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跑道、交通中心及配套工程)PPP项目B标段招标补充公告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跑道、交通中心及配套工程)PPP项目B标段招标补充公告
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跑道、交通中心及配套工程)PPP项目B标段招标补充公告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跑道、交通中心及配套工程)PPP项目B标段
项目编号:WZCG********0
由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跑道、交通中心及配套工程)PPP项目B标段招标,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公告如下:
一、按照人防工程配建指标,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航站区和飞行区人防建设面积≥4.2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本项目交通中心北侧停车楼,在本项目交通中心北侧停车楼工程增加地下一、二层人防工程。新增人防工程需单独立项,不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跑道、交通中心及配套工程)PPP项目B标段招标范围。
二、本项目停车楼建设用地需先期作为航站楼和交通中心施工过程大型构件拼装吊装、重要设备材料堆放转运等场地。本项目交通中心南侧停车楼进场施工时间计划为2022年3月底;交通中心北侧停车楼还需考虑人防工程建设时间,交通中心北侧停车楼进场施工时间计划为2022年8月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此因素,科学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进度,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PPP项目合同》第六章第26条规定。
三、由于在本项目交通中心北侧停车楼工程增加地下一、二层人防工程,将导致本项目交通中心北侧停车楼工程施工组织和部分建设内容变化调整,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因此提出的异议。
四、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原文表述:“投标文件在2019年12月13日上午11:00开始接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06号建设大厦八层会议室”;现修改为:“投标文件在2019年12月27日上午11:00开始接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06号建设大厦八层会议室。”
五、招标公告第十二条原文表述:“(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4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06号建设大厦八层会议室。(4)投标截止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现修改为:“(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06号建设大厦八层会议室。(4)投标截止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第22.1条原文表述:“投标有效期必须至少保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120天。”现修改为:“投标有效期必须至少保持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100天。”
七、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第38.6条原文表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2019 年 12 月 14 日参加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跑道、交通中心及配套工程)PPP项目B标段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修改为:“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参加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北区改扩建工程(航站楼、跑道、交通中心及配套工程)PPP项目B标段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2019年12月13日(含)前,已经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开具投标保函的,应同时提供出具保函金融机构的变更文件,方视为有效。
八、原招标文件和原招标公告中相关规定与本补充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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