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公安厅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省公安厅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巨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省公安厅机关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陕西省公安厅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省公安厅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JSZB(2019)-005.
三、采购人名称:省公安厅机关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9号
联系人:省公安厅机关经办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巨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20幢1单元10609室
联系人:董工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陕西省公安厅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次)1批
项目概况: 食堂设备采购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891243.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不足一年的需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4)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2019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提供相关网站指定页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8)供应商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2-11 09:00:00至2019-12-1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风景御园)20号楼6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23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20幢1单元10609室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2-23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58号20幢1单元10609室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巨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央领郡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巨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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