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南充市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附属设备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充市财政局的委托,拟对南充市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附属设备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NCTC11NO45
二、招标项目:南充市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附属设备政府采购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南充市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附属设备政府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取得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摄像机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应在南充市区范围内有常设办事处或分公司(提供相关营业执照)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
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视为一家,如果有多家供应商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参加投标的,应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及该型号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8 月5日至2011年8月12日9:00- 17:3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市政府采购中心407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上述证照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负责人,如不是企业法人代表,还须携带法人委托书原件。上述要求和证照要同时具备。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8月26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二楼会议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正。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三、招标人: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南充市市政府新区二号楼
邮 编:637000
采购中心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吴女士 ****-*******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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