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三次)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受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前往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HTXJ-ZCG(2019)-20号
三、预算金额:524.79万元 最高限价:21.93万元
四、招标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是否进口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包1 | 超短波电疗机 | 否 | 3 | 4.93 |
电动吸引器 | 否 | 1 | ||
移动式空气消毒机 | 否 | 2 | ||
微波治疗仪 | 否 | 1 | ||
包28 | 移动DR控评 | 否 | 1 | 2 |
包31 | 动态血压记录盒 | 否 | 10 | 15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包一、包三十一: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生产许可证;
包二十八: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射线装置机房检测、评价资质的证书复印件;须提供在自治区卫健委、乌鲁木齐市卫健委及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卫健委中至少两个部门同时进行备案的备案证明;
包一、包三十一: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设备机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9、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无效。
六、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七、报名时间:请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3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11: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川渝商会一楼
十一、采 购 人: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1号
联 系 人:李凯 联系电话:177*****973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76号环球国际大酒店后院川渝商会一楼
联 系人:王开元 联系电话:****-*******
十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十四、财政监督电话:****-*******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2019年12月11日
标签: 医院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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