街道的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各自工作室都只有一个人,全县目前有10家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难以承接武义县司法局购买18名专职人民调解服务的需求。所以,只有武义县人民调解协会符合要求。
2.武义县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是符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要求的,也是符合基层需要的。调解工作做好了,就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斥讼案件。武义县人民调解协会于2018年依法登记成立,是经司法行政部门备案的具有从事纠纷调处条件的社会组织,且该协会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熟悉和掌握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如果采用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作为承接主体,则知名调解员不从事调解工作后,该政府购买服务将会出现很大变动。因此,符合人民调解政府购买服务的只有县人民调解协会一家。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武义县司法局
联系人:曾建芳
联系电话:135*****114
地址:武义县武阳东路2号9楼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武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潘主任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武义县温泉南路100号502室
附件信息:
********10/201912/5163eebb-53bd-4199-8f5d-dc3ba4e7a512">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论证报告.pdf
483.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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