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动车组运用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动车组运用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
动车组运用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9-ZFQ-TDD-1)
一、招标项目概况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委托,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动车组运用业务外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内容
包号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第1包 | 1 | 动车组外皮油漆修补 | 平米 | 800 |
2 | 动车组内饰油漆修补 | 平米 | 200 | |
第2包 | 1 | CRH380BG动车组防污闪喷涂 | 列 | 8 |
2 | CRH380BL动车组防污闪喷涂 | 列 | 12 | |
3 | CR400BF平台动车组防污闪喷涂 | 列 | 46 | |
第3包 | 1 | CRH380BG/BL、CR400BF平台动车组电茶炉维修 | 8辆编组/次 | 330 |
第4包 | 1 | CRH380BG/BL动车组车门及站台补偿器维修 | 8辆编组/次 | 50 |
第5包 | 1 | CRH380BG/BL、CR400BF平台动车组内门及门锁维修 | 8辆编组/次 | 330 |
第6包 | 1 | CRH380BG/BL、CR400BF平台动车组真空集便器维修 | 8辆编组/次 | 330 |
第7包 | 1 | 库内吸污 | 8辆编组/次 | 12000 |
2 | 库外吸污 | 8辆编组/次 | 2000 | |
3 | 车站吸污 | 8辆编组/次 | 500 | |
第8包 | 1 | CRH380BG/BL、CR400BF平台动车组一二等座椅维修 | 8辆编组/次 | 280 |
2 | CRH380BL动车组VIP等座椅维修 | 每列每次 | 30 | |
3 | CR400BF平台动车组VIP座椅维修 | 每列每次 | 200 | |
4 | CRH380B动车组VIP等座椅维修 | 每列每次 | 20 | |
5 | VIP座椅单主控单元 | 个 | 5 | |
6 | VIP座椅主控单元 | 个 | 5 | |
7 | VIP座椅座盘电机 | 个 | 5 | |
8 | VIP座椅腿部电机 | 个 | 5 | |
9 | VIP座椅脚靠电机 | 个 | 5 | |
第9包 | 1 | M项清网 | 8辆编组/次 | 4000 |
2 | N项清网 | 8辆编组/次 | 1000 | |
3 | 裙板滤网清洁 | 每块/次 | 10000 | |
4 | 和谐号动车组(CRH380BG/BL)绝缘子擦拭 | 8辆编组/次 | 5000 | |
5 | CR400BF平台动车组绝缘子擦拭 | 8辆编组/次 | 8000 | |
6 | CRH380BG/BL动车组无纺布清洗(365mm×100mm) | 片 | 1000 | |
7 | CRH380BG/BL动车组无纺布清洗(365mm×100mm) | 片 | 1000 | |
8 | CRH380BG/BL动车组无纺布清洗(420mm×100mm) | 片 | 18000 | |
9 | CRH380BG/BL动车组无纺布清洗(250mm×30mm) | 片 | 39000 | |
10 | CRH380BG/BL动车组无纺布清洗(铁网) | 片 | 1000 | |
11 | CR400BF平台动车组无纺布清洗 | 片 | 10000 |
注: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产品同型号的动车组主机厂、能够提供产品同型号服务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3)投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铁路动车修理。
(4)投标人近两年内,须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动车段或动车客车段签订过甲方所属全部车型的动车组车体油漆合同,投标人须出具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2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产品同型号的动车组主机厂、能够提供产品同型号服务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3)投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铁路动车修理。
(4)投标人近两年内,须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动车段或动车客车段签订过甲方所属全部车型的动车组防污闪喷涂合同,投标人须出具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3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维修产品同型号的主机厂、维修产品同型号的生产厂、能够提供产品同型号维修服务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2)投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铁路动车修理。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4)投标人近两年内,须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动车段或动车客车段签订过本次招标方所属全部车型的电茶炉维修合同,投标人须出具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拥有的电茶炉冲洗剂材料,须具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资质,投标人须出具中标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为证明材料。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7)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4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产品同型号的动车组主机厂、能够提供产品同型号服务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3)投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铁路动车修理。
(4)投标人近两年内,须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动车段或动车客车段签订过甲方所属全部车型的动车组车门或站台补偿器维修合同,投标人须出具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5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维修产品同型号的主机厂、维修产品同型号的生产厂、能够提供产品同型号维修服务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2)投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铁路动车修理。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4)投标人近两年内,须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动车段或动车客车段签订过本次招标方所属全部车型的内门或门锁类维修合同,投标人须出具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6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维修产品同型号的主机厂、维修产品同型号的生产厂、能够提供产品同型号维修服务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2)投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铁路动车修理。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4)投标人近两年内,须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动车段或动车客车段签订过本次招标方所属全部车型的真空集便器维修合同,投标人须出具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拥有的真空集便器清洗剂材料,须具备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资质,投标人须出具中标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为证明材料。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7)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7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能够提供动车组吸污、吸污车租赁服务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运输站段、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投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铁路动车修理。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4)投标人近两年内,须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动车段或动车客车段签订过本次投标方所属相应车型的动车组吸污作业合同、车站吸污作业合同、吸污车租赁合同。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8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维修产品同型号的主机厂、维修产品同型号的生产厂、能够提供产品同型号维修服务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2)投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铁路动车修理。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4)投标人近两年内,须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动车段或动车客车段签订过甲方所属全部车型的一二等座椅及VIP座椅维修合同,投标人须出具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第9包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产品同型号的主机厂、产品同型号的生产厂、能够提供产品同型号服务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
(3)投标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铁路动车修理。
(4)投标人近两年内,须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动车段或动车客车段签订过甲方所属全部车型的动车组一级修滤网清洗合同、动车组二级修滤网清洗合同、动车组空调、风道过滤棉滤材清洗(无纺布清洗)合同及绝缘子清洁合同,投标人须出具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5)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必须附声明书)。
(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进行网站注册。首次在中国铁路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s://zbgw.cric-china.com.cn/)参加电子招投标活动前,须登录交易系统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
2.招标文件获取。请于2019年12月11日10时00分至2019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提交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经确认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3.本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使用线上扫码方式支付,支持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等扫码进行支付,每月最后一天的16:30-24:00不可支付。支付完成后交易系统自动将标书款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送至投标人交易系统账户,开票信息将读取注册时填写的企业发票信息。
4.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中土大厦25层第二会议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9年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北京中土大厦25层第二会议室。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动车客车段
详细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16号
邮政编码:300171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9号院东区5号楼
邮政编码:100097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芦女士
邮箱:luyang@cric-china.com.cn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会成支行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cgzs.95306.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zbgw.cric-china.com.cn/)等媒介上发布。
日期:2019年12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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