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项目编号:SXGC2019-F-12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项目编号:SXGC2019-F-12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项目编号:SXGC2019-F-12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委托,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消防安全评估项目
2.项目编号:SXGC2019-F-1202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建筑消防设施评估,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一)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二)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三)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63

三、项目预算
63.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具备天津市公安局消防局核发的消防安全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二)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8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19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9-12-11到 2019-12-18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发售,现场领取。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9-12-24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9-12-24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康老师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154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陈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7号凯德综合楼C座2层209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附件文件下载
消防安全评估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评估 医院消防 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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