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台安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受台安县教育局的委托,对薄弱学校改造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ZCG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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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01 | 薄弱学校改造教学设备 | 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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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01包:10,456,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的营业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台安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核实)。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即日起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见附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2月31日9:00-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9: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第一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17日
八、质疑与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请于2019年12月19日16:00前以书面方式提交问题,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将于2019年12月20日16:00前以书面方式答疑问题。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3、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台安县教育局
地 址:台安县繁荣南街
联 系 人:常宝辉
联系电话:
****-*******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台安县繁荣北街
采购部联系电话:
****-******* 台安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11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附件: 台安县教育局薄弱学校改造教学设备*******.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