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公共租赁住房(新桥)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诏安县公共租赁住房(新桥)小区工程招标公告
诏安县公共租赁住房(新桥)小区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诏安县公共租赁住房(新桥)小区工程 已由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诏发改[2011] 106号文批复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诏安县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诏安县新大桥边;
2.2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总投资约2875.8万元;建筑总面积约13437.5平方米;本次招标投资按合同总估算价约为1400万,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米(实际以施工图为准)。
2.3工期要求:工期:3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诏安县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5.1.设计单位: 诏安县建筑设计院
2.5.2.审核单位: 漳州市诚全建筑工程施工图咨询审查有限公司
2.5.3.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含)或三级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代表和安全员应持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和C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 8 月 5 日至2011年 8 月 11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漳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4楼--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或漳州市芗城区悦景豪庭4幢2楼 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本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由预算价下浮大于15%。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1年8月17日下午16:00时前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帐现金或电汇的方式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拾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1年 8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管理中心4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 诏安县南诏镇环城北路121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139*****88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悦景豪庭4幢2楼 邮编:363000
电 话: ****-*******(含传真)
联系人:沈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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