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执行《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执行国家有关木材运输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维护木材流通正常秩序,对全县木材运输进行监督检查。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木采伐检查验收执行情况
我站认真抓好林木采伐检查验收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林木采伐检查验收要求,告知林木采伐者,必须严格按照采伐许可证内容,严格执行采伐程序。乡(镇)林业站监督人员必须全程监督采伐。林木采伐检查验收采取按采伐要求完成一件验收一件,形成分层落实、齐抓共管,人人有责的监管过程。无超伐、滥伐林木行为发生。
2 、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管理执行情况
我站加大了对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的监管力度,严格履行木材市场监管职责。年初制定了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措施,将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作为管理的重点加以强化和落实,建立建全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森林资源的科学经营,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木材经营加工产业的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批准设立的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进行经营加工木材的单位,依法撤销其木材经营加工的资格。依法严厉查处木材经营加工违法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清理整顿,严厉查处木材经营加工单位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设立、未按批准的范围进行经营、加工的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大肆收购非法木材,导致森林资源遭受破坏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木材经营加工市场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森林防火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培训。经过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净化了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木材经营加工行业取得长足发展。
3、林业法制宣传执行情况
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有力,准备充分。在执法过程中做好涉林法律法规及林业科技知识宣传工作。二是抓住机遇、重点宣传。以社会维稳宣传为契机,结合防火戒严期,重点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三是宣传到位,成效显著。对群众宣传讲解林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发展生态林业的必然性,建设绿色经济强县的时代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
4、全力做好木材运输证的办理工作
按照《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我站木材运输许可证由专管人员负责领取、登记和核发。核发木材运输许可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云南省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核发并登记台账记录。一年来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全年来,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处罚4起,处罚金额63176元。无证运输行政处罚9起,处罚金额15480元。非法移植野生树木行政处罚1起,处罚金额2000元。滥伐林木行政处罚1起,处罚金额1588.80元。毁坏林木行政处罚1起,处罚金额12457.50元。总计处罚金额94702.30元。项目督查跟进8个,林政巡查160余人次,木材经营加工户安全巡查100余户。为打击整治打下坚实基础。查处的林业行政案件不存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行为,有力维护了林区生产秩序和治安稳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1个。现有编制1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9人,退休1人。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498,117.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8,117.4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其他林业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498,117.46元。其中:基本支出1,469,227.2元,占总支出的98.07%;项目支出28,890.26元,占总支出的1.9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了支出,主要原因分析:退休1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9,22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退休1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890.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了执法培训和差旅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执法人员参加红河州执法人员培训产生的差旅费和培训费,,以及下乡办案次数增多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8,117.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退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7,314.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5%。主要用于执法人员培训产生的差旅费和培训费,,以及下乡办案次数增多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6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退休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3,03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1%。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956,0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2%。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8,012.06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481.06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531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3,483.58元,下降4.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719.58元,下降1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236元,增长6.7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节约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81.06元,占54.45%;公务接待费支出35,531元,占45.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481.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481.0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林区巡查、路检路查、林政资源违法调查查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53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53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林区巡查、路检路查、林政资源违法调查查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部门资产总额620,800.89元,其中,流动资产131,843.98元,固定资产488,956.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40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0,400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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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955.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8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74.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单位本年度实施的行政事业类“三项工作”项目1个,财政投入资金28890.26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9463.98元。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泸财预发(2018)250号文件三项工作经费28890.26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度项目支出,我单位对2018年“三项工作”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能按时上报绩效项目自评材料、资金使用管理材料,分析查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的存在问题并整改完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2018年度,对年初预算上报项目库项目填报了绩效目标,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实行按进度拨款,保障项目实施工作任务落实,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我站属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事业管理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人数10人,实际在职人数8人。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加强部门项目申报和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审核、上报管理,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建设,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管理使用,对项目资金下达了绩效目标。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我单位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8890.26元,比上年增加28890.26元,原因为2018年上级补助增加。本年支出28890.26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98.85%,原因为执法人员参加红河州执法人员培训产生的差旅费和培训费,,以及下乡办案次数增多产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泸西县林业局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财务管理办法》、《泸西县旧城木材检查站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并严格执行。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A.前期准备
把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公开纳入2018年终部门决算和公开的重要内容,提高认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B.组织实施
加强领导,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具体工作由林业局财务部门牵头,项目相关科室、项目实施单位分口落实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统筹协调,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C、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8年,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单位围绕年度目标任务,从整体情况来看,能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遵守相关制度,“三公经费”从严管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及综合评价情况,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D、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
存在问题:由于地方财政财力有限,在经费预算上,需要保工资、保民生,很大程度上保障受制于地方财力。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县级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切实满足基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基本经费需求,维持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正常运转。
我单位将对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自评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E、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对绩效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交财政。
F、主要经验及做法
(a)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资金的管理使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财务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b)明确职责分工,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做好财务科分配的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
(c)完善工作制度,形成合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财务制度及配套措施,统筹安排,各尽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d)强化监督检查,严肃纪律。进一步完善了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做到节约使用每一分资金,无铺张浪费现象。
G、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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