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三次)招标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三次)招标公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三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林彝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三次)已由石林彝族自治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以石创文批复【2019】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林彝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简易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石林县县城;

2.3建设内容及规模:装修平面面积约1300平方米,其中一层将为对入口进行打造,三层平面面积约630平方米,为敞开式展厅、讲堂等;四层平面面积约430平方米,敞开式展厅等;投资约180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为1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石林彝族自治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三次)项目设计、采购、施工。

2.5.1设计包含:装修方案设计、装修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有可能多轮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设计方案汇报、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施工图审图公司审查、配合甲方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施工阶段设计人员驻场服务等(根据业主所委托项目情况决定),提供竣工验收阶段本项目所有设计文件资料。

2.5.2施工包含:本项目所需的室内(部分室外)装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结构改造、装修施工、给排水、强电、弱电系统、通风、窗帘、照明系统、展示设施设备等;根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项目施工。

2.5.3设备采购包含: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LED大屏幕设备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2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设计主要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本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6省外企业要求:省外企业(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到云南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报企业持有企业资质的相关信息,并携企业相关证件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作基本信息登记即可。在项目中标后应及时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上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网上登记,并同时携相关证书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理指南。

3.7类似业绩:投标人2016年至今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设计业绩指:总投资在2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为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室内公共装修装饰项目,设计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业绩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

3.8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9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10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且还处于记录期限内的,不得进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从事公共交易活动;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证明中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1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二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投标企业;

3.1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 年12月17日(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原件、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原件、设计主要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法定代表和授权代理人需亲笔签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一套到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林办事处(石林县石林大道沙大段钰鑫苑3栋3-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09时30分。

5.3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林办事处(石林县石林大道沙大段钰鑫苑3栋3-2)。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网址:)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林彝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石林县行政中心A区445室

联系人:钱工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昭孔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总公司(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129号宁康园22栋103室)、石林办事处(石林县石林大道沙大段钰鑫苑3栋3-2)

邮政编码:650000

联系人:张工 张工

电话:138*****397159*****45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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