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离子色谱仪、智能厌氧培养系统、甲醛检测仪、冷库、排油烟系统、炉灶采购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宁物招〔2019〕223号)

[招标]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离子色谱仪、智能厌氧培养系统、甲醛检测仪、冷库、排油烟系统、炉灶采购招标二次公告(招标编号:宁物招〔2019〕223号)

一、招标条件

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于第一次公告时间截止,本项目第2、3、4包报名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现对第2、3、4包进行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二、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2

智能厌氧培养系统


1台

签定合同

后1个月

南宁


3

甲醛检测仪


1台

签定合同

后1个月

南宁


4

冷库


1宗

2020年01月15日

北海


炉灶


1宗

2020年01月15日

北海


排油烟系统


1宗

2020年01月15日

北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投标人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铁路总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投标人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没有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在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招标人相应处理的,按招标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 投标人提供2018年的企业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公章。

4.各包件资格

第2、3包:投标人2016年以来具有投标产品或同系列产品的销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须取得制造商或中国总经销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第4包: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带CMA章)出具的符合国家GB/T 3280-2015检测标准的316L不锈钢材质3.6mm(或以上厚度)的塑性延伸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化学成分的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带CMA章)出具的符合GB/T 4207-2012 检测标准的产品电容的漏电起痕试验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带CMA章)出具的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的智能开关(控制)模块的IP6X(试具不能触及危险带电部件)、IPX8(外壳防水)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带CMA章)出具的符合GB4706.1-2005的智能控制器(带智能控制系统)的功能要求、电气安全要求合格检测报告;代理商需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5.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2019年12月11日起至12月16日止,每日8 时 00分至 18时00分公开出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2.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以下3份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ntzb20520@163.com(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见公告附表2);2.供应商信息表(Word文档格式);3.标书工本费转账底单扫描件),报名资料不全、标书工本费转账错误或逾期报名的,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报名。

3.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宁物招〔2019〕223号+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电话确认或发传真件)。

4.对报名资料齐全并按指定账户缴纳标书工本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

5.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将被扣分评价,影响信用等级,请投标人谨慎对待。按照《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关系及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参与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图书馆510室

邮政编码:530001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传 真:****-*******

邮 箱:ntzb20520@163.com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个包件100元,售后不退。

缴纳到以下指定账户:

单位名称:广西宁铁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406

开户银行名称:工行南宁衡阳支行

注意事项:1.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用途栏须填写“宁物招〔2019〕223号标书工本费”),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不接受账号或账户名错误的转账(并且不保证协助查帐或办理退款事宜)。2.网银转账不通的,建议到银行柜台办理。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nann.95306.cn)上发布。

日期: 2019 年12月11日


附表1:

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离子色谱仪、智能厌氧培养系统、甲醛检测仪、冷库、排油烟系统、炉灶采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宁物招〔2019〕223号)

报名表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人: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用于接收招标文件及招中标通知书等)

申请投标

包件号及包件名称

第 包: 包件内容

开票信息 (须如实填写下列信息)

单 位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电 话:

开户行及账号:

保证金退款信息

退款账号:

开户行(注明所在省、市):

发票邮寄地址


备注:投标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公 章:

报名日期:


附表2 :

供应商信息表(电子版)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

开票信息

保证金退款信息

发票邮寄地址

所投 包件号

姓名

移动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及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账号

开户行

1 











备注:投标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炉灶 排油烟系统 冷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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