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津镇、中和镇等两个土地整理施工招标公告

南津镇、中和镇等两个土地整理施工招标公告

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中和镇等两个土地整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中和镇等两个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以 (川国土资函[2010]1619 号) 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国土资源厅核准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国土资函[2010]161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56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中和镇等两个土地整理项目

2.2建设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槽土村、观音岩村、水竹林村;中和镇三清村、方家村、玉米原种场。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经评审的施工图所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工程。

2.5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投资额约为:********元,具体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二标段:资阳市雁江区中和镇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投资额约为:********元,具体以财政评审金额为准。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省外企业还应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资质,投标人2008年以来具有2个已完土地整理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其中一个须为四川省内业绩)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2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年08月08日 至2011年08月1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阳市财政局二楼)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年09月02日 09点00分 ,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雁江分局
地 址: 资阳市娇子大道二环路口
邮 编: 641300
联 系 人: 唐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龙江路16号二单元17楼94号
邮 编: 610051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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