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平湖市交警大队委托第三方交通安全劝导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2020年平湖市交警大队委托第三方交通安全劝导服务单一来源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平湖市交警大队委托第三方交通安全劝导服务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12020年平湖市交警大队委托第三方交通安全劝导服务1*******

服务期一年(合同可以续签,最多续签二次)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一、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是经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获浙江省政法机关所属企业资格许可,是平湖市唯一一家由国家投资建设经营的,向社会提供有偿安全防范服务,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具有30多年丰富安保经验的保安公司,人员配备齐全,有能力在最短时间内承接本项目并快速保质保量的将保安服务人员配置到位。拥有经嘉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考试合格的安全员十多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驾驶文明公德及语言表达能力。 2020年平湖市交警大楼委托第三方交通安全劝导服务原维保单位维护期已满,由于交通安全劝导具有专业性、及时性、地域性等特点。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平湖市保安服务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祥中路31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钱杰工程师平湖市住房和建设局
张丽萍高级工程师平湖市审计局
应雄高级工程师平湖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处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该项目采购申请合理可行、符合实际需求,通过评审。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3—********

传真:/

地址:/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陆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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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安全 第三方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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