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曹平河、小焦港河河道及龙须沟等沟塘生态综合整治工程设计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海安市曹平河、小焦港河河道及龙须沟等沟塘生态综合整治工程设计资格后审公告[普通项目]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市曹平河、小焦港河河道及龙须沟等沟塘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

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曹平河、小焦港河河道及龙须沟等沟塘生态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市曹平河(红光河——界河)、小焦港河(安平路——黄海路)、龙须沟等。

(2)工程规模:曹平河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额约1600万元,小焦港河河道生态综合整治工程总投资额约500万元,龙须沟等沟塘整治工程总投资额约1950万元,合计4050万元。

(3)招标范围:曹平河:红光河——界河,小焦港河:安平路——黄海路,设计包括可行性研究及估算、扩初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沟塘整治、河道清淤、污水管道、生态护坡、河坡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设计)及相应的后续服务等工作,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及提供技术资料(含施工图审查)及各阶段评审费用等。

(4)设计周期:中标后10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可研通过审查后1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

(5)质量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成果文件。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等级

B****************001001

设计

91.93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包含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证书注册的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包含排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证书注册的专业或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在设计期间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3业绩:无。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17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18年12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近五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中鼎世纪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其他投标条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2日到2019年12月23日09:00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3日09:00,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综合评估法。

8.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8万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含电子文件5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561

(6)特别提醒:

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CA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b.CA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CA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CA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联系人:邓凤珠

电 话:139*****6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肖建华、卢玲

电话:153*****2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生态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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