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城区建筑景观、亮化及电力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敦化市城区建筑景观、亮化及电力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敦化市城区建筑景观、亮化及电力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JS04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敦化市城区建筑景观、亮化及电力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已由敦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敦发改审批字[2018]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敦化市城区建筑景观、亮化及电力设施提升改造工程(二期),主要包括街路及广场的各种LED灯亮化照明及其他亮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最高限价:302.4872万元。招标范围:亮化、照明。标段划分:一个;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已落实;详见招标文件。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敦化市内;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工期22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8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2日至 2019年12月16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 时至15:4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5窗口(敦化市政务大厅六楼)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携带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严禁围标、串标,挂靠投标、弄虚作假投标,一经查出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敦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敦化市政务服务中心七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包括:现金、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在2020年1月2日9时00分之前转至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汇款凭证上应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收款人:敦化市宏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敦化市支行。账号:****************8888。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敦化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
联系人:孙永奇;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敦化市宏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敦化市工农路
联系人:林杨
电话:****-******* ****-*******传真:****-*******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敦化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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