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菏泽市中心血站机采血小板采血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菏泽市】菏泽市中心血站机采血小板采血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1、采购数量:机采血小板采血椅8台;2、最高限价:40万元;3、功能描述:适用于集中全血献血,给献血员提供安全舒适、温馨呵护的献血坐椅。4、供货期限: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位置;5、质保期:2年。 | 8 | (1)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本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相关内容);(3)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供应商须提供市场竞争主体诚信守法承诺书;(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出具日期在本项目采购期间)网页打印页,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磋商活动;(7)本项目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4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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