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郓城县光荣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菏泽市】郓城县光荣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电梯 | 2 |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本项目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且其所投电梯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等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法律、行政法规、政策性文件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48.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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