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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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和执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城市道路,损坏、危害桥涵、路灯、防洪堤坝、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坏、危害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和违反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地下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擅自占用、损坏、拆除环境卫生设施、场地,破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损毁城市绿地、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破坏风景名胜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和预售商品房等城市房地产建设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乱堆放、泼洒施工渣土、建筑材料和建设施工扰民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对其他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协同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在县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以着力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通过不断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整治违章占道经营、规范渣土运输秩序、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加强路灯维护管理等措施,全力推进市容秩序治理、违法建设管控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无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38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75万元,占总收入的98.44%;其他收入6万元,占总收入的1.56%。与上年对比减少91.6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内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39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2.7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79.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内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92.7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9.4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内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2.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69%。按年末实有15人计算,人均支出为26.1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18%。与上年对比减少3.0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年内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62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0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72万元。

  3.城乡社区(类)支出34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06%。主要用于城管执法支出344.0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预算的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75万元,完成预算的7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厉行节约政策,日常办公节能减排。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6.98万元,增长146.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02万元,增长148.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7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7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资产总额173.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22万元,固定资产111.0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2.6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2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7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泸西县城建监察大队设办公室、管理中队。核定编制数16名。单位预算实有人员15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5名。主要负责对涉及城市建设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监察。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绩效目标的建设,组织落实县委、政府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目标任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收入377.75万元,比上年减少97.63万元,减少21%,本年支出392.79万元,比上年减少79.45万元,减少17%。其中:基本支出392.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206.18万元,公用经费171.60万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部门严格执行《泸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泸建发[2019]8号)文件要求。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结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2.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成立部门绩效评价领小组,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单位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优,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绩效指标的设定不准确。设定的绩效指标不能指向战略,最后考核的结果没有达到部门预期目标。管理者经常需要动态的调整绩效指标,例如,如果当期制定的是一个扩张的战略,那么绩效考核指标就应该围绕扩张的战略而设定;如果当期的战略是稳定发展,那指标就要调整成利于稳定发展的考核指标。需要单位在不同的项目,制定不同的绩效考核的指标,所以今后在制定项目绩效考核方面需要有更强的专业性和具体的针对性。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6、主要经验及做法

  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绩效管理体系,并构成了评估实施同一组织、评估内容上下衔接、评估重点有所辨别、评估方法综合利用、评估结果赏罚并用、行政错误责任追究的绩效管理机制。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

  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决算 部门 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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