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松江区体育指导中心市民健身房委托管理项目入围采购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松江区体育指导中心市民健身房委托管理项目入围采购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松江区体育指导中心市民健身房委托管理

项目入围采购国内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松江区体育指导中心将对2020年松江区体育指导中心市民健身房委托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公告,特邀请有承办类似服务相关经验,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在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司、民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

2、要求供应商组织机构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市民健身房开放和管理原则上须严格遵循国家、市、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精神与要求,并且在开放期间服从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开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各类安排。;

4、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政府财政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服务期间,供应商应配合我单位提供相应服务材料,定期开展服务评估工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0年松江区体育指导中心市民健身房委托管理项目服务单位入围;

2、项目主要内容及预算金额:详见附件一《采购方案》。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兹定于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接受投标申请人到采购代理机构。地点: 上海市新松江路1800弄3号楼5楼(松新商务楼)。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证件有效性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税务登记证》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

2.企业法人代表授权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7日16: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新松江路1800弄3号楼5楼(松新商务楼)群众体育科

2、开标地点:上海市新松江路1800弄3号楼5楼(松新商务楼)体育局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体育指导中心

地址:上海市新松江路1800弄3号楼5楼(松新商务楼)

邮编:201620

联系人:浦骏

电话:***-********

传真:***-********

附件一

2020年松江区体育指导中心市民健身房委托管理

项目采购方案

一、项目背景

松江区体育指导中心市民健身房坐落于松江区体育管理服务中心内,建筑面积200多平方米,室内健身器材43件,并附带更衣淋浴等配套设施。优越的地理位置、优质的健身器材为广大市民提供了良好的健身环境。

二、项目目标

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于区政府网站发布招标信息,购买体育管理服务,建立松江区体育指导中心市民健身房开放和管理制度,遵循市体育局对市民健身房日常开放管理的要求,保证市民健身房日常运营,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的健身环境。

三、项目需求

1、市民健身房开放和管理原则上须严格遵循国家、市、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精神与要求,并且在开放期间服从区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开放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各类安排。

2、保证开放期间的环境整洁和器械清洁,并张贴有关科学健身、安全、导向等警示图案或告示标识标牌。

3、张贴工程标志牌、健身器材功能牌和健身须知牌。健身须知中收费标准:

(1)全民健身日、全民健身节期间以及根据我单位要求向市民免费开放的时段:免费开放并提供健身指导;

(2)公益性开放时段(每天8:30-16:30):市民单次体验免费,公益性年卡365元;

(3)全天开放时段(每天8:30-21:00):年卡800元,续费年卡750元;

4、配备具有专业上岗资格工作人员和健身教练,各类人员在开放期间应实行挂牌上岗或统一着装。公开《开放服务管理制度》、《健身教练职责》,保证有序开放,并提供市民专业的健身指导。

5、定期对健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器材完好率达90%以上,针对损坏器材要及时公示告知,并于10个工作日内修缮完毕。

6、对健身会员设立电子档案,记录开放日志及重大维修或活动。

7、须购买健身房内体育设施人身意外保险,张贴《安全承诺书》,并配备医药箱等简易急救设备。安装监控探头,安置消防设备,确保通道畅通,拥有安全应急灯装置。

8、服务单位每半年提供一次开放管理服务的总结,包括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如有产生额外服务的费用,需经我单位书面审批后方可列入支出预算中。

四、经费预算

结合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整改建议,对比市内部分区市民健身房开放管理情况,结合历年我中心市民健身房开放管理工作情况,拟通过“购买服务+政府补贴”的形式制定市民健身房委托管理预算如下:

1、日常开放管理成本(支出)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小计(元)

1

专职管理人员

2人×12月

3000元/月

72000

2

专职教练员

2人×12月

3500元/月

84000

3

开放主管(兼职)

1人×12月

1500元/月

18000

4

日常维保人员(兼职)

1人×12月

1000元/月

12000

5

宣传、办公用品

/

10000元

10000

6

卫生、消毒用品

/

2000元

2000

7

场地开放保险

/

5000元

5000

8

日常维修及其它不可预估费用(预估)

/

30000元

30000

合计

233000

2、公益性开放收费(收入)

序号

卡种

单价(元)

数量(人)

金额(元)

1

公益卡

365

180

65700

2

全天卡

800

20

16000

3

全天续费卡

750

100

75000

合计

156700

3、委托管理补贴金额

根据我单位2020年预算情况,拟补贴10万元,作为购买服务的补贴金额。其中管理费按10000元(10%),税费6000元(6%)计算。

4、经费支付:

(1)收支预估核算。根据收支情况预估,合计预算如下:

序号

收支概述

预估金额(元)

1

日常开放管理成本(支出)

-233000

2

公益性开放收费(收入)

+156700

3

委托管理补贴(收入)

+100000

4

管理费

-10000

5

税费

-6000

合计

+7700

根据预估情况,实现我单位市民健身房基本达到收支平衡。

(2)经费拨付方式,根据服务单位提供的日常开放管理实际收支情况,经我单位核实后,按照如下方式拨付补贴经费:

①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服务商需提交一笔1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内服务商认真完成服务工作,并如实上报收支情况的,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

②补贴经费按照如下模式拨付:2020年3月拨付中标价格的50%,2020年9月拨付剩余50%。

③我单位于2021年1月,根据服务商提供的收支情况,经核实无误后按照如下方式进行结算:


序号

运营收支情况

结算分析处理

1

-2万元≤(收入-支出)≤2万元

收支基本平衡

2

(收入-支出)>2万元

服务商运营良好,管理完善,实现盈利,但超出2万元以外的盈利收入应上缴我单位。

3

(收入-支出)<2万元

服务商管理不当,服务人次不够,没有严格控制支出成本,故取消下一年竞标本项目的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围 委托管理 健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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