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局城区地下管网测绘工程招标公告

城乡规划局城区地下管网测绘工程招标公告

长沙县城乡规划局城区地下管网测绘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城乡规划局城区地下管网测绘工程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县发改投[2011]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招标人为长沙县城乡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长沙县城乡规划局城区地下管网测绘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远大路以北、滨湖路以南、万家丽路以东、东八线以西,总面积约45平方公里的城市建成区内的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有线电视、交通道路警示信号等各类管网绘制电子版本图,实现地下管网有序管理。

2.2 工期:90日历天。

2.3 测绘范围:远大路以北、滨湖路以南、万家丽路以东、东八线以西,总面积约45平方公里,探测管线种类包括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有线电视、交通信号灯电源等各类管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证书》,其业务范围必须包括工程测量的地下管线探测测绘资质,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主要指地下管线探测仪)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测绘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近三年内(2008年8月-2011年7月)具有一个以上(含一个)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指长度大于300公里或测绘面积大于40平方公里的地下管线探测业绩);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长沙县外投标企业中标后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及长建发[2009]2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补充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长沙县内与县外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1年 8 月 5 日至2011年 8 月 11 日)在WWW.CSX.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 (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室)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节假日休息)。投标人如需施测范围内的电子地图文件,在索取招标文件时同时领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投标人在索取招标文件时,不需出具介绍信和其它任何证件,为自身保护需要,请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1)不登记也不表明企业名称和招标文件购买人姓名;(2)不留联系电话.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人:长沙县城乡规划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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