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公园2020年园区综合管理服务需求公示
荔枝公园2020年园区综合管理服务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荔枝公园2020年园区综合管理服务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00 | |||||||||||||||||||||||||||||||||||||||||||||||||||||||||||||||||||||||||||||||||||||||||||||||||||||||||||||||||||||||||||||||||||||||||||||||||||||||||||||||||||||||||||||||||||||||||||||||||||||||||||||||||||||||||||||||||||||||||||||||||||||||||||||||||||||||||||||||||||||||||||||||||||||||||||||||||||||||||||||||||||||||||||||||||||||||||||||||||||||||||||||||||||||||||||||||||||||||||||||||||||||||||||||||||||||||||||||||||||||||||||||||||||||||||||||||||||||||||||||||||||||||||||||||||||||||||||||||||||||||||||||||||||||||||||||||||||||||||||||||||||||||||||||||||||||||||||||||||||||||||||||||||||||||||||||||||||||||||||||||||||||||||||||||||||||||||||||||||||||||
项目背景 |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工作部署,为给市民游客营造更优品质的公园环境,选取荔枝公园作为“物管园区”的改革试点,将公园内的绿地管养、安保服务、四害防治、设施维护、节日氛围营造等多项园区综合管理服务进行全面统一的发包委托。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
服务类清单 |
| |||||||||||||||||||||||||||||||||||||||||||||||||||||||||||||||||||||||||||||||||||||||||||||||||||||||||||||||||||||||||||||||||||||||||||||||||||||||||||||||||||||||||||||||||||||||||||||||||||||||||||||||||||||||||||||||||||||||||||||||||||||||||||||||||||||||||||||||||||||||||||||||||||||||||||||||||||||||||||||||||||||||||||||||||||||||||||||||||||||||||||||||||||||||||||||||||||||||||||||||||||||||||||||||||||||||||||||||||||||||||||||||||||||||||||||||||||||||||||||||||||||||||||||||||||||||||||||||||||||||||||||||||||||||||||||||||||||||||||||||||||||||||||||||||||||||||||||||||||||||||||||||||||||||||||||||||||||||||||||||||||||||||||||||||||||||||||||||||||||||
具体技术要求 | 一、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服务包含公园红线内(含代管部分)所有场所的绿地服务、保洁服务、洗手间保洁(含提供、更换洗手间易耗品)、四害(白蚁、红火蚁)防治、安保服务(含提供、更换安全消防物资用品)、公园监控系统维护、节日氛围营造、园内设施修缮维护等园区综合管理服务,使园区各项服务工作高度协调融合,形成合力,最终使市民游客获得更好的游园品质。 (二)管理单位需设团队驻点办公,对接公园方,汇报工作、资料整理、账目核算等,公园提供办公场所。 (三)因政府政策原因及单价调整或市政建设需要、征用土地、公园重大改等因素,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终止投标内容中的部分或全部项目,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服从。 (四)绿地与洗手间保洁服务等,若遇品质提升或厕所改造等重大改造,公园部分区域被占用或公共厕所关闭则服务费用按绿地经费标准或厕所经费标准相应核减,若厕所数量增加则按年度计划向财委申请。 (五)核算管理:要求中标单位对项目单独设立账目核算,并且对项目内单项明细项目进行核算、资料整理归档等,以备接受招标方或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成本、测算及费用等情况的审计、审核需要。 二、绿地服务 (一)主要内容:
(二)服务要求: 1、环境卫生保洁 实行1天2大扫,固定岗与流动岗结合,保证大部分时间段清洁卫生。 (1)环境卫生保洁范围:招标范围内绿地保洁及配套设施的清洁管理、清除生活垃圾及枯枝落叶,包括:园路、广场、建筑(管理用房、游客中心、放映室、展馆、反光镜、廊亭栈桥、雕塑、驿站、保安岗亭等)、设施(垃圾桶、坐凳、扶手、围栏、标识牌、停车场、自行车站等)等的清扫保洁、擦拭和冲洗,公园内排洪排水沟渠的清理。 (2)环境卫生保洁时间:5:30-23:00。 (3)绿地保洁工作:绿地上的枯残枝叶、垃圾等要及时清扫,绿化施工垃圾应在完工后12小时内清理干净,并及时外运。 (4)公园的环卫清扫保洁,在规定的保洁时间内保持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产出垃圾当天清运;保持设施的清洁,及时清理乱涂写、乱张贴、乱悬挂等。 (5)管养范围内的所有垃圾的清运工作需当天清运,以及由于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增加的垃圾清运任务。(垃圾必须袋装化,清运时间为早9:00前或晚20:00后,保证日产日清)。保持所有公用设备清洁,及时清理乱涂写、乱张贴。 (6)水体保洁:每天巡查2次,发现漂浮物及垃圾及时清理。 (7)园内排水网管出入口畅通: 每年至少清理4次,沙井沟下的垃圾、泥沙、落叶需及时清理,若遇台风及雨季来临,提前进行清理,保持畅通。 (8)广场、园路保洁:每星期冲洗一遍,保证无口香糖等明显污渍,明显污渍立即冲洗。每月高压水枪冲洗一次。明显污迹立即冲洗。 (9) 垃圾桶、坐凳保洁:每天擦拭一遍,垃圾桶箱内的垃圾应日产日清,无积压、溢满;周围地面不得有垃圾抛落、堆放。 (10) 设施保洁:亭廊、雕塑小品、扶手、围栏、标识牌、灯具、消防器材每周擦洗一遍。非机械类游乐设施(组合滑梯、秋千等)、健身路径每天擦一次。沙池用细网每月筛一次。 (11) 山体边坡排洪沟渠畅通:杂草、落叶、於泥,每年清理4次,塌方堵塞要及时疏通。 (12)逢重大节假日,及时清扫保洁。 2、绿化养护 (1)绿化养护范围:管养范围内的绿地管养:乔木、水生植物、灌木、草坪、地被、垂直绿化、攀援绿化等绿化浇水、施肥、修剪、艺术造型、病虫害防治。 (2)浇水:根据植物的生长状况,适度浇水,并保证无缺水现象。 (3)施肥:负责购肥施肥管理,根据植物生长需要施肥,一般两次施肥,春夏季、秋冬季,其它根据植物长势施肥,肥料费用包含在本标段报价。 (4)修剪:整形修剪工作:根据植物的生长发育要求、景观要求、安全要求及防风要求等,对植物进行有计划的整形修剪工作。 a、草皮修剪:夏、秋季每月修剪2-4次,冬、春季每月修剪1-2次,大叶油草长度不得超过10cm。 b、花灌木整型修剪:根据季节和植物开花期的特点,进行主动控花修剪;根据观赏角度和植物搭配情况,进行艺术整型修剪;根据植物生长特性,进行重剪、翻种、轮作等复壮措施;在生长旺盛期,定期进行疏枝、整型等养护措施。 c、乔木修剪:根据各类乔木特性修剪,但应满足安全为首要,后景观需要。每面台风来临前应对植物进行全面修剪。 (5)中耕除杂草及草坪复壮工作。精品区、一级绿地草坪目标草种自然纯度达到95%以上,冬春季保持常绿,通过加强肥水,铺沙、打孔等措施。 (6)补植:对新增的缺株苗木和死亡苗木、黄土裸露、老化植物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因素在采取了防范措施后仍造成的损失除外),修补和更换的苗木应与原苗木规格相接近,并对草本、球茎、宿根花卉(例如美人蕉、蚌花、风雨花等)每三年翻种两次。 (7)病虫害防治:做好病虫害巡查、监测及防治工作。重点注意盆架子等植物的防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公园并开展防治工作。 (8)植物结构调整:有计划,按中心绿地管养指引开展工作。 3、简单设施维护 (1)主要包括给水系统、喷灌系统等的日常维护及管理,主要包含红线内(含代管区域)一切水电系统、喷灌系统正常运作。 (2)中标单位需负责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设施的日常清洗、维护,若公园改造增加设施数量,则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增加维护设施数量。
4、绿地安全维护措施 (1) 绿化及其设施的维修工作(含绿地及绿地上设施造成损坏和人为破坏、盗窃等对绿地及绿地上设施造成损坏的,要及时清理并尽快修复)。 (2) 安全生产及灾后恢复工作:包括及时巡查、发现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精心看护绿地及各类绿地设施,做好防风、防火、防汛、防寒、防旱等自然灾害工作,对灾害引起的损坏应及时清理修复。定期巡视挡土墙及边坡,防止山体滑坡。 (3) 绿地保护工作:对破坏绿化及影响绿化景观的现象及时制止,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由管养公司自行出资安装防护设施等)。绿地补植后由管养单位出资安装规范性围挡等防护设施(可以用木栅栏、竹篱笆及临时景观围栏等,并设置温馨提示标识。 (三)执行标准 执行检查标准:《深圳市公园绿地管养和卫生保洁检查考核办法》、《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绿地管养及环境卫生(含厕所)检查评分表》(以上标准在承包期间如有变动,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四)监督及奖罚措施 1、检查保障措施 (1)建立“公园自检(周考核)、中心双月检(考核)”的两级绿地检查制度。公园实行自检,每周向中心报送检查结果,中心每两个月组织专家分组对公园进行检查。同时,中心建立了绿地管养片长管理制,每个公园(标段)安排1名片长负责绿化巡查工作,形成中心、公园、片长和养护企业的四级管理模式,实现绿地常态化管理。 (2)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考核制度,对各企业的岗位人员及工作情况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随机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具体检查制度以甲方制定并公布为准。 (3)每天无缝监管,中心设立“片长管理制度”一是弥补节假日及公园下班后的日常监管,做到无缝监管。 (4)公园自检时,除执行检查标准:《深圳市公园绿地管养和卫生保洁检查考核办法》外,如发现问题根据中心及公园绿地管养及环境卫生检查扣罚标准进行扣罚。 2、奖励措施 (1)年终评选优秀企业,在可能的情况给予适度奖励。 (2)非综合排名倒数第一企业,验收合格,且年度综合成绩达标(85分)以上企业,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最长可续签至3年。 (3)年度综合排名倒数第一的企业,是否续签合同,依据如下确定: a、年度综合成绩达标(85分)以上,并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是否续签。 b、年度综合成绩达标(85分)以下,不续签。 3、奖惩机制 (1)人员到岗保障措施,利用指纹识别器、人脸识别器等对公园每天到岗人数进行清点,每次每人扣100元,技术工人每次每人扣120元。 (2)检查结果上报及通报制度,对日检结果,每周统计上报中心,与周检、双月检一同通报公布,相互竞争,形成比、赶的工作氛围。 (3)项目负责人每月参加公园一次检查,每缺1次扣1000元。 (4)对双月检不达标企业实行约谈诫勉谈话制度,并扣罚相应管养经费。 (5)普通工人年度缺岗累计超过20%,第二年将不续签合同,且不得参与下一轮采购人绿化养护项目投标。 (6)项目负责人年度累计6次缺岗不参加检查或会议,第二年将不续签合同,且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下一轮中心绿化养护项目投标。 (7)不按要求发放员工工资或累计2月不按时发放工资,第二年将不续签合同,且不得参与下一年中心绿化养护项目投标。 (8)所扣款项可按月直接扣除,如当月扣除超过1.5万元,则返回财政;如低于1.5万元,则次月用于补植苗木,公园做好补植签证手续。 (五)本分项中包含以下12个部分的内容及各项费用:
(六)机械设备需求 公园提供如下机械,中标单位应当负责如下机械的维修、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如所列机械已损坏或损坏后无法再维修后使用,则中标单位需自行购置相应功能的机械设备使用。
除公园提供的机械外,中标单位还应当提供如下机械、设备并确保正常使用。
以上所列机械并非为满足管养所需的全部机械,如有需要,中标单位需另行添置。而且这些机械为日常工作机械,应常驻现场,常驻现场机械使用率应达到80%以上。 (七)其他要求: 1、若遇品质提升或其他市政建设需要,公园部分区域被占用,则服务费用按下表绿地经费标准相应核减。
2、装备:常用的绿化管养、清扫保洁工具须具备。 3、每年元旦节(1天)、春节(7天)、端午节(1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7天)和中秋节(3天)共22天假期期间,中标单位每天均要增加10个人,加强卫生清洁工作;荔枝开花期间,按公园要求,从保护荔枝树的角度出发,对花进行控花处理(按往年经验,所需费用约3万元),相关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4、每年冬季,中标单位须对过密树进行全面修剪,并进行清理,费用已含在总投标报价中;公园内所有零星种植、补植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在有较大量的绿化补植时,中标单位必须从外抽调5名以上的绿化工人支持补植工作,费用已含在总投标报价中;苗木种植、节日摆花(招标除外)等卸车、浇水、维护工作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5、公园有紧急任务或临时有大量工作要短时间内完成(指绿化卫生工作),或遇极端恶劣天气(如台风、飓风、冰雹等不可抗因素)需抢险救灾,中标单位应依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防应急预案》(附件5)的要求无条件服从配合,临时增加不超过5人(不多于10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完成相关工作,费用已含在总报价中; 6、公园三防等应急抢险管理要求 (1)服务单位必须结合公园实际情况,制定应对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应急抢险工作预案、建立应急机制,组织一支由项目内服务人员(保洁工、绿化工、保安员为主)组成的应急队伍(不少于总人数 30 %,其他人员候补),遇到台风、暴雨等抢险救灾或机动应急事项时,无条件服从指挥并开展抢险救灾等工作。 (2)服务单位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抢险技能培训和实操练习,涉及高空作业、机械设备使用等必须具备相关操作或资格证书,要求应急队伍成员能熟练掌握抢险的基本技能。 (3)服务单位必须及时巡查、发现和及时消除园区安全隐患,精心看护园区绿地及绿地上设施设备,做好三防及森林火灾等防范工作,在重大灾害时需及时调度增派人员、车辆和机械满足需要,对灾害引起的破坏及时清理修复。 (4)中标单位应在台风、暴雨来临前做好各项防御工作,对管辖范围所有绿地进行隐患排查、树木修剪、加固等措施。 (5)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防应急预案》,特设立三级应急抢险响应机制,相关人员、工具、机械设备配置要求如下(在服务合同期限内,若有调整变化,按新标准或办法执行): A.三级响应(暴雨黄色或台风白色、蓝色,以气象部门发布为准) 人员要求:1、参与抢险救灾人员不少于绿地养护一线工人及安保人员等岗位总人数的 30 % 。 2、绿地管养、安保一线岗位24小时待命。 3、其他为保证安全的必要措施。 工具设备要求:1、油锯10把(含高枝油锯) 2、22米高空作业车1台(待命) 3、其它机械设备依情况增加。 B.二级响应(暴雨橙色或台风黄色、橙色,以气象部门发布为准) 人员要求:1、绿地养护工人及安保人员等一线岗位全员上岗。 2、2小时内集结完毕,24小时待命 3、其他为保证安全的必要措施。 工具设备要求:1、油锯20把(含高枝油锯) 2、20吨吊车1台(待命) 3、22米高空作业车1台(待命) 3、其它机械设备依情况增加。 要求标段必须配备油锯手人数为应急抢险人员总数的25%、高空作业车增加2台、吊车2台(其中1台25吨以上)、油锯增加30把(含高枝油锯)、其它机械设备依情况增加。 C.一级响应(暴雨红色或台风红色,以气象部门发布为准) 人员要求:1、额外增加人员,人数为绿地养护一线工人及安保人员岗位的1.5倍; 2、1小时内响应并集结完毕。 3、其他为保证安全的必要措施。 工具设备要求:1、油锯40把(含高枝油锯) 2、 20吨吊车1台(待命); 3、22米高空作业车1台(待命) 4、挖机1台(履带式/胶轮式、待命) 5、移动式树枝粉碎机1台(待命) 6、其它机械设备依情况增加。 (6)以上三级响应以外,在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认定抢险救灾并符合政策前提下,可给予服务单位一定资金支持或救灾补助。 7、中标单位需在公园配备一台带装卸能力的四轮应急作业电瓶清运车; 8、本单位举行文化节等活动,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费用已含在总投标报价中; 9、日常湖面保洁岗位为每日2人,降雨天气为每日3人; 10、中标标段的项目团队成员中,男50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不少于总数的20%(四舍五入); 11、按中心施肥标准对植物进行施肥,肥料购买费用与人工费已含在总投标报价中; 12、本项目已安排100000元(不含在履约保证金中)用于肥料费,肥料需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价格按信息价结算,如无信息价则通过双方询价确定,肥料购置需经公园验收,公园可提供仓库,肥料费用按实际结算; 13、本项目已安排120000元(不含在履约保证金中)用于苗木补植费,为保证绿地景观效果,根据公园计划及要求进行补植,按分项管理,单项审核原则进行管理。主要操作方式:苗木补植仅为发生苗木费用,公园提出补苗方案,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苗木采购及种植,并组织实施,苗木费用结算,如信息价有的苗木,按最近信息价计算;如信息价没有的苗木,通过双方询价确定,并报中心管理部备案,苗木补植费按实际结算; 14、本项目已安排高空修剪台班作业费(不含在履约保证金中)30000元,一年至少保证15次高空修剪作业(每次8小时计算,需配备22米高空作业车,司机一名,少于4人次作业),预算单价为2000元/次/8小时,所产生绿化垃圾运输费用与人工费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按实际作业次数结算。若遇三防应急抢险情况,所需台班费用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中。 三、洗手间保洁服务 (一)厕所数量与基本信息 1、厕所基本信息
2、洗手间保洁服务若遇品质提升或厕所改造等重大改造,公共厕所关闭则服务费用按厕所经费标准相应核减,若厕所数量增加则按年度计划向财委申请。
(二)洗手间保洁服务要求: 1、管理理念及管理目标 (1)管理理念:以人为本,生态环保,合作共赢,天人合一; (2)管理目标:安全、洁净、清爽、整洁、无异味。 2、执行及检查标准 (1)执行标准规范及办法:《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公共厕所管理规定》(试行)、《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绿地管养“片长”管理规定》(以上规定在承包期间如有变动,按照新的规定执行)等相关文件和指引。详见附件1、附件2。 (2)执行检查标准:《深圳市公园绿地管养和卫生保洁检查考核办法》、《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绿地管养及环境卫生(含厕所)检查评分表》(以上标准在承包期间如有变动,按照新的标准执行)。详见附件3、附件4。 3、时间安排: 保洁时间:与公园开放时间一致(公园有特殊规定,或有实际情况规定的除外)。 4、文明作业要求: (1)公厕的男女标志应采用最简单通用的符号表示。厕所的内外各种中英文牌示、说明显著易懂、齐全有效。 (2)公厕保洁实行专人负责。保洁人员应佩戴胸牌,统一着装,准时上岗。 (3)文明作业,不得伤害游客安全,不得对游客粗鲁、鲁莽及发生口角等。 (4)加强文明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一线员工教育。 5、作业具体要求: (1)公园闭园前须对公厕进行全面清扫,在公园开放前先须巡查清扫完毕。开放过程中随时清扫,保证空气清新、环境整洁、干净明亮。 (2)公厕的无障碍设施必须保持畅通无阻碍,为特殊人群服务的设施必须保持外观完好、洁净,功能正常,残疾人厕所、亲子公厕、母婴室等特设的厕间不被挪作它用,不堆积杂物。 (3)公厕的外观建筑物外观和外围保持整洁。公共厕所标识、指示灯箱、照明设施清洁、端正,无破损、污渍。外墙保持整洁,无乱张贴、涂刻和吊挂。外墙3-5米周围无垃圾、污物,无蚊蝇孳生。 (4)保洁时间内内外地面无痰迹、无积水,地面平整无障碍,内墙(板)面无明显水珠、无污垢、无乱涂画、无蚊蛆、无淤塞、无明显臭味,垃圾桶外无遗弃用品、设施无破损并定期做好消杀工作。 (5)公厕下水道保持通畅无淤塞,化粪池必须密闭,设有排气管,并要根据公厕实际使用情况定期安排粪池清渣工作。粪污水按规定排放、清除禁止出现溢流情况。 (6)公厕的内部设施必须完好、清洁。灯、门窗、水龙头、镜子、插销、地面、墙面等保证完好;厕所内的顶棚、墙壁、门窗、地面、蹲台、便器、隔断门板、镜面、洗手盆等应做到干净整洁。 (7)厕所内停水、停电、漏水、便器堵塞、抽风机损坏等故障应在12小时内报修,同时向游人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维修内容、预计重新开放时间。如有在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如修复时间较长,应适当增加临时性厕所供游人使用。 (8)公厕内外无乱堆杂物,保证公厕的外围景观环境优美,厕所内的清洁工具和用品需摆放于特定的工具房,并摆放有序,不能外露。 (9)通过定期清洁和不定期清洁的方式,保证保洁质量,倡导干式作业。定期清洁的作业程序如下: 1)在开始清洁工作前放置保洁作业牌,检查公共厕所内的设施是否存在损坏和异常; 2)补充所有耗材,包括洗手皂液、卫生纸、擦手纸等; 3)清洁蹲便器、坐便器和小便器内部和外部区域并进行消毒; 4)清洁室内墙壁、隔间、挡板等; 5)清洁镜子,洗手盆、洗手台面,清洁皂液器、干手器、卫生纸盒等设施表面; 6)清扫地面,清空室内所有垃圾箱; 7)抹净潮湿的地面、墙面、镜面等位置; 8)填写检查卡,进行最后检查和更新工作记录,签名后将检查卡放置在入口相应位置供使用者了解情况。如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设施的损坏和异常状况,应立即通知有资质的水、电工人和设备厂家进行维护,并将故障指示牌覆盖在该设施上,提醒使用者注意。 (10)保洁标准 1)公共厕所周边环境应整洁有序,周边无垃圾、粪便、污水、杂草、废土、乱堆乱挂杂物,无黄土裸露,无卫生死角,周边环境应每天保洁2次。 2)坡道、台阶、扶手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垃圾、杂物、吊挂,不得有障碍物。坡道、台阶、扶手应每天保洁3次。 3)外墙面、屋顶及卫生责任区域内环境整洁,无私搭乱建,无杂物。外墙面、屋顶及卫生责任区域应每周保洁1次。 4)内部墙面、天花板、门窗洁净,窗玻璃应干净明亮,窗台、窗框、窗纱、排风扇等处应无垃圾、杂物、蛛网、积灰。内部墙面、天花板、门、窗台、窗框、窗纱、排风扇等处应每周保洁1次。 5)内部地面洁净、无积尿、积水、杂物等污物。内部地面应每2小时保洁一次。 6)门正、反面和门把手应洁净,无污迹和吊挂杂物;门缝及闭门器应无垃圾、积灰、锈蚀。门应每天保洁1次。 7)蹲便器、座便器外侧应无水锈、粪便、污物;蹲便器、座便器内应洁净,无积粪、堵塞,遇有排污管道堵塞应立即疏通。蹲便器、座便器应每2小时保洁一次。 8)小便器(槽)应清洁,无垃圾、尿垢、水锈,管道沟眼应保持畅通。 9)厕位隔断板应洁净,无积灰、污迹、蛛网、乱涂乱画、广告。厕位隔断板应每天保洁1次。 10)内外部照明灯具、标志、洗手器具、面镜、挂衣钩、烘手机、冲水设备等完好,无积灰、污迹无蛛网、水垢、毛发、杂物、乱涂乱画。 11)洗手液分配器、干手器、除臭设备、空调、灯具及开关、拖把架、手纸盒等设备应洁净、无积灰、污迹,使用标识应清晰、无污迹。 12)废物篓内废弃物不得超过废物篓的平口。废物篓应每隔2小时清理一次。 13)大便器、小便器(槽、斗、池)等每天必须至少消毒1次;夏季必须每天喷洒灭蚊蝇药物,春季、秋季每2天喷洒灭蚊蝇药物,有效控制蝇蛆孽生;做好公共厕所的卫生消毒工作,在特殊时期应增加消毒次数。 14)管理间物品摆放有序,干净整洁。 15)保洁工具不得随意摆放,各项保洁工作完毕后,应将保洁工具归入清洁工具间清洁干净、摆放整齐。 6、人员管理要求 (1)在实施保洁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相关公园管理处的指挥和合理调整。相关人员不称职、不符合公园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2)中标人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以保证服务质量以及人员安全。 (3)落实文明保洁教育,做好温馨提示工作。如员工与游客发生纠纷以及因保洁安全和文明提醒告之工作等原因造成游客跌伤、滑倒等人身意外伤害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因中标人或其派驻在公园的保洁人员原因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三)厕所因建设或改造等原因封停后的处理方式: 根据“深圳市市属公园厕所革命”的有关工作部署,部分公园将实施厕所建设或提升改造工程,涉及改造提升范围的洗手间,将由采购人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需要,通过核减相应厕所保洁报价费用,或者按《移动厕所置换方案》进行处理,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选择。若启动《移动厕所置换方案》时,中标单位须按要求配备移动厕所,并按原厕所(即改建厕所)的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提供对等的保洁服务,具体置换方案如下: 移动厕所置换方案 1、适用于因公园建设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厕所革命工程项目建设),导致厕所改造封停后相对应服务区域对游客开放的移动厕所。投标报价中已包含提供移动厕所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且不限于运输、安装、污物处理以及指定地点的现场场地处理费用等。 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对应置换安排:
2、移动厕所款式确定根据公园现场情况确定,可为直排式也可为储存式。 3、移动厕所相关配置要求: (1)外观时尚、大方,内部空间大。 (2)卫生间内置LED照明灯,满足夜间照明使用; (3)厕所主体结构优先考虑符合国家标准轻钢结构,应设计有百页窗、通风口、排气扇等通风设施,使空气能够对流;内地板踏步须考虑防滑处理; (4)卫生间内部配置:脚踩泵冲水、洗手台、洗手液、镜子、纸巾盒、纸巾、排气扇、灯、空气清新剂、铝合金门把手、不锈钢插销、置物架等; (5)厕所规格不低于1.2*1*2.45米。 (四)管理措施: 1、为保证公园洗手间保洁质量,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措施,主要是“企业自检、公园自检(周考核)、中心随机检、双月检(考核)”的三级检查制度,以及管养片长管理制,从而实现对洗手间保洁服务的全面定期检查和日常监管,详见附件5《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洗手间保洁服务管理措施》(管理要求在承包期间如有变动,按照新的执行),投标人均需严格遵守。 四、提供及更换洗手间消耗用品 (一)服务内容 负责全园内公共卫生间(含办公室、母婴室)洗手间消耗用品与办公室面巾纸,包括大卷纸、擦手纸、洗手液、室内自动喷香机、空气清新剂(室内自动喷香机补充液)、抽纸(母婴室)、湿纸巾(母婴室)等易耗品(所有产品应选择当前主流品牌,确保市民游客柔软、舒适、干净的用纸体验,若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所提供产品不满意,中标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更换其它主流品牌产品)。 注:洗手间自身保洁所需的清洁消耗用品(如洁厕精、拖把、抹布、洗手盆清洁用品等)以及洗手间配件(如纸巾盒、五金件等)不列入提供及更换洗手间消耗用品范围,其在洗手间保洁中由中标供应商为保证厕所的干净卫生自行解决。 (二)消耗品质量要求:
(二)其他要求 1、所有洗手间消耗品质量需要公园方进行质量审核,该分项经费按月结算; 2、公园厕所各蹲位不得出现无纸巾或无洗手液,发现无纸巾或无洗手液情况,每次、每处扣款1000元; 3、厕所不得因无空气清新剂等除臭用品散发臭味,若经发现,每座、每次扣罚2000元。 五、四害(白蚁、红火蚁)防治服务 (一)服务范围与频次
(二)防治方法及标准: 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政策调整等原因提高防治标准,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若提高防治标准,费用不予增加,均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四害”等病媒生物 (1)防控指标:服务区域的除“四害”工作达到国家标准C级以上,具体如下: 1)鼠密度控制标准: a、防鼠设施合格率C级标准:大于或等于93%。 b、外环境鼠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5%。 c、室内境鼠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鼠迹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 2)灭蚊标准: a、小型积水蚊虫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路径指数小于或等于0.8。 b、大型水体蚊虫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采样勺指数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勺少于8只蚊虫幼虫和蛹。 c、外环境蚊虫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停落指数小于或等于1.5,布雷图指数和诱蚊诱卵指数控制在5一下。 3)灭蝇标准: a、室内不得存在蝇类孳生地。 b、室内成蝇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有蝇房间阳性率小于或等于9%,阳性间蝇密度小于或等于3只/间。c、室外蝇类孳生地密度控制水平C级标准:蝇类孳生地阳性率小于或等于5%。 c、防蝇设施C级标准:防蝇设施合格率大于或等于90%。 4)蟑螂密度控制标准: 蟑螂密度控制水平达到国家C级以上:成若虫侵害率小于或等于5%,平均每阳性(处)成若虫小于或等于10只,大蠊小于或等于5只。 (2)四害孳生地防控步骤及措施: 1)防控步骤: a.根据公园需求,每月安排保证消杀及防治效果的人数的防治员对该区域虫害孳生地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登记,建立调查档案。并针对调查结果进行重点控制消杀。 b.对发现的积水及鼠洞处立即进行处理,凡不能排除的积水,投放符合卫生农药登记、三证齐全的灭蚊幼剂.三证指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 c.每月不少于四次安排公园对应人数的防治员采用烟雾机对整个区域进行地毯式烟雾熏蒸,不落下一块盲区。另配相应数目人员采用车载式大型机动喷雾机进行喷杀,对车载式喷雾机无法进入的区域,采用人工背负式喷雾器进行对公园各个角落的消杀。 d.在公园相关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服从安排和指挥,对公园及虫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覆盖消杀工作。 e.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疫区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让市民了解掌握蚊虫防控知识,并及时清除家庭室内外各类容易孳生蚊虫的容器积水。 2)防控措施: a.蚊类孳生地控制 继续对蚊虫孳生且暂不能填平的水坑和积水喷撒球型芽孢、苏云金芽孢杆菌以色列亚种、球形芽孢杆菌和其他真菌、病毒等)生物制剂。使用杀蚊幼颗粒剂进行投药处理。并使用微生物制剂,以减少对非靶标水生昆虫的危害。药剂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 b.物理控制 要在重点区域使用诱杀蚊蝇灯、电蚊拍捕杀蚊虫。 根据监测结果,对蚊虫控制用登记在防治蚊虫的、三证齐全的菊酯类卫生杀虫剂;,使用喷雾器、热烟雾机等喷洒进行控制。绿化场所包括山边、绿化带等植被可作白纹伊蚊和少数致倦库蚊栖息场所,选择烟雾喷洒。 d.滞留喷洒:公园内的垃圾桶、垃圾收集点、茂密的树枝、废品回收站及卫生死角处使用菊酯类的微囊悬浮剂喷洒杀灭成虫、卵及幼虫等。同时在其周围避风、遮阴处,使用菊酯类药物进行滞留喷洒杀灭成虫。下水道使用热烟机喷雾或烟雾弹进行杀灭害虫,选用菊酯类药物喷洒洞口滞留杀灭。 e.空间喷洒:在发现蚊虫密度较高时,采用空间喷洒迅速杀灭成虫。选用菊酯类杀虫剂),对蚊类栖息场所进行滞留喷洒,每平方米喷洒量80-100ml。成蚊密度超过质量标准时,采用菊酯类杀虫剂按标准倍数稀释进行机动喷雾机大面积消杀。 2、白蚁、红火蚁 (1)防控指标:对已经发现的白蚁(含红火蚁)的位置,需要首先进行白蚁(红火蚁)的灭杀处理,施药消灭白蚁(含红火蚁),保证对所有白蚁(红火蚁)15天内灭杀率达到100%,以清除白蚁(含红火蚁)隐患。对有蚁害的树木基部树干全面喷药,制止白蚁(含红火蚁)蛀蚀树干。对公园内其他树木主要以防为主,对有创伤的树木重点.施药防止白蚁(含红火蚁)由伤口入侵,保护树木不受蚁害。对公园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及时发现及时灭治,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2)防控步骤: 1)每月安排保证消杀效果人数的的防治员对该区域虫害孳生地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登记,建立调查档案。并针对调查结果进行重点控制防治。调查档案分为白蚁及红火蚁两类,档案的建立由中标企业在合同签定7天内提交中心业务部门审核通过后用于登记。 2)白蚁、红火蚁每月分别不少于一次安排防治人员地毯式巡查。公园建立现场次数签证机制。 3)在公园相关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服从安排和指挥,对公园及虫害孳生地进行全面覆盖防治工作。 4)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加强疫区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宣传教育,让市民了解掌握白蚁、红火蚁的防控知识,并及时清除易孳生白蚁的场所。 5)相关具体要求: a.设立服务工作卡。每次服务后做好工作登记,并由公园负责人员签名确认。 b.现场工作时严格按工作和技术规程操作。 c.做好查遗补漏和现场清理工作。每次服务后均应进行复查,及时查遗补漏,清点药物器械、工作用品,清理工作现场。有危险的应设警戒标志或告知被服务单位管理人员。 d.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和质量监督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质量。 6)为保证防控效果,要求白蚁、红火蚁每月不能同时进行。 (3)防控措施: 3.1白蚁 1)化学防治: a.防治白蚁药剂的剂型粉剂、可湿性粉剂、乳剂、水剂、油剂、片剂(锭剂)、烟剂等。 b.防治白蚁药剂的使用方法喷粉、喷液、压注、熏蒸、压烟、涂刷、浸渍、食诱药杀法、跟踪激素诱杀法、毒饵诱杀、建毒土带、浸种浸苗、浇灌、灌含药泥浆、防蚁药带包裹等。 c.常用的防治白蚁药剂联苯菊酯、吡虫啉等类杀白蚁类药物。 2)物理防治:利用人工、器械和光、热、电、声、波等物理能来防治白蚁的方法。 a.挖巢法 b.诱杀法(灯光诱杀有翅成虫、食饵诱) c.热杀法 d.建砂粒屏障阻止白蚁穿越 e.生物物理学在白蚁防治中的应用(高频和微波灭蚁、放射性同位素示综、利用声频探巢、利用电阻率探巢、用探地雷达探测白蚁巢)。 3.2.红火蚁 a.毒饵诱杀法:使用登记在红火蚁上的、三证齐全的杀蚁饵剂诱杀红火蚁。严重区域撒布饵剂,零散分布区域饵剂点巢; b.对于发生严重,需要紧急处理的蚁巢,使用菊酯类杀虫剂(以水乳剂、微乳剂或悬浮剂等水性化环保剂型为主)灌巢处理。对饵剂诱杀后的残存蚁巢处理,亦用此法; c.颗粒剂撒施:草坪或绿篱里预防使用,配合地下害虫一起防治。 (三)安全要求 1、安全提示 公园是人们休闲活动的场所,消杀期间人员较多。在开展消杀工作前,承包方须配合公园管理处工作人员的要求做出必要提示标志,确保公众知情及引导公众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2、环境安全 2.1实施防治作业,应遵守安全操作规定,合理用药,施药到位,保证防制效果,并防止药品污染环境。 2.2在喷撒药物时不将药物喷撒到一切桌面、椅面、扶手、等人们触摸到的地方。在药物的选择上,采用对人无危害、无副作用的药剂。 2.3药物选用环保、高效、低毒的药剂,禁止使用国家违禁的剧毒急性药物。 2.4稀释药液时远离饮用水源,避开一切活动人员工作区的安全地方,根据药物性能和稀释方法,估算施药现场所需的有效剂量,严格按比例配制药液。 2.5在喷洒施药时选择适宜的气候条件,选择上风向,按操作规程进行顺风有效喷洒施药,使施药现场获得足够有效药量,尽量减小药物飘洒到周边影响环境。 3、防治工作制度 1)设立服务工作卡。每次服务后做好工作登记,一式两份。企业和公园各执一份,并由企业项目负责人和公园负责人签名。 2)现场工作时严格按工作和技术规程操作。 3)做好查遗补漏和现场清理工作。每次服务后均应进行复查,及时查遗补漏,清点药物器械、工作用品,清理工作现场。有危险的应设警戒标志或告知被服务单位管理人员。 4)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技术人员负责技术和质量监督工作,定期检查工作质量。 4、注意事项 1)熟悉现场工作情况,明确工作安全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禁止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3)易被污染食物、用品、衣物等事先做好防护工作。 4)施药前注意做好宣传工作,防止人畜中毒。尽量避开中午温度较高的时段喷洒药剂。 5)使用有害药物时设立施(投)药警告标志。 6)施工期间,工作人员穿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戴手套和口罩手套。 7)施药期间严禁吸烟、饮水和用餐,确实需要饮水时必须洗手。工作结束后及时清洁去毒。 8)卫生杀虫药剂运送、分装及喷药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穿长袖衣裤、戴帽子、口罩、手套等。 9)工作结束后进行个人清洗、器械清洗、药剂入库和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10)卫生杀虫药剂要做到专库、专人管理。 11)在实施消杀时,中标方应提前一天以各种形式告知消杀区域的人员,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2)防制人员应以体魄健康的中青年为宜,凡皮肤病者、有禁忌者以及“三期”(即经期、孕期、哺乳期)妇女不得从事配药、施药工作。 13)发现有中毒现象,首先清除毒物,立即将患者移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用肥皂水或清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趾)甲;眼部受污染时,迅速用清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清洗,并及时就医治疗。 14)卫生杀虫药剂要做到专库、专人管理。 5、操作规范: 1)从事病媒生物防制从业人员必须经过职业培训,熟悉卫生杀虫器械的使用,并熟知所用药物说明书上的注意事项和急救措施。 2)在操作过程中必须穿长袖衣、长裤和鞋袜,戴防毒口罩及上岗证。 3)在实施消杀时,中标方应提前一天以各种形式告知消杀区域的人员,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防制人员应以体魄健康的中青年为宜,凡皮肤病者、有禁忌者以及“三期”(即经期、孕期、哺乳期)妇女不得从事配药、施药工作。 5)药物稀释喷杀,操作人员应熟悉药物的性质和配制方法,使用专门的量具,按要求正确配置使用。 6)定期检测施药器械和所有的密封(圈)垫及断流阀,保证使用性能良好,以防发生渗漏,污染皮肤及其它现场物品;不得使用质量低劣或时有故障的器械,防止器械伤人。 7)室内喷药应关掉电风扇及抽风设备,室外作业应选择适宜的气候条件进行顺风喷药,用长杆喷药等正确作业方法。 8)作业时禁止吸烟、饮酒、吃东西,不能用手擦嘴、眼睛,绝对不准互相喷射。作业后喝水、抽烟、吃东西前,必须用肥皂彻底洗手、洗脸、清水漱口。作业完毕应及时洗澡,换洗防护用品。 9)施药人员每天喷药时间一般不超过6小时,使用背负式机动喷雾机、热烟雾发生机要两人轮换操作。 10)当皮肤、眼睛粘有药液时,应立即用肥皂或清水冲洗;如出现头痛、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及时送医院治疗。 11)施药结束后,应及时清洗器械,盛药的空瓶或容器应集中处理,不得任意丢弃或作它用。未用完的药液或药剂加上标签,运回仓库妥善保管。 (四)质量监督措施 在各项疫情巩固阶段将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服务,严格贯彻相关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方针,建立质量监督措施。 1、效果监督 对每一项操作环节甲方都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确保各环节的顺利进行,保证防控效果,并对防控效果进行监督。 2、严格执行有关服务规范,全面接受甲方的检查。 3、建立资料管理制度,采用规范的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根据操作规程的要求严格进行自查、巡查、督查、抽查制度,技术人员专门负责进行随时检查,并就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记录并及时上报,技术员的检查记录作为重要整改和考核依据。 (五)药物要求 1)病媒生物防制所使用的药物必须是国家规定允许使用的卫生杀虫剂(以下简称药物),其使用范围、使用剂型、浓度、剂量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2)从事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单位应确保所使用的药物符合国家和市有关部门的现行规定。 3)药物必须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生产(具有三证)或已登记进口的卫生杀虫剂的合格产品。药物包装应符合化工产品通用标准。严禁把农用杀虫剂用于病媒生物的防制。 4)不同类型药物的混合配伍用药,应注意互补增效作用,并进行相应的测度,避免两用药配伍产生拮搞作用,影响防制效果。 5)药物在不同环境用于不同的防制对象,应采用相配套的喷洒器械,滞留喷洒应采用手动或背负式、手推式机动喷雾器,室内空间喷杀应采用超低容量电动喷雾机,特殊环境(下水道、电缆沟、地下室、防空洞、垃圾场)喷杀应采用热烟雾发生机或机动喷雾器。不得使用对农地和环境有影响(禁止或不推荐使用)的药剂成分。 6)用于病媒生物防制的药物,其性能应符合化学性质稳定,且残效期较长;高效低毒、安全、对人畜及环境无害;具有显著的击倒和致死作用等要求。 7)药物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分类离墙离地存放,并设有专人管理,药物采购及时出仓库制度建全。 8)存放药物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报警等安全设施。 9)盛装药物的容器,入库时必须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药物使用完毕,应按照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10)按照四害、白蚁、红火蚁化学防治规程要求,中标企业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购买和使用取得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的、登记防治对象为“蚊、蝇、蜚蠊、鼠”、“白蚁”、“红火蚁”的药物。 (六)分项商务要求 1、关于考核验收 (1)除四害消杀及白蚁(红火蚁)防治作业前需提供本次作业方案,包括药品给到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完成本次作业后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由于服务范围较广,地点分散,必须配备足够人员及车辆满足及时服务要求,同时要求每次除四害消杀及白蚁(红火蚁)防治都要进行验收,并有相应的书面验收材料。 (3)当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向公园提交作业工作方案及药品清单。 b、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消杀及防治作业效果满足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除四害消杀及白蚁(红火蚁)防治作业服务,“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C级以上。 (4)现场验收,每月对除四害消杀及白蚁(红火蚁)防治效果进行检查验收,经公园确认验收合格且书写检查验收表确认后视为验收完毕。 2、关于检查考核和处罚 (1)市、区各级爱卫或疾控部门定期对各市政公园开展的病媒生物密度和病媒生物传染疫情的监测情况及评估结果,作为本项目考核验收指标之一,作为本项目考核、期中验收及评价指标,具体以收到的通报结果为准,以公园为单位,若不达标是因中标单位服务质量原因产生的,不达标每次每个公园扣款500元,并必须及时整改。 (2)经公园日常巡查发现,且中标单位没有提前汇报处理,经查实发现存在白蚁、红火蚁活动蚁巢情况,中标单位必须立即整改,5个工作日消杀不合格的,每一宗扣罚1000元;服务期内,发生红火蚁伤人事件的,每宗扣除经费2000元,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受害人各项治疗及索赔费用和涉及的全部安全生产及法律责任。 (3)在各项作业过程中,发现中标单位使用无法提供三证(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准证)药剂情况的,一经发现,合同不得续签;若发现二次的,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等。 (4)市公园管理中心将结合公园现状绿地管养考核制度,制定关于除四害、红火蚁及白蚁防治考核技术指引,与采购单位三级考核体系相结合,即公园日检、周检,中心第三方随机检、双月检的方式,对防治效果及防治过程进行考核评分,低于90分以下,则每1分扣100元。 (七)其他要求 1、5-10月期间,全园四害消杀一周2-3次,其他时间段无特殊情况下一周1次,全园白蚁防治每季度一次,全园红火蚁防治每月一次,若卫计委等相关部门有增加作业需求通知,则中标单位需无条件配合。 2、四害消杀、白蚁防治、红火蚁防治消杀检查需要出检验报告,四害消杀每月一次,白蚁防治每季度一次,红火蚁防治每月一次。 3、此项目不可调用其他分项工作岗位工人作业,中标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才能上岗。中标单位须尽量保持作业人员岗位稳定,且定期组织集中业务及培训。 六、安保服务 (一)管理理念及管理目标 保安及护林防火服务管理理念:服务至上,精益求精 保安及护林防火服务目标:安全第一,服务至上,无微不至,有求必应。 (二)执行及检查标准 1、执行标准规范:《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安保人员优质服务岗位规范》、《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保安及护林防火人员管理细则》、《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保安及护林防火服务管理规范》。附件6、7、8。 2、执行检查标准:《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安保人员优质服务岗位规范》、《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保安及护林防火人员管理细则》、《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保安及护林防火服务管理规范》。 (三)服务要求 参照附件《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安保人员优质服务岗位规范》、《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保安及护林防火人员管理细则》、《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保安及护林防火服务管理规范》。 (四)投标报价构成强制性要求 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分项报价,但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将详细分项报价提交给采购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构成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报价仅由人员费用、税金、服务费用等三部分构成; (2)人员费用: 人员费用指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日常加班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五险一金(个人部分)、高温补助、过节费、补偿金等发放给服务人员的费用,必须符合法定要求; (3)税金交纳符合法定要求; (4)服务费包括食宿费用、培训费用、交通费用、装备服装费用、人员管理费用、投标人利润及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需要支付的其它费用等;食宿费用、培训费用及交通费用不属于人员费用。 (五)要求供应商必须承诺的事项 1、人员到岗保障措施,利用人脸识别器及期它高科技手段等对公园每天到岗人数进行清点,每天每缺1 人扣承包经费人民币200 元。若当月人员离职,必须有新进人员补齐。年度缺岗累计超过20%,甲方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将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上报进行行政处罚。 2、项目经理每月必须参加公园一次检查和月例会,每缺1 次扣人民币5000 元。年度累计2 次缺岗不参加检查或会议,甲方将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年度累计6 次缺岗不参加检查或会议,甲方将要求解除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另将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上报进行行政处罚。 3、对讲机必须按时按要求保质保量到位,每月每缺1 台扣除承包经费人民币1000 元。 4、项目负责人须驻扎项目标段公园上班,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情况,采购人将采取约谈警告,要求解除合同等措施进行管理。对因违约对公园管理造成重大损失及社会负面影响事件情况,采购人将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5、不按要求发放员工工资或累计2 月不按时发放工资,采购人将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另将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上报进行行政处罚。 6、在实施安保服务过程中,中标企业须服从采购单位相关公园的指挥和合理调整。相关人员不称职、不符合公园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7、中标企业须服从采购单位及相关公园直接指挥,除完成正常安保服务工作外,无偿提供人员组建应急队伍完成台风、暴雨等出现应急情况急需处理的相关工作。 8、员工劳动保障要求: (1)中标企业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中标企业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3)中标企业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 (4)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劳动法》相关要求支付员工相应加班费用。 9、安保人员享有下列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上岗培训,专业教育,特种培训等); (2)依法获得合理工作报酬,享受法定福利、保险待遇; (3)接受在岗期间岗位所需业务知识持续教育和培训; 10、项目服务期内所有服务人员必须常驻中标标段公园,并专职为该公园服务。 11、中标企业须每月对所在公园的保安及护林员进行1 次安全基本技能培训,每年须 对所在公园的保安及护林员工进行不少于2 次的安全演练,培训和演练的机构由中标企业自行安排,培训及演练方案需得到公园认可,培训和演练资料交公园存档。每缺1 次培训扣款1000 元,每缺1 次演练扣款5000 元。 12、每年元旦(3 天)、春节(7 天)、元宵(1 天)清明(3 天)、五一(3 天)、端午(3 天)、国庆(7 天)、重阳(1 天)、公园文化周(9 天)和中秋(3 天)共40 天假期期间要求中标公司或企业按照公园节日安保岗位要求,配置上岗人员。 13、中标企业在取得公园允许的的情况,方可以使用公园的自用物业。在使用过程中,所有安全责任由中标企业负责,使用期间物业中所有的破损由中标企业维护;中标企业要缴纳水电费、管理费、网络费以及自行负责家具等一切费用。 14、为保障员工权益,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将对中标企业的承包经费构成情况,尤其是人员费用的支付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时中标企业需提供员工签字的工资单,如人员费用实际支出少于提交的详细分项报价中的承诺,甲方将要求市财委在支付阶段将该差额直接予以扣除。 15、中标企业派遣的安保人员须严格遵守使用单位合理合法合规的工作安排,若存在不服从安排的,经核实,每人每次扣承包费用人民币100 元。 16、中标企业派遣的安保人员在上岗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若因工作失职被有效投诉,给公园造成负面影响的(经拍照、媒体暴光等形式确认),视情节轻重,每次扣承包费用人民币200-1000 元。 17、安保人员在公园范围内发现治安问题,不立即制止,每发生一宗,扣中标企业承包费用人民币1000 元。 18、安保人员在公园范围内发现市民携带宠物入园,不立即制止,每发生一宗,扣中标企业承包费用人民币50 元。 19、安保人员在公园范围内发现乱摆卖现象,不立即制止,每发现一宗,扣中标企业承包费用人民币100 元。 20、安保人员在公园范围内发现刑事案件,不立即制止或上报的,每发生一宗,扣中标企业承包费用人民币2000 元。 21、中标企业须配合公园做好共享单车的管控工作,若安保人员不主动劝导游客或及时清理乱摆放共享单车,每发现一宗,扣中标企业承包费用人民币50 元。 22、中标企业派遣的安保人员在上岗过程中,不作为,不认真履责、脱岗、睡觉、玩手机等,每发现一宗,扣中标企业承包费用人民币20 元。 23、安保人员应主动确认公园管辖范围内各项大型团体活动、工程作业等是否办理公园审批手续,若不主动予与确认的,每发现一宗,扣中标企业承包费用人民币200 元。 24、中标企业须在每月 10 日前发放上月保安及护林员工资,不得克扣。 25、项目服务期内,项目团队的社保清单必须每个月提供一次给公园存档。 26、项目服务期同,中标企业须向公园提供驻园保安人员的上岗证,并由公园法制副园长审查。 27、当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处罚情况不一致时,按从重原则处理。 (三)其他要求 1、队员年龄在18-50岁,每天需安排49名保安人员上岗值勤; 2、需持有电瓶车操作证(N5)的队员4名; 3、队长、副队长要求高中以上文化,退役军人优先,受过专业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团队管理能力,有C1以上驾驶证,有团队管理经验,熟悉公园管理流程,能完成各类预案、演习及日常公园内特殊情况的处理; 4、早班、中班、晚班岗需设置3名班长,班长需高中以上文化,受过专业管理培训,具备团队管理能力,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熟悉园区情况。懂得使用通用消防装备,退役军人优先; 5、队员需高中以上文化,懂得灭火器、消防装备使用、用电用火用气安全检查,熟悉园区管理范围; 6、配备四座电瓶车1辆、两轮巡逻电动车6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数字对讲机中继台1台,手持机30台。 7、一年服务期内配备春夏装每人两套、秋冬装每人两套,其中春夏装具体要求:短袖、裤子、作训帽、腰带、作训鞋为一套,秋冬装具体要求:长袖外套、裤子、作训帽、腰带、作训鞋为一套。按中心统一标准配备。 七、提供和更换及处置安全消防物资用品 (一)商务需求 1、该分项按月支付。 2、所有新补充的物品需要免费保修,免费保修期内售后服务要求: (1)货物免费保修期 2 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二)具体技术要求 中标单位需要保证公园内常备有以下数量消防物资,所有物资必须保证在保质期内且无品质问题、可正常使用,若发生需要物资被使用,则中标单位需在7个工作日内对物资进行补齐;对于过期的消防物资,需于过期前7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并负责按有关规定将过期的物资运出公园合法处理(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人提供已合法处理的证明文件),中标单位负责人需每月对消防物资用品进行清点与检查,经园方检查未配备或未按要求配齐物资,则每项每个扣中标单位200元。
注:采购人若对中标人更换补充的消防物资质量存在疑问,中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及第三方检测报告,确保消防物资的质量安全可靠,否则视为验收不合格。 八、公园监控系统维护
注:表中所列数量均为公园现有数量,在服务期内公园品质提升工程或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要求增加,则若财委增加该项目经费则相应增加,若经费无增加,则中标单位需无条件增加服务数量,自行消化可能增加的费用成本。 (一)维修维护工作要求: 1、全面维修 (1)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中标单位应出具每个公园视频监控、广播运行现状及维护维修详细分析报告,含设备、线路损坏情况以及修复措施方案等。 (2)视频监控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完成修复工作;广播系统在签订合同2个月内完成修复工作。 (3)中标单位需及时自行绘制、完善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点位平面图和线路走向的布线图,并对公园监控、广播设备进行统计(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厂家保修电话、机身号、设备编号、数量、安装位置等)。相关资料在完成监控和广播系统的全面修复工作后的3个月内提交采购人。 2、日常维护 (1)每周对公园定期巡检1次,按要求填写巡检记录表。 (2)每月1次对设备的除尘、清理,同时检查监控机房通风、散热、静尘、供电等设施。 (3)对视频监控系统、广播系统及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分析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 (4)每月1次对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网络性能进行检测,包括网络的连通性、稳定性等,对异常情况进行相关的处理。 (5)确保各子系统和系统之间配套联动的运行正常、防护牢固,确保漏电保护功能、防雷接地功能正常运行。 (6)根据公园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经常出现的情况或者有可能出现的地方及时提出日常维护和日常使用建议。 (7)每3个月向公园提交视频监控、广播现状和维修、维护保养、培训等方面的维护工作报告。 3、其它 (1)公园视频监控系统存储时间不少于90天。 (2)在维修和维护过程中因设备老化无法继续使用或无法修复时,中标单位需要提供保证系统能够高效稳定运行的设备进行更换,并对更换的设备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保修;设备故障无法及时修复的,需提供备件,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中标单位在承包期限内为公园提供免费的视频监控、广播系统专业方面的咨询服务,并对有关系统的优化、升级等提供专业的建议和方案。 (4)中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园有关监控和广播系统的操作员进行不定期的硬软件应用及专业知识的免费培训,并随时解答视频监控系统相关问题。 (5)中标单位在开展维修和维护工作时,必须服从公园的管理要求,文明规范开展相关作业,作业完成后要第一时间恢复场地原状;同时做好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在维修、维护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二)商务要求 1、维修服务响应时间: (1)故障响应:中标单位在接到公园电话或书面的检修通知后,一般故障技术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重大事故(8个以上摄像头或广播音响不能正常工作)技术人员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2)故障修复:前端设备2小时内修复、后端设备4小时内修复、重大事故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如故障修复需要联系设备厂家上门维修或返厂维修时,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2、管理措施: (1)中标单位每周对公园定期巡检1次,按要求填写巡检记录表。无完成此项工作的,每次扣500元,从当月服务费支付中扣除。 (2)中标单位每月1次对设备的除尘、清理。无完成此项工作的,每次扣1000元,从当月服务费支付中扣除。 (3)中标单位每月1次对监控系统网络性能进行检测,包括网络的连通性、稳定性等,对异常情况进行相关的处理。无完成此项工作的,每次扣1000元,从当月服务费支付中扣除。 (4)中标单位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绘制、完善公园视频监控、广播点位平面图和线路走向的布线图的,扣3000元。 (5)公园视频监控存储时间为30天,存储时间不能满足30天的,扣2000元,公园从签订合同日起的第3个月进行验收,在第3个月服务费中扣除。公园视频监控存储时间为90天,存储时间不能满足90天的,扣5000元,公园从签订合同日起的第5个月进行验收,从第5个月服务费中扣除。 (6)未在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内到现场的,迟到1小时以内(含1小时)的扣200元,迟到2小时以内(大于1小时,含2小时)扣500元,3小时以上的扣1000元。当月内累计2次(含)以上超过正常响应时间3小时以上的,扣10000元。当月内累计5次(含5次)以上超过正常响应时间3小时以上的,将作为不诚信记录抄送市财政委员会。此项验收在当月服务费支付中扣除。 (7)因中标单位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视频监控和广播系统全部修复工作的,在当月服务费中对未恢复使用功能的摄像头和广播音响每个扣500元,并限期完成整改。 (8)本项目验收以公园为单位,由所在公园进行管理和开展验收工作。 3、有关投标报价费用构成: (1)本服务项目报价已包含完成本采购需求所有工作的全口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承包期限内保证视频监控系统和广播系统正常使用所需的各项维修维护费用(含人工费用,设备、零配件、线路维修或更换等)、现场恢复费、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含工资,奖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岗位津贴、高温补贴、食宿补助和劳动保护等福利待遇,以及教育培训费、劳动合同及事故赔偿金等)、管理费(含办公费用、管理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金等履行本合同所需一切费用。 (2)因雷击、台风、暴雨造成公园视频监控和广播系统的损坏,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维修,相关费用已包含在中标价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雷击、台风、暴雨的不确定因素而带来的潜在风险损失。 (3)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不含雷击、台风、暴雨)引起的视频监控和广播系统设备的损坏,其维修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已包含在中标价内),采购人仅对维修所需的材料进行成本费用补偿。 (4)公园现使用的监控设备、广播系统设备因年限、品牌、厂家等差异多方面原因,现有监控和广播管理软硬件均可能存在过时或不能使用的情况,有些配件可能无法购买,中标人需无条件自行对其进行更新或升级换代(已包含在中标价内),超过1000元以上高价材料可与公园协商从零星修缮经费中购买,以确保监控和广播系统的正常运行。投标人需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成本增加风险。 九、节日气氛营造 (一)通用管理要求 1、包含春节、国庆等重要节日氛围营造,公园局部常年摆花,本分项已安排800000元经费,该分项不因投标报价而作改动,按实际发生情况支付。 2、服务单位须自行或委托具有相关设计能力或资质的单位负责方案设计工作(本项目报价已含设计服务费,该单项报价清单不可再单列设计费),在节日前2个月提交方案成果,必须包含公园主要出入口、重要景点及悬挂灯笼、国旗等重要内容,包含设计说明及不少于3张效果图。方案审核通过后,并出具满足实施深度的深化图纸和清单。 3、中标单位必须编制详细实施方案(包括设计方案、布置图纸、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文明方案等)和设备、材料进场计划报送公园审核,并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实施。 4、服务单位必须清楚掌握园区布置场地情况,包括区域内原有的植物;地上地下管、线及设施等,若造成损害或损坏由服务单位负责赔偿。 5、公园人流大,工作面广,地点分散,要求服务单位按规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配置安全员,作业车辆进入公园必须报备并遵守公园管理,并承担安全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并自行解决公园周边货车限行、材料存放及用水用电问题。 6、服务单位必须作好影像资料的记录、整理,以及项目台账资料(包括施工前后对比图)的编制 、存档工作。 7、进度要求: 春节:节前60天完成方案设计,节前10天完成布置,经初验合格后转入30天维护期,维护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场地恢复; 国庆:节前45天完成方案设计,节前5天完成布置,经初验合格后转入30天维护期,维护期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场地恢复; 常年摆种花:服务单位按公园指定场地安排摆种花,单次摆种花经验收合格后转入30天维护期; (二)通用技术要求 1、花卉等苗木具有良好的品质,色泽鲜艳、植株生长健壮、冠幅满盆、无徒长现象、无病虫害,摆设到现场时盛花率在50%以上,并提供花卉品种资料及照片,花卉持续开花时间不少于1个月(实际撤花以公园通知为准)。 2、服务单位管理养护及时到位,保证整个种(摆)花期花卉的健康生长。 3、所用花卉、材料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肥料、药物等必须经专业检测并符合规范要求。 4、用于广场铺装等摆花的花盆须统一规格、颜色并适当围挡收边。 5、花卉种植前,完成场地清理后必须进行土壤消毒,深翻施肥,必要时增加种植土保证地形饱满。花卉摆种、悬挂灯笼国旗过程中,必须保证场地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养护期结束撤花后,按公园要求5天内完成场地恢复,恢复使用的草皮等材料已包含在项目内,由服务单位提供。 6、服务单位须在维护期期间进行养护保障时花等植物成活、其他成品完好,如有时花败谢、其他成品破损须进行及时更换保障景观效果。 7、服务单位必须在接到通知后8个小时内无条件更换经招标人确认的不符合标准、半死或死亡植物,植物的标准、成活的鉴定权在公园。 8、项目已包含时花补植机动量,维护期间因人为踩踏等客观因素造成花卉损坏,服务单位应根据公园通知及时进行更换、补植;如因时花、草皮质量问题或养护不到位,情况严重的,将给予服务单位履约评价不合格,扣款并要求赔偿损失。 9、中标单位必须服从招标人相关部门及公园对项目的管理、监督、指导,服务单位应在接到公园正式通知后及时整改,否则视情况严重程度,每次扣款500-1000元。 10、项目验收程序、标准及期限: 1)验收条件:按约定完成所有设计、施工内容等工作;中标单位竣工资料齐备完整。 2)验收程序:工程完工,投标单位书面申请初验,工程初验合格后转入养护期。如果工程初验不合格,中标单位须在规定期限内按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时间纳入工程的施工期内,整改完成达到验收标准后,重新提出工程初验申请。存活养护期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投标单位须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获批准后,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办理工程移交、结算手续。 3)验收标准:以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会议纪要等有关文件,依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施工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深圳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深圳市绿化管理处苗木迁移种植规定》以及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施工规范与要求等为施工、验收标准。 4)验收内容: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包括变更、调整等相关内容,提供与实际相吻合的图纸、变更记录(含工程联系单、工程变更图纸、工程变更会议纪要和工程变更工程量确认函等与变更相关的资料)、工程过程中的所有会议纪要、工程初验报告、政府有关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所需的其它资料以及其他与工程相关的图纸和技术支撑文件资料等。 5)工程等级要求:合格。 11、结算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自然日)内完成结算资料(不少于4套含电子文件光盘)报送建设单位与相关审计部门,并积极配合开展结算审计工作。 12、保修、售后服务要求、发生问题处理意见: 1)绿化工程按《深圳市农业地方标准园林绿化管养规范》进行养护期管养。 2)绿化工程管养等级要求:一级。 3)质保期限:初验合格后进入养护期;养护期结束后进行工程终验。 4)质保期要求:保修及养护期间,中标单位须积极配合,对于甲方的合理维修要求及施工存在的质量问题,应积极配合维修和维护。发现问题必须在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48小时内完成整改并消除负面影响。 5)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 6)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商,仍不能达到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13、甲方有权根据场地环境、气候特点在总价范围内调整工程内容及花卉品种。 14、已包括所有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施工场地冲洗费、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恢复费用、施工水电接驳、安全措施、施工围挡、施工临时设施搭拆改、赶工、恶劣天气及自然灾害等费用,结算不予调整。 15、对于受外界条件(不可抗力除外)、施工工艺及方法(如土方类别、运距、运输及处置、弃置场地、开挖方式、方法、深度、高度等)等因素影响,施工人员交通、住宿、租用场地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结算不予调整。 16、投标单位须按照公园确认的施工图进行布置。 17、非甲供的花材摆种到现场必须生长健康无病虫害,保证开花效果。 18、时花、草皮等已考虑人为踩踏及气候变化等因素,项目清单已包含补植量,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配合及时对残缺时花进行补种,保证效果。 19、苗木、施工质量要求 (1)苗木杆枝生长粗壮,表皮不得有破损或虫眼。主干无歪斜、无孔洞,分枝均衡,冠形优美。 (2)苗木生长茂盛,不老化,无干枝、黄叶,无病虫害。 (3)需截干乔木锯口处要干净、光滑、无撕裂或分裂。截口处应做好防腐防虫等处理。 (4)苗木根系生长均匀、良好、土球不得松散。 (5)假植苗木的假植时间不少于一年,新生根系发达。 (6)所有苗木、工程材料的规格、技术参数、技术要求、质量要求等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并须经采购单位验收,验收合格获许可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否则采购单位将不予认可,并要求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恢复,逾期将此部分苗木按绿地垃圾杂物进行清理。 (7)施工所用肥料必须经国家权威部门检测,相关成份的含量不得低于设计图纸中的要求,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资料。施肥前须做好温馨提示。 (8)所有苗木必须符合国家《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 (9)花卉进场前,中标单位需提供花卉样品或花卉品种资料和照片。进场花卉要有良好的品质,色泽鲜艳、植株生长健壮、冠幅满盆、无徒长现象、无病虫害,盛花率在50%以上。 (10)管理养护及时到位,保证整个种(摆)花期花卉的健康生长。 (11)所用的摆花花盆规格、颜色需统一。 (12)因高温、台风、暴雨等天气原因或游客践踏造成苗木死亡或缺株等情况,中标单位须及时进行补植,补植数量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 (13)本项目对花境营造要求高,施工期间中标单位必须委派1名有5年以上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现场指导。 (14)项目所有绿雕、立体花坛等大型构件,必须确保牢固可靠,结构安全。 十、零星修缮服务 (一)服务要求 负责荔枝公园维修班组、绿化队维修班组因技术或设备原因无法完成的维持现有一切设施设备整旧如新的零星修缮工作及日常维修,单次单项维修、维护材料费小于或等于1000元的由中标人负责维修维护并承担相应费用;单次单项维修、维护材料费大于1000元的由采购方从本项目安排的零星修缮费用中解决,具体实施流程详后。如亭台楼榭的修缮、圆灯座椅设施维护、水泥、河沙、石材等材料采购等,工程及材料费用以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认可的审定价为准。 (二)中小型类零星修缮服务的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在接到公园任务派工单后需进行现场实地勘察,并根据实际情况或施工图纸编制预算书并报公园审核(本项目报价已含设计服务费,该单项报价清单不可再单列设计费)。 2、中标单位接到公园任务派工单后现场实地勘察相应时间不得超过2天,预算书编制上报响应时间不得超过7天。公园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故意延误、拖拉情况进行处罚,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 3、验收方式:本项目按照单个分项工程竣工后分别组织单独验收,验收流程按正常工程竣工验收流程进行,中标单位按照单个分项工程报送竣工结算资料后由公园方审核通过。中标单位必须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30天内提交合格的分项工程竣工资料,如出现故意拖延,不按时组织验收、不按时递交竣工资料情况,公园有权对其按照每延误一天罚款500元进行处罚,总罚款额不超过5万元。 4、中标单位必须按照公园及中心规定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措施,如因安全文明措施不到位导致市民投诉,每出现一次罚款1000元,针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每次罚款1000元。 5、由于该项目多为零星修缮内容,为确保工程竣工资料完善及顺利通过上级审计部门审核,中标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记录、工程量的及时确认、以及有关的现场签证工作,所有工程量按实结算。无签证资料且无法现场核实的量将不予认可,中标单位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6、对公园委派的所有零星修缮施工项目,中标单位都必须做好拍照存档工作,在施工前及施工后对修缮内容进行同一角度拍照存档,并将所有施工前后对比照片归类整理并放入竣工资料保存,如无留存照片现场又无法核实的内容,公园有权不予认可,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负责。 7、施工地点在开放的公园内,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作业防护标准》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相关措施。 8、公园作为市民和游客休闲开放场所,每逢周末及节假日或遇重要接待任务时,中标单位需暂停施工;在施工前,现场须放置相应的温馨提示牌和项目介绍牌,并经公园方认可;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损坏的构筑物、路面、绿化及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9、由于该项目施工内容零星,施工地点分散,同一时间段内施工点数量不确定,因此中标单位必须做好相关施工人员安排及施工组织方案,不得因人员安排不到位,施工组织方案不合理等原因延误项目工期。 10、中标单位须严格遵守公园管理规定,自行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 11、项目所用材料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材料进场应做检查验收,并经公园确认,及时做好验收台账。 12、园中若有其他建设项目,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园方要求,协助接驳及监督管理工作。外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对公园施工现场水电、绿化、路面、墙面等造成破坏的,由中标单位协调督促施工单位恢复原状,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若监管不到位,则中标单位负责恢复及清运。 13、其他未列明事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要求 零星修缮专项主要包括公园范围内的游憩设施、服务设施、基础配套设施、管理设施等的维护维修工作,相关标准参照《公园设施维护技术规范》(SZDB/Z194-2016)执行。 (1)公园作为市民和游客休闲开放场所,每逢周末及节假日或遇重要接待任务时,中标单位需暂停施工;在施工前,现场须放置相应的温馨提示牌和项目介绍牌,并经业主单位认可;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损坏的构筑物、路面、绿化及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2)要求中标企业必须业主单位要求的时限内修缮完成并验收合格,中标企业应合理编排工期计划及施工人员,做好施工组织方案,确保按时保质的完成施工任务。 (3)业主不提供临时房屋出租或搭建场地,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4)中标企业须严格遵守公园管理规定,自行负责修缮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企业负责。 (5)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有相关强制保修条例的(以较严者为准),保修期从其规定,无明确约定的均按保修期为2年。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企业要24小时内响应。如拖延处理,发包人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维修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不够部份由中标人补全。 (6)中标企业 必须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安全文明措施标准做好工程各项安全文明措施,包括施工围挡、材料堆放、温馨提示牌设置等。 (7)满足市住建局关于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的要求。 (8)项目实施流程、标准及期限 中标管养企业入场后即开展摸底调查,于15个日历天内出具《公园设施现状分析及维修计划》报公园审核; 公园组织现场调研,审核项目建设必要性,通过集体议事讨论通过并确定项目类别后实施; ①如零星修缮属于简单整修,无需出具设计文件,只需购买材料及人工类别的,材料价格由公园核实,人工费根据中心审计小组出具的人工费单价计费。实施完成后经公园公园园容部、分管副园长、园长签字确认后支付。实施过程拍照存档。 ②如零星修缮属于简单整修,无需出具设计文件,发生了机械台班费用的,根据中心审计小组出具的机械台班参考价计费。机械台班费可在参考价上下浮动20%。公园园容部、分管副园长、园长签字确认后支付。实施过程拍照存档。 ③如零星修缮需要出具设计文件的,参照工程模式管理。公园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经公园确认后报中心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公园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文明、进度管控。组织竣工验收及结算送审。中心业务部门进行抽检;项目竣工验收后报中心审计小组进行内审后支付相应款项。 (9)奖惩措施 业主单位发出维修指令24小时内未及时响应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罚款不超过零星修缮费用的10%; ①维修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安全文明作业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罚款不超过零星修缮费用的10%; ②维修作业无正当理由未按业主单位指令期限内完工的,每延期一天罚款2000元,累计罚款不超过零星修缮费用的10%; ③维修过程出现上述情况三次及以上的,经业主单位约谈法人代表后仍不整改的,业主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要求 1、本分项已安排*******元经费,该分项不因投标报价而作改动,按实际发生情况结算。本分项不包括绿地管养服务、洗手间保洁服务等分项所列包含的材料及维修费用。 2、建设工程类结算按工程实际验收费用结算,零星修缮材料费用每月按实际下单用量结算。 十一、服务人员配备 (一)岗位设置与要求 配置要求:采用“负面清单核减”方式进行管理,中标单位应当按下表配置人员,若中标单位有更优的岗位设置方案,在确保不降低服务质量、费用不增加的前提下,经采购人认可,可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备注: 1、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各岗位人员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具备胜任岗位所需工作能力和综合水平。如队伍人员调整频繁,影响工作质量的,采购人有权视情况按当月服务费0.3%—0.5%扣罚。多次扣罚仍不整改的,将视为不良履约行为,采购人有权予以差评,直至取消合同。 2、需严格执行《劳动法》,各岗位人员正常工作时间为21.7天/月,周末和日常加班工资必须为正常工作时间日工资的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值班)工资为正常工作时间日工资的3倍;另需为各岗位人员按期发放高温补贴,定期提供教育培训等各项员工福利,并妥善解决各岗位人员食宿问题,以保证各岗位人员队伍的稳定性、工作归属感和积极性。 3、此处“岗位数”为一年365天每天上岗人次,调休、加班等安排由中标企业自行调配,不占用此处人次安排; 4、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员工的生活基地,包括上班的交通工具。 5、依据财委要求,安保服务分项人员配置,中标单位需安排70名安保服务人员。 (二)人员配备其他要求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单位须服从采购单位相关公园管理处的指挥和合理调整。相关人员不称职、不符合公园的要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2、员工劳动保障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中标单位必须遵守《劳动法》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保险,中标单位需按深圳市相关规定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3)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 采购人有权根据本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变化,在不影响整体服务大框架的前提下对本次服务内容作出适当调整,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在招投标文件、合同等文件框架内按采购人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服务工作。 | |||||||||||||||||||||||||||||||||||||||||||||||||||||||||||||||||||||||||||||||||||||||||||||||||||||||||||||||||||||||||||||||||||||||||||||||||||||||||||||||||||||||||||||||||||||||||||||||||||||||||||||||||||||||||||||||||||||||||||||||||||||||||||||||||||||||||||||||||||||||||||||||||||||||||||||||||||||||||||||||||||||||||||||||||||||||||||||||||||||||||||||||||||||||||||||||||||||||||||||||||||||||||||||||||||||||||||||||||||||||||||||||||||||||||||||||||||||||||||||||||||||||||||||||||||||||||||||||||||||||||||||||||||||||||||||||||||||||||||||||||||||||||||||||||||||||||||||||||||||||||||||||||||||||||||||||||||||||||||||||||||||||||||||||||||||||||||||||||||||||
商务需求 | 1、由于推进改革工作的需要,目前公园存在安保服务合同(不含安防物资)和四害(白蚁、红火蚁)防治服务合同仍在合同期内,在合同到期前,由采购人自行管理,中标单位需按采购人与其签订的合同代为支付合同费用(资金已安排在本项目中标价中);合同到期结束,中标单位全面接管。 2、原安保服务公司合同每月费用为人民币341242.71元(具体以采购人审核金额为准),至2020年8月31日到期;原四害(白蚁、红火蚁)防治服务单位合同每月费用为人民币10933元(具体以采购人审核金额为准),至2020年5月31日到期。采购人应提前全面做好接管准备。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若中标单位履约情况获得采购人认可,同时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续签条件,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含续签合同最长不超过3年。 4、鉴于公园各项工作的多样性,除项目组织的管理工作外,其他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专项工作在符合采购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采购人认可,中标单位可视情况自主分包实施。 5、要求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当月提供中标价5%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少于合同服务期。 6、为保证绿化、洗手间保洁服务等用水、用电需要,保证服务与景观效果,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第一个月内必须将310000元(经以往公园运营经验核算)以转帐形式交采购人,统一由采购人代付; 7、合同签订后,当月支付当月按月核算部分的费用,当月需核减部分于次月核减,合同期最后一个月需核减上月费用外还需核减当月及其他应核减的所有费用。 8、按月支付,付款方式为财政集中支付,支付费用=按月支付费用-检查验收扣款费用+按实验收费用。 9、项目验收程序、标准及期限:具体参照《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公共厕所管理规定》(试行)、《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绿地管养“片长”管理规定》、《深圳市公园绿地管养和卫生保洁检查考核办法》、《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绿地管养及环境卫生(含厕所)检查评分表》、《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洗手间保洁服务管理措施》、《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安保人员优质服务岗位规范》、《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保安及护林防火人员管理细则》、《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保安及护林防火服务管理规范》(以上标准在承包期间如有变动,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公园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10、招标文件正文与《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公共厕所管理规定》(试行)、《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公园绿地管养“片长”管理规定》、《深圳市公园绿地管养和卫生保洁检查考核办法》、《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安保人员优质服务岗位规范》、《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保安及护林防火人员管理细则》、《深圳市公园管理中心保安及护林防火服务管理规范》等内容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正文为准。 11、合同金额组成及结算支付方式 (1)按实结算的费用于实施完毕后中标单位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于次月按月定支付,按实支付部分费用组成包括肥料费、苗木补植费、高空修剪台班费、节日氛围营造费、零星修缮费,以对应预算经费为总额按实结算。 除按实际结算所列分项费用外,其余服务费用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月结算。 | |||||||||||||||||||||||||||||||||||||||||||||||||||||||||||||||||||||||||||||||||||||||||||||||||||||||||||||||||||||||||||||||||||||||||||||||||||||||||||||||||||||||||||||||||||||||||||||||||||||||||||||||||||||||||||||||||||||||||||||||||||||||||||||||||||||||||||||||||||||||||||||||||||||||||||||||||||||||||||||||||||||||||||||||||||||||||||||||||||||||||||||||||||||||||||||||||||||||||||||||||||||||||||||||||||||||||||||||||||||||||||||||||||||||||||||||||||||||||||||||||||||||||||||||||||||||||||||||||||||||||||||||||||||||||||||||||||||||||||||||||||||||||||||||||||||||||||||||||||||||||||||||||||||||||||||||||||||||||||||||||||||||||||||||||||||||||||||||||||||||
评标信息 |
| |||||||||||||||||||||||||||||||||||||||||||||||||||||||||||||||||||||||||||||||||||||||||||||||||||||||||||||||||||||||||||||||||||||||||||||||||||||||||||||||||||||||||||||||||||||||||||||||||||||||||||||||||||||||||||||||||||||||||||||||||||||||||||||||||||||||||||||||||||||||||||||||||||||||||||||||||||||||||||||||||||||||||||||||||||||||||||||||||||||||||||||||||||||||||||||||||||||||||||||||||||||||||||||||||||||||||||||||||||||||||||||||||||||||||||||||||||||||||||||||||||||||||||||||||||||||||||||||||||||||||||||||||||||||||||||||||||||||||||||||||||||||||||||||||||||||||||||||||||||||||||||||||||||||||||||||||||||||||||||||||||||||||||||||||||||||||||||||||||||||
其他 | ||||||||||||||||||||||||||||||||||||||||||||||||||||||||||||||||||||||||||||||||||||||||||||||||||||||||||||||||||||||||||||||||||||||||||||||||||||||||||||||||||||||||||||||||||||||||||||||||||||||||||||||||||||||||||||||||||||||||||||||||||||||||||||||||||||||||||||||||||||||||||||||||||||||||||||||||||||||||||||||||||||||||||||||||||||||||||||||||||||||||||||||||||||||||||||||||||||||||||||||||||||||||||||||||||||||||||||||||||||||||||||||||||||||||||||||||||||||||||||||||||||||||||||||||||||||||||||||||||||||||||||||||||||||||||||||||||||||||||||||||||||||||||||||||||||||||||||||||||||||||||||||||||||||||||||||||||||||||||||||||||||||||||||||||||||||||||||||||||||||||
附件 | *******" target="_blank">【发布定稿】荔枝公园2020年综合管理服务.doc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