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2019-2023年)第一阶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2019-2023年)第一阶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2019-2023 年第一阶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湛江市水务局 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2019-2023 年第一阶段)特许经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通过综合评审,选定本项目特许经营方。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工程(2019-2023年第一阶段)特许经营项目

2、招 标 人:湛江市水务局

3、招标项目编号:JG2019-7129

4、项目投资规模(人民币):本项目建设估算总投资196759.6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9873.84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23027.74万元,预备费3858.03万元。建设估算总投资不含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

5、招标内容及范围

5.1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三个片区:

1)赤坎江

赤坎江片区主要对东山河、振兴渠、寸金渠、北桥河、鸭槽渠、南溪河、赤坎江、百姓渠、平阳渠进行综合治理,促进上述河渠的水质得到有效改善,有效减少河道恶臭,减少对周边农作物及地下水的污染,改善赤坎江流域的水环境状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东山河(暗渠段为振兴渠)

a、沿河截污+总口截污:管道总长为9km;

b、分散处理、分散提质:处理湿地有效面积为0.12ha;

c、河道综合整治(驳岸改造工程和清淤清障工程):整治长度1.65km,清淤量共1.24万m3。

d、沿河村镇管网的完善:管道总长为13.063km;

e、渠内截污:截污渠总长为1568m;

f、新建排水管道:管道总长为600m。

(2)寸金渠

a、渠内截污:截污渠总长为760m;

b、清淤:清淤量共3564m3。

(3)北桥河

a、沿河截污+总口截污+泵站:截污管长4.54km,总口截污长2km,提升泵站1座流量4000/d,压力管道1.6km;

b、河道综合整治:清淤量11.79万m3;

c、补水活水:提升泵站流量1万m3/d,补水管长2km。

(4)鸭槽渠

a、疏通渠道、渠道清淤、截流管修复:清淤量为33880m3,修复鸭槽渠现状截污干管长0.9km。

b、生态补水:调度雷州青年运河来水作为鸭槽渠生态补水源,补向鸭槽渠段车路溪村。

(5)南溪河

a、完善村镇配套管网和总口截污:全长32.32km;

b、分散处理、分散提质、湿地缓冲:处理湿地有效面积为0.314ha;

c、河道综合整治(河道驳岸改造工程、清淤清障工程和滩地生态化改造):河道驳岸改造工程整治长度12.5km,清淤量为7.5万m3,滩地生态化改造总面积10ha;

d、活水调度:调度雷州青年运河来水补给南溪河生态补水。

(6)南桥河

a、河道清淤:清淤量为3.70万m3;

b、活水调度:由赤坎水库放水。

(7)赤坎江

a、河道清淤:清淤量为13.52万m3;

b、拍门改为闸:北桥公园现状箱涵拍门和现状海林桥下设置直升式平板闸。

(8)百姓渠

a、截污:渠内截污,全长5.2公里,新建DN600污水管,长600m;

b、渠内清淤:清淤量为8.91万m3;

c、出口增设海水防倒灌设施:新建1座顶升式钢闸门。

(9)平阳渠

a、截污:新建污水管道长240米;

b、渠内清淤:清淤量2986.5m3;

c、出口增设海水防倒灌设施:新建1座直升式平板闸。

2)绿塘河片区

绿塘河片区主要对文保渠、三号渠、乐怡渠、绿塘河、椹塘渠、绿村渠、海昌渠、霞湖渠以及避风塘渠共9条河渠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文保河清淤约2.2万m3,新建补水管道5.3km;

(2)三号渠清淤约6930m3;

(3)乐怡渠渠口增设防倒灌设施(挡潮闸)1座,清淤约1.5972万m3;

(4)绿塘河修复截污干管;增设智能截污井13座;沿线分段新建或改建截污管道3.9km;下游海滨大道至海景路段截污主管迁改0.6km;清淤约6.0192万m3;新建补水管道2.8km;完善村庄污水管线8.6km;

(5)椹塘渠拆除现状总口截污设施1处;清淤约7700m3;新建补水管道1.2km;新建污水管道0.5km;新建渠内截污管0.6km;

(6)绿村渠新建渠内截污管1.4km,河道清淤约6160m3;

(7)海昌渠渠口增设防倒灌设施(挡潮闸)1座,末端新建截污管道0.6km,清淤约2376m3;霞湖渠和避风塘渠:围绕霞湖公园新建截污管道1.8km、民治路及洪屋路新建污水管道1.43km,新建渠内截污管道2.9km,末端建污水提升泵站(规模为2.4万吨/日)及压力管道0.2km,渠口增设防倒灌设施(挡潮闸)各1座,清淤约6488m3。

(8)新建1.1千米截污管道DN1800。

3)南柳河片区

南柳河片区主要对南柳河、一号渠和二号渠进行整治,促进上述河渠的水质得到有效改善,有效减少河道恶臭,减少对周边农作物及地下水的污染,改善南柳河流域的水环境状况。

(1)南柳河:

a、南柳河干流上游段(深田村上游段)沿河截污,新建污水管5.4km;

b、对江南市场的排污口进行截污改造,新建污水管0.951km;

c、明渠河段清淤37500m3;

d、修复截污管1.25km。

e、新建726米截污管道DN1800至霞山污水厂截污专管。

(2)一号渠:

a、沿渠道暗涵段截污,新建截污渠4.4km;

b、明渠河段清淤48813.60m3,暗涵河段清淤22948.20;

c、新建补水管道2.425km。

(3)二号渠:

a、沿渠道暗涵段截污,新建截污渠9.4km;

b、明渠河段清淤12626.90m3,暗涵河段清淤9774.60m3;

c、新建补水管道0.55km。

(4)污水处理厂:

a、新建湖光污水处理厂1座和污水配套管网,近期规模为2.5万m3/d,配套污水干管长15km;

b、新建西城二污水厂一期1座,近期规模为1.5万m3/d。

5.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流域治理、污水处理厂新建、黑臭水体治理等工程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实施机构或湛江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进行无偿移交。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5.3项目运营维护内容:河涌保洁;堤坝、水闸、截污井等养护;河涌定期清淤与水质监测;农村污水处理垂直湿地运维;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网运维。相对应的估算指标及取费依据,最终以湛江市财政局相关部门审定为准。

(1)管道运维内容:管道疏通,清捞管井内淤泥和杂物,污泥、弃渣外运,日常巡查。

(2)截污渠运维内容:渠道疏通,清捞渠井内淤泥和杂物,污泥、弃渣外运,日常巡查。

(3)河涌运维内容包括:水体养护(二级标准),定期清淤及检测、堤岸维修养护等内容。

(4)截污井运维内容包括:清捞井内淤泥和杂物,洗刷井壁、井环盖,维修井环盖,渠泥、弃渣外运,日常巡查。

(5)水闸运维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7、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湛江市。

8、项目产出

8.1项目合作期限:项目合作期分为建设期与运营期,整体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分两部分:

(1)污水处理厂合作期30年,建设期为1年,为2020年1月-2020年12月,29年运营维护期(2021-2049)。

(2)其他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合作期21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为2020年1月-2020年12月,20年运营维护期(2021-2040年,运营维护期20年锁定)。

8.2********9">项目建设产出

(1)完善污水系统。新建重力污水管道102.083km,修复截污管道2.15km,新建压力污水管道1.8km;完成暗渠内截污23.328km。

(2)河道清淤工程。明渠河段清淤58.4122万m3,暗渠河道清淤17.3396万m3。

(3)农村污染治理设施。利用坑塘水面新建26处人工湿地,处理面积4350m2;河道生态治理长度14.15km;滩地生态化改造10ha。

(4)防止潮水倒灌工程。新建挡潮闸8座,新建智能截流井13座。

(5)河道补水活水工程。新建补水管道长14.35km。

(6)提升泵站。新建两座提升泵站(1座0.4万m3/d,1座1万m3/d)。

(7)污水处理厂。新建湖光污水处理厂,规模为2.5万m3/d,配套污水干管长15km;新建西城二污水处理厂(一期),规模为1.5万m3/d。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的 一级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

9、项目合作形式:项目整体运作模式为“DBFOT”的模式,即“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独立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与其它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自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除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注: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施工职责的一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查询结果作无效投标,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及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为无效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投融资方且仅为一家,以联合体协议记载的牵头单位为准。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五、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日9时30分至2019年12月6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6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下列资料(详见备注要求)购买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1)《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在同一张《投标登记申请表》上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编号,并由联合体各方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三证合一”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税务登记证,相关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

(4)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一份(格式详见附件一)。

备注:参加投标登记之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查询企业诚信档案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诚信档案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年12月26日09时3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6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具体可在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活动安排查询)。

2.逾期送达或者未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出具)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湛江市水务局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30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37*****786

招标代理: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24楼2405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5*****524

传真:***-********

邮箱:pj3gdgj@163.com

湛江市水务局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一

联合体协议书

致:湛江市水务局

注册于(地方名称)的(联合体成员——全称)、注册于(地方名称)的(联合体成员——全称)、注册于(地方名称)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全称)经协商同意组成联合体参加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2019-2023年)第一阶段特许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的投标,并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全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各项事宜。

联合体各方同意:

1、联合体授权联合体牵头单位对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2、投标人的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授权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合法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活动,联合体牵头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真实意愿表达。

3、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委托其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全体成员负责联合体在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2019-2023 年)第一阶段特许经营中的一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提交澄清文件以及处理与项目投标相关的一切必要的事宜。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来往函件将通过联合体牵头单位收寄。

5、联合体牵头单位做出的同湛江市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2019-2023年)第一阶段特许经营相关的行为对联合体全体成员均具有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各方对牵头单位在投标活动中的一切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工作分工和各自占有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

(牵头单位名称):工作分工:;股权比例:;

(成员公司一名称):工作分工:;股权比例:;

......

7、联合体成交后的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8、本协议经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项目公司成立并由项目公司与采购人正式签订项目合同时为止。

9、联合体成员的变动、相互关系的改变,均须事先经招标人同意。

10、本协议书一式伍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单位全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详细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联合体成员一全称(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详细地址:

电话: 传真:

日 期:

........

(非联合体投标可不提供。如联合体成投标,可自行扩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特许经营项目 综合治理 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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