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望发改字﹝2019﹞21号批准,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将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公开招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二)项目地点:望谟县王母街道办
(三)项目类别及结构类型:建设工程(房屋及市政工程)
(四)资金来源及项目投资估算额:国有资金********.00
(五)计划工期:365
(六)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望谟县王母街道办 投资概算:总投资约1247.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 城市棚户区配套200套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棚户区连接道路一号路(朝阳路、迎宾大道)338.7米,给水管805米,雨水管505米,污水管592米,化粪池2个,节能照明灯52盏,安装变压器一台,配电箱30平方米,室外绿化4677.6㎡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一)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望谟县2017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二期);标段编号: S****************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二)该项目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内容
(三)本工程不采取简易程序法。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且允许中1个标。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其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可于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6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guizhou.gov.cn)购买下载。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图纸或其他文件每套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1月02日09时30分00秒。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阳市遵义路65号)。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望谟县 | 地址: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5号 |
联系人:陆洲 | 该项目联系人:刘晶 |
电话:186*****817 | 该项目联系人电话:133*****633 |
八、备注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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