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辽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辽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招标公告


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水利厅(机关)委托,对辽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项目编号:LNZC********4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主要技术要求
LNZC********411辽河干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查看

通过对河流沿岸主要经济社会指标、涉河现状及规划工程情况、河流生态敏感区现状及规划情况的调查,提出岸线保护和利用现状及岸线保护与利用控制条件,来进行岸线功能区划分,并提出岸线保护与管控目标。编制工作需根据水利部印发的《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主要技术路线、规划内容和成果要求来进行。规划编制主要工作涉及岸线保护与利用现状分析、岸线规划目标确定、岸线保护目标与开发利用控制条件分析、岸线边界线和功能区划分、岸线管理要求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1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
最高限价金额:
*******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水利水电专业)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1日08:30时起至 2019年12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于洪区沈辽路218号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8日北京时间10:30时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第 2 开标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5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水利厅(机关)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项目联系人:李崇
联系电话:157*****366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二街23-10号
项目联系人:周成明、石化增
联系电话:183*****995
传真:***-********
邮箱地址:********2@qq.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辽宁隆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12-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 利用 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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