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中学食堂工程招标公告
(一)兴山县高阳镇初级中学食堂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计划局批准建设。宜昌兴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工程招标的一切事宜,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兴山县高阳镇初级中学食堂工程,立项文号兴计字[2004]69号,建设地点为兴山县高阳镇初级中学校内,建筑面积847.8m2。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工期要求:不超过100日历天。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
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四)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在2006年4月18日至 4 月24日。投标申请人可从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督察科)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为期五天,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12日9时前,投标文件提交到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大厅),由宜昌兴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06年4月18日。
信息发布媒体:兴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电子大屏。
(八)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特此备案。
招标人:兴山县高阳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兴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王强 联系人:郭玉喜
联系电话:139*****127 联系电话:0717—*******13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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