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能电力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生产线建设一期工程空调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聚能电力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生产线建设一期工程空调机组设备招标公告
青海聚能电力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空调机组设备采购招标资格预审通告(代招标通告)(第二次
青海聚能电力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生产线建设项目
一期工程空调机组设备采购招标资格预审通告
(代招标通告)(第二次)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06576(C标-Ⅱ)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青海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以青经投备案【2011】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聚能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空调机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南路5号
2.2 交货期或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
空调机组(4套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1台恒温恒湿机房专用空调及其附属设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生产制造许可证的空调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获得ISO9001认证,提供的设备有在同类工程成功使用的业绩的设备生产企业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1年8月4日至 2011年8月10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5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有效证明或委托书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5.3 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4 第一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资格有效。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8月11日10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汇票、电汇、转账(不接收现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单附言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聚能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招标二部
项目联系人:曾贵敏 李明
电话:0971-*******
传真:0971-*******
邮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行号:********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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