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专项作业车辆招标公告
购置专项作业车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鹿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购置专项作业车辆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鹿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鹿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 一标段:垃圾压缩车3辆、吸尘车2辆; 二标段:洗扫车4辆; 三标段:扫路车1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25吨钩臂车)2辆、高空作业车1辆、清淤车(3.5立方米)1辆、汽车起重机1辆; 四标段:洒水车9辆。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之后15日内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性标准、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2.2招标范围:购置洒水车、洗扫车、扫路车、垃圾压缩车、吸尘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转运车(25吨钩臂车)、高空作业车、清淤车(3.5立方米)、汽车起重机等车辆24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2、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供货能力且能及时供货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任意两个月的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4、是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产品(提供加盖公章的打印页);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申请人信用良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体现出查询日期,逐页加盖公章);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养老保险原件(网上可查)。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携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2-11至2019-12-17,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备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报名系统自行报名后,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递交到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缴纳招标文件费并经招标代理公司人员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确认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后即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登录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请及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进行注册(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未及时注册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发售,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1-07 09:30,地点为石家庄市鹿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硕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路与向阳大街交叉口西北角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212号启程商务1819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边静 | 联系人: | 张伟聪 |
电话: | 电话: | 181*****089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slzbdl@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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