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土地一级开发给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松江土地一级开发给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松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给水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更新时间:2011-08-04
招 标 公 告编号:SJ0100G11117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松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给水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1]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规模:(1)松梅路:南至规划通乡街,北至花厂街,道路总用地面积为82206.98平方米,总宽度为40米(路面宽度24米,两侧步道板宽度各8米),长度为2114.8米。(2)松兰路:为南北走向道路,南至通乡街路,北至花厂街,道路总用地面积为32598.52平方米,总宽度为25米(路面宽度15米,两侧步道板宽度各5米),长度为1365.61米。(3)松木街:位于轻汽公司土地范围内,为东西走向道路,东至通乡街,西至松梅路,道路总用地面积为12537.6平方米,宽度为25米(路面宽度15米,两侧步道板宽度各5米),长度为572.57米。(4)菅草街:位于汽车公司土地范围内,为东西走向道路,东至通乡街,西至松元街,道路总用地面积为19719.8平方米,总宽度为25米(路面宽度15米,两侧步道板宽度各5米),长度为888.75米。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给水工程设计内容。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设计周期:中标结果成立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程设计内容;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类似市政给水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分公司同时申请时,只接收母公司的申请;母公司没有申请时,只接受不超过两个子公司的同时申请。(集团公司包括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体,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子母公司,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8月4日至2011年8月10日,每日0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师证、类似市政给水工程设计业绩的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格的合同)、企业基本帐户的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是外省企业还需具有黑龙江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建筑市场准入备案手续,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8月4日至2011年8月10日,每日09时至11时30分,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24日09时00分,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哈尔滨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263号 代理机构: 黑龙江正信伟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A座联 系 人: 梁达仁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hljzxzb@163.com 201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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