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分公司2019年东港孤山微波站报废角钢塔拆除项目

丹东市分公司2019年东港孤山微波站报废角钢塔拆除项目


本比选项目为丹东市分公司2019年东港孤山微波站报废角钢塔拆除项目,(比选编号:NC********000068、 采购代理编号:TC190PDSQ),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丹东市分公司2019年东港孤山微波站报废角钢塔拆除项目,预算金额为16.8万元(不含税)。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施工地点: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孤山镇古建筑群景区。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2 采购内容
中国联通丹东市分公司东港孤山微波站70米角钢铁塔愈龄拆除,场地清理及平整工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16.8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注: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1.4 中选原则
(1)本次比选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共选取1名中选人。评审小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通过初步评审)的应答文件按有效应答人的不含税总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两名为该项目第一至第二中选候选人。当出现多个应答人报价相同时,按应答人所提供营业执照中的注册资金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比较,确定排名顺序。
(2)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该项目中选人。
(3)如果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该项目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其他中选候选人确定该项目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1名,项目经理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同时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期间至少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体现应答人名称、被保险人姓名及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期限,同时缴费单位应与应答单位名称一致);
2.4本项目对应答人财务要求:能够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该专票无"代开"字样;
2.5项目应答人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采购包或者参与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注:采购人为满足以上条件,提供虚假证书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已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暂停其2年内参与丹东联通的相关采购活动。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2月12日9时30分至2019年12月17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
4.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1)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
(2)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进行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3)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仅支持联通沃支付,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4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应答文件(纸质)提交到沈阳市和平区三纬路5甲(八一公园南门西侧斜对面)开标室2号。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www.cuecp.cn/PAR_PO_WW/portal/login.jhtml”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同纸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1 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纸质版文件予以退还。
5.3.2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尽早试上传投标文件,来检测投标人是否能正常上传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提醒:平台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等操作。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6未按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或者未按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已接收的投标文件予以退还。
5.7投标人必须接受电子招标流程。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辽宁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及沃支付注册;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等。
5.8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的客服电话及邮箱:
5.8.1 iPASS问题咨询解决(中网客服) 电话:***-********
5.8.2 合作方门户电话:***-********-3-8-2
5.8.3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3-3-2
5.8.4 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项目组邮箱:hqs-ettp-man@chinaunicom.cn
5.8.5 沃支付服务电话:400-688-99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10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01B室
联系人:王鹤瓯 王标 杜春龙 尤佳怡
电话: 186*****549
电子邮件:wangheou@cntcitc.com.cn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号:3301 0025 1920 0043
815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丹东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发布单位 :丹东市分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角钢塔 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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