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管委会喷绘展板招标公告

新城管委会喷绘展板招标公告

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喷绘展板入围单位招标



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招标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沈阳蒲河新城采购中心受 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喷绘展板入围单位招标"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喷绘展板入围单位招标
2. 项目编号:NY(Z)2011-0020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采购内容:室内展板、室外展板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及维护。
1)使用蒲河新城财政性资金的展板设计制作项目;
2)限额在20万以下的应急零散喷绘展板制作项目;
其他具体采购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在沈阳市内有固定的门市及生产车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分包或转包。
5. 投标人资格尚须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领取采购文件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1年8月23日16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项目负责人处报名登记并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电子文本,未按规定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公章,A4幅面)。
四、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的要求
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万元)。
3. 中标服务费:本项目免费。
五、 采购资金结算
采取一次一结算的方式。在中标人根据合同规定完成项目,采购人按照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将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及中标人出具的发票提交给沈阳蒲河新城采购办审核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由沈阳市沈阳蒲河新城财政局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百(100%)。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8月25日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 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8月25日 9:00~9:30时,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管委会农业会展中心 四楼 第二开标室
七、评标办法、投标语言
1.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 投标语言:中文
八、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蒲河新城管委会
联系地址:沈阳辉山农业高新区明珠路1号
邮政编码:110164
联 系 人:吴国华
联系电话:***-********

沈阳蒲河新城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管委会农业会展中心四楼
邮政编码:110164
项目负责人:张淑珍
联系电话:024-********

沈阳蒲河新城采购中心
2011年8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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